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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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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致美联社的公开信(岳博士专业版)(中英文)(信已发出,讨论已结束)

已有 22994 次阅读2011-7-16 13:44 分享到微信

十分感谢岳博士的热心帮忙和专业剖析,在此代表筒子们向岳博士致敬及致谢!

已在本帖跟帖签名的筒子们,大家的签名已经集合(见后),由一位筒子代表大家在今天(7月17日)发给了美联社,故不再接受签名。至今未跟贴但若想个人发给美联社的筒子们,请自行决定。(艾艾注:感谢筒子们对昨天提出的签名方式(上次签了名但这次不愿签署的请跟帖声明,没有声明的即默认上次的签名授权继续有效。主要是考虑到筒子们提出的时效性,需要尽快发出)的质疑。经提醒,我也觉得那样不妥,故改正)。

谢谢大家的讨论和意见!

另,根据大家的意见,我对信件做了部分修改。

英文版:

We are dismayed by AP's lax of journalistic ethics shown in the recent report by Larry Neumeiste, entitled
"Lawyer: Deal reached to care for paralyzed gymnast". The story was about Sang Lan's purported settlement with three insurance companies. It provided certain details of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without confirming the alleged terms with both sides. A simple phone call to defense counsel Richard Fabian (603-656-2475) could have enabled the reporter to check the accuracy of his story. However, this was not done, and the report has generated a lot of controversy in the online community.

Some readers have called Mr. Fabian and learned that:

(1) the settlement agreement was confidential.

(2) there was no change in the insurance policy.

(3) there was no substantial amount of money paid to Sang Lan.

(4) TIG denied all the allegations that Sang Lan made in her complaint, since TIG didn't do anything wrong, nor did TIG make any apology to Sang Lan.

(5) TIG has been paying for Sang Lan's medical expense claims in the past 13 years, fully in compliance with the insurance policy.

(6) TIG will not disclose any details of the agreement, as TIG honor their promise of keeping the agreement confidential.  And TIG hopes that Sang Lan and her attorney Ming Hai also honor their promise.

Thus, Ming Hai violated the confidentiality clause of the agreement without waiting for his signature to dry by
disclosing its terms.  Furthermore, his statements are partially denied by TIG Insurance company. Such violation rendered Ming Hai's credibility highly suspicious, especially in light of defense counsel's stated position.

The AP report further asserted that Sang Lan's monthly income was a meagre $230. In today's economy in China, such state of poverty contradicts the reputation of a public figure such as Sang Lan. We are informed that she is rather affluent, with a monthly income many times of the AP reported figure.

Lawyer Hai Ming has gone as far as praising the insurance company defendants as living "Lei Feng"s on his blog
(Lei Feng was a People Liberation Army soldier known for unbelievable selflessness. See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i_Feng ). It sounds like the insurance company becomes a charity that gives Sang Lan money (as Ming Hai stated) just because she is poor, which is not true.  Such bizarre mentality led us to doubt the reasonableness of Sang Lan's lawsuit.

We hope AP will ratify the situation by checking its piece with at least two independent sources and produce an  accurate story. Many people in China are watching Sang Lang's legal action in America, and they deserve to know the truth.

联名网友名单:

南海渔人,2012不寻常,windbelldogwood,胡了,pradajunkiewangwangtitawuforjustice,贝壳村溜过来的,红男绿女,看戏党地下党员,青草地,jamesjiewatcher,毛茂,dodoaushchachacha,看戏已久,天行健,对岸的灯,春夏秋冬,艾艾

中文版(感谢subway筒子的精彩翻译,毛茂及艾艾作了少许修改): 

桑兰赴美诉赔天价的官司,因利用媒体大肆炒作,原本英文媒体不参与,但因桑兰律师海明的绑架,美联社近日发表了一文,美国多家主流媒体,不追究该新闻的可靠性,且不注明出处的照抄,引起旅居北美的华人极度反感。今日,他们在美国中文网上公示了向美联社抗议的一文,现转载如下:

