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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海明,请广大网友群策群力提供资料

已有 28562 次阅读2011-7-16 20:46 分享到微信

两个多月以来,海明的种种恶劣行径大家有目共睹,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愤怒。现在一些网友提出提议,向纽约州律师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海明的违规行为。律师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举报后,若认为举报有理有据,将调查海明并作出裁决。

本博受一些网友之托,在此呼吁广大网友们,为这次集体举报提供资料,包括:

1. 以前网友发表过的对海明不规行为的博文和评论

2. 你发现的海明不规行为及评论

3. 要求:有证据,如为引用,须有原始链接。如陈述海明说谎,需陈述事实及事实支持。需注明时间。陈述以简明扼要为佳。

由于博主精力时间有限,特诚请以下人才:中译英翻译人才;整理资料人才;统计签名人才。请email联系我(aiai.young@gmail.com

若有网友希望个人去举报海明的,也非常好,举报方法请见:http://www.newyork.bbb.org/SitePage.aspx?site=24&id=cefc04ca-e1c0-4f11-9e1b-b8f8eaf22563。个人举报的材料,方便的话也希望能够贴在这里。

资料分类:考虑到海明的恶行实在太多,提供资料时若能分类,将有利于整理编辑。参照lawandorder先生的大作《纽约律师 “不规行为” (misconduct) 的纪律定义》(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4881&bcode=aiai),本博暂列三项违规行为,请筒子们在提供资料时,注明是哪一类。另外,我相信海明的不规行为绝不止下面三项,请筒子们阅读lawandorder先生的大作,如发现还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欢迎补充。

.((c)  介入参加任何不诚实,欺诈,欺骗,或虚假陈述行为 ( "engage in conduct involving dishonesty, fraud, deceit or misrepresentation;") (博主注:海明多次向媒体作出不真实陈述,欺骗和误导大众。)

二.《规则》条款1.6要求纽约律师不可故意泄漏任何“保密信息,”或利用任何保密信息致使当事人不利处境,或利用任何保密信息对律师本人或第三者获取私利,  除非(1)当事人在知情下同意, (2)  泄漏信息将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并且也是合理或者执业惯例, 或者(3) 在条款1.6(b)情形下律师可以泄漏。

评论2: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代理协议书的内容,包括收费方式等,是保密信息,是受 1.6(a)条全保密的,不应随便在外泄漏。 注:纽约法院不认为这个信息总是受“律师当事人特权所”保护。

三. ,《规则》条款3.1 要求纽约律师不可以递交或辩护一个指控无事实法律无依据的"轻浮” (frivolous) 案件。 如果一个律师提出一个在现有法律不能支持的法律要求或辩护,或者其行为除了拖延诉讼或骚扰或恶意损伤别人之外没有其他合理目的,或者该律师在知情的情况下做虚假事实陈述, 那么这个律师的行为就是“轻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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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9 个评论)

回复 mingbuping 2011-7-17 12:40
艾艾
7.19 海明找了那么多的记者,正是揭露海明的最佳时机,为什么不能开个贴让网友鼓励鼓励我们的媒体呢。

我投一稿。并向记者推荐“三原”的文章: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bcode=sanyuan&act=bloglist

桑兰海明在“做功课”,希望我们的记者也能多做一些“功课”。
看了7月13日的海明记者会视屏后的两点感觉:
1。海明是做了“功课”,而我们的记者却没有做好你们的“功课”。
2。以海明的智商,在没做好“功课”的记者面前已经是张口结舌了,如果面对有准备的记者,那会是多精彩的一场好戏。
海明的“功课”是那两封复印信和他准备的中文讲稿。
而我们的记者首先缺少尖锐的提问,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还出现了冷场。其次在不同意海明的狡辩时没有有力的证据反驳。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问题:关于桑兰以前的美国保险是否包括中国部分。如果记者们好好看看海明给你们的刘国生在他博客发表的信,海明的“只包括美国的,不包括中国”的谎言就是自打嘴巴。因为他已经把证据送到了你们的手中。
看看一位在美国联邦政府供职的网民“三原”是怎么说的:
“我认为,很多网友(包括一些记者),都没有认真读过保险公司在1999年4月8日给刘国生先生的信件。在此信件中,保险公司很清楚地说:桑兰回国后,如果因为受伤而引起并发症,如果在中国不能得到治疗,美国保险公司将会支付和桑兰受伤直接相关的治疗费用。如果桑兰的医疗与受伤无关,她应该首先在中国寻求治疗,如果在中国无法得到相应治疗,美国保险公司,每次在桑兰自付5000美金医疗费用之后,将为她支付全部总额高达10万美金的医疗费用。”
这是海明送到你们手边的证据(以上译文的原文):
If Sang Lan needed treatment not related to her quardraplegia, she would first seek treatment for it in China. If unable to do so in her own country, she would have coverage under the ancillary illness/injury benefits which has a $5,000 deductible per ancillary illness/injury and a maximum benefit of $100,000. This also would only apply if coverage had not been terminated because less than $500 had been incurred in a 12 month period.
清清楚楚:
(1)如果在中国不能得到治疗,美国保险公司将会支付在中国和桑兰受伤直接相关的治疗费用。

(2)如果桑兰的医疗与受伤无关,并在中国无法得到相应治疗,每次桑兰在自付5000美金医疗费用之后,可享受全部总额高达10万美金的医疗费用补偿。
如果记者们当场提出,海明做何解释?作为旁观者真是干着急没办法。
第二,桑兰到底在国内是不是有保险,并报销了医疗费。
海明回答“没有”。
有记者用用自己的保险事实反问海明,可没有一个人引用桑兰的话来反驳海明:
桑兰发表在自己的博文中:写给温总理(2009-03-04 18:23:02)转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20b930100cj4p.html
“因为我受伤时美国体操协会为参赛的运动员购买了保险,我的保险赔付则以我脊髓损伤的医疗形式体现,凡不是因为该损伤而导致的病患则保险不予赔付,而回国后的所有医疗均不属于美国保险赔付范围,但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得到了体育总局各级领导和地方领导的关怀,虽那时国内没有为我购买保险,但根据工伤我的单位也承担起了我的医疗问题,我的医保中对于康复锻炼是没法进行报销的,但康复对于我帮助很大,甚至直接影响到我的生活,我10年间肌肉萎缩速度没有想象的那么快,而且没有并发症出现,这都得意于我的康复锻炼,它有效的提高了我的机能,维持了部分身体的健康。
每次拿着医院开据的康复治疗发票,我都很头疼,又要去麻烦自己的单位,又要去麻烦领导。一直令我感到惭愧的是我并没有为我们的国家拿过世界大赛的金牌,在受伤时我又得到了常人所没有的关心,我有时也很想责怪自己,我已经很幸运了。却还需要单位拿出经费来为我报销医保外的治疗费用,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当时的千般感激,现在变成了两个字“没有”。
其实,记者会是揭露海明的最佳时间,可却被我们的记者放弃了。不过你们还有机会。
海明已经宣布,9.19会在市政厅门前举行记者会,而且告诉我们“这两天,桑兰在家做家庭作业,要准备好下周二,7月19日前去纽约州由检察官负责人,警察局,侦探和政府翻译官组成的专案小组,去提交口供。”
桑兰在家庭作业,希望我们的记者也做好你们的“homework”。
有力的提问和足够的例句支持问题。
真想帮你们想一些问题,只怕帮了桑兰的“homework”。
9.19,还有两天的时间,踏下心来,好好准备,交出一份满意的“homework”。
期待!
回复 loveparadise 2011-7-17 12:21
第二次,写给美联社的信,可不可以不发,或者暂缓发,举报海明我认为比发这封信要紧迫和重要的多,我愿意在举报海明的信上签名.我给你发邮件了.
回复 毛茂 2011-7-17 12:05
To: yuanye8848 你曾经说:
海明的暴力、黑社会言论:

......

——我也有枪。该杀人的时候是毫不犹豫。我律师楼里打工的老外律师约翰逊也跟我讲过他的经验之谈:杀了人之后,用可口可乐洗去血迹,千万别用水。因为可乐洗完了,查不出来。敲诈的本事不是跟B社会学的,那太小儿科了。我们是跟联邦检察官学的。我的联邦朋友抓住个倒卖香烟的华人小贩,把人家父母遗下的遗产,家里住房也给罚款罚了,一共有200 多万美金。一家

你提供的这些话确实说明海明品质低下,不具当律师的起码道德底线。
其实还有很多可以事实,再找;能找到更多的。
回复 何哲 2011-7-17 09:24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有人已经问过NYU,没这码子事。这个很容易check.
再问海明,他不回应,但就那么挂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个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3826-page-1.html
这种假学厉,还有什么9 人豪华洋枪队,是不是有误导客户的嫌疑?

何止是误导,纯属以欺诈为手段牟利。在国内也是要判刑的。如果这种罪行都不惩治,谁都可以任意冒充市长、州长、教授、校长了。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7-17 08:13
最好找个记者,在桑兰报案后采访检察官,问问海明说的检察官已经追踪了很久、专案组、要逮捕人是不是真的。
回复 贝壳村溜过来的 2011-7-17 07:19
请问有谁对海明7月14日的博客中所说的“这两天,桑兰在家做家庭作业,要准备好下周二,7月19日前去纽约州由检察官负责人,警察局,侦探和政府翻译官组成的专案小组,去提交口供” 作截图了吗? 那段话很重要。 既然是“做家庭作业”,那一定是有人布置作业了。
回复 磕小粉 2011-7-17 05:48
春夏秋冬的完整截图板,是海宝谎言不断的最好说明书
回复 southbank 2011-7-17 04:42
对海明这种律师中的害群之马如不予严惩,以后会有更多的国人受其忽悠。
回复 网络漫步 2011-7-17 03:16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
同意!先到桑兰所报案地方,将实情写成信件给检控官看看。。意思要他们在办事过程中要小心这伙人是什么目的来报案。因认亲不成功。因移民没有获得帮助。因好意要她起诉话要有真凭实据。。。。
再次感谢艾艾。需要众多善良的中国人一起出力,将过去中文媒体上对桑兰与刘谢的诸多感恩报道翻译成英文,才能让美国的有关机构和民众了解到这个诉讼背后是完全的谎言和讹诈。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7 02:45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现在海明的博客,他那个人资料,你有截图吗?
https://www.sinovision.net/attachments/bSunday20112/2011/07/17/18196511324e2284d795d94.png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7 02:41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现在海明的博客,他那个人资料,你有截图吗?
那个没有。。我有上次他改成草泥马头像的那个的截图。。。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3079&uid=33381

如果需要我立刻截图现在的。。
回复 胡了 2011-7-17 02:40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有人已经问过NYU,没这码子事。这个很容易check.
再问海明,他不回应,但就那么挂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个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3826-page-1.html
这种假学厉,还有什么9 人豪华洋枪队,是不是有误导客户的嫌疑?

支持大家。
要让海明知道,广大网友不是光陪他娱乐的,也不是他可以随便就起诉的。网友认真起来、团结起来是可以投诉和控告他的。
另,或许海明是开律师所用的名字,当年也许另有其他名字。
回复 West-East 2011-7-17 02:35
To: 春夏秋冬 你曾经说:
我觉得可以
现在海明的博客,他那个人资料,你有截图吗?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7 02:30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有人已经问过NYU,没这码子事。这个很容易check.
再问海明,他不回应,但就那么挂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个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3826-page-1.html
这种假学厉,还有什么9 人豪华洋枪队,是不是有误导客户的嫌疑?

我觉得可以
回复 West-East 2011-7-17 02:06
To: 春夏秋冬 你曾经说:
其实能不能谁去联系一下NYU。。。
看看到底有没有过一个叫海明的教授啊??

有人已经问过NYU,没这码子事。这个很容易check.
再问海明,他不回应,但就那么挂那。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个201106/user-293539-message-113826-page-1.html
这种假学厉,还有什么9 人豪华洋枪队,是不是有误导客户的嫌疑?
回复 pollyzixin 2011-7-17 01:55
我发给你的邮件都收到了吗
回复 spring99 2011-7-17 01:48
To: zyooo 你曾经说:
你们也应该先到有关部门反映一下桑式团伙的恶行和目的,让有关部门也事先对之有个大致的了解,不要走到别人后面,那样会更被动的,再有理都没有那么好办.有这么多群众支持你们,帮你们收集资料,出谋划策,你们还怕什么?
桑兰团伙覆灭的时候就要到了.L,X,X,M不要软手,要坚决打击,她们是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了,不打击他们不知道要跳好高,就这样了还跳那么凶,如果他们胜利时就是世界毁灭时,所有她们也不可能胜利.

同意!先到桑兰所报案地方,将实情写成信件给检控官看看。。意思要他们在办事过程中要小心这伙人是什么目的来报案。因认亲不成功。因移民没有获得帮助。因好意要她起诉话要有真凭实据。。。。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7 01:25
To: West-East 你曾经说:
海明说谎一流。他那前紐約大學(NYU) 教授就那么挂那。
其实能不能谁去联系一下NYU。。。
看看到底有没有过一个叫海明的教授啊??
回复 West-East 2011-7-17 01:24
海明说谎一流。他那前紐約大學(NYU) 教授就那么挂那。
回复 春夏秋冬 2011-7-17 00:44
我刚刚整理出了海明博客大全。。。。
应该是完整版了。。除非我漏了什么。。。
欢迎大家来查询。。。
已经按照发表日期的顺序排列过了。。
直接点击旁边的链接就能看到。。。。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6603&uid=5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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