基于美联社记者Larry Neumeiste 最近的报道:《扶助截瘫体操运动员的协议已达成》一文,我们对美联社不严谨的新闻职业道德感到失望。该报道是关于桑兰和三家保险公司达成的传说中的协议。该报道提供了一些关于协议的细节,但这些宣称的细节?没有向协议双方求证。美联社记者本可以打保险公司方辩护律师Richard Fabian 电话(603-656-2475)求证细节,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以致这篇报道在北美互联网和旅美华人社区引发了极大反弹。

一些华人致电Fabian先生得知:

1. 和解协议是保密的,是海明要求的。

2. 保险公司条款?没有任何变化。

3. 保险公司否认了桑兰得到大额赔偿的说法。

4. 保险公司从未犯错,因此否认桑兰在诉状里对其的所有指控,更从未向桑兰道歉。

5. 保险公司在过去十三年来一直按保单条款理赔桑兰的医疗费用,今后也是如此。

6. 保险公司信守保密承诺,对协议具体内容无可奉告;同时希望桑兰和海明也信守其亲笔签字保证的保密承诺。

海明律师在保密条款墨迹未干的情况下,擅自单方面打破了条款需要保密的约定,部分公布了该保密条款,而且其公布的部分内容被保险公司否认。基于此,海明律师的诚信值得高度怀疑。参照对方律师所阐述的情况来审视海明的说法,更是如此。

美联社的报道声称,桑兰的月收入为230美元。在目前中国的经济情况下,该种近乎贫穷的宣称与桑兰是一位名人的事实极不相符。事实上,我们得知桑兰相当富有,月收入远远高出美联社所报道的很多倍。

海明律师甚至在他的博客里称赞被告保险公司为活雷锋(雷锋是一名以惊人的无私而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详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Lei_Feng)。这不由让人觉得,保险公司是一个因为可怜桑兰的贫穷而给她一大笔钱的慈善机构。而事实是,首先,桑兰并不贫穷,反而相当富有;其次,保险公司否认给了桑兰一大笔钱的说法。众所周知,西方保险公司绝不会扮演慈善机构这样的角色。保险公司对待客户应该是一视同仁的,残废非残废的客户应该享有同等的理赔。桑兰与海明这种奇怪的心态,让我们怀疑桑兰诉讼的合理性。

我们希望美联社至少应该向涉事双方求证,以取得更真实的信息。很多中国人很关注桑兰在美国的法律诉讼,美联社应该客观公正报道,让大众知道真相。

mgzww999筒子的中文稿(与英文稿有较大变动)

Larry Neumeiste先生的采访报道。Neumeiste先生的报导缺乏严谨和公正的新闻职业道德,一些地方明显与已知事实不符,我们对此感到非常失望。

该报道采访的对象是纽约海明律师事务所的海明律师。文中所说的中国截瘫体操运动员是桑兰女士。桑兰是一个正在进行的涉及数十亿美元、颇具争议的民事诉讼案的原告,海明先生是她的代理律师。

Neumeiste先生在报导中说,这个诉讼案的被告之中的三家保险公司已经与原告达成秘密协议,并提供了一些有关秘密协议的细节。这些所谓的细节仅仅是桑兰及其律师的单方面说辞,并没有得到协议另外一方的证实。Neumeiste先生的报导明显违背了最起码的新闻报导真实、公正的最基本原则,报导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在公众中引发了普遍的质疑。该文已经被华尔街日报等其它主要新闻机构转载,同时海明律师也利用该文大肆在媒体上炒作,人们怀疑他们通过有选择的透露保密文件细节,歪曲夸大甚至事实,甚至编造谎言,用来攻击正在进行中的民事案件的其它被告。

在贵报的报导刊登之后,我们通过电话(603-656-2475)联系了协议中另外一方,保险公司的律师Richard Fabian先生,以求证桑兰和她的律师公布的协议细节。Fabian先生给出的回答是,1.和解协议是保密的。2.保险公司没有向桑兰道歉,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做错任何事情,3.保险合同是一直就有的,合同条款没有变化。4. 保险公司一直在按合同支付桑兰的医疗费用,今后仍将如此。5.保险公司拒绝透露给出的一次性补偿的数额,但声明绝不是“大数额”。

桑兰和她的律师擅自单方面公布部分细节,已经破坏了协议的保密约定。而保险公司的答复与他们的说法有明显的矛盾之处。Neumeiste先生报道中的其它一些细节也明显与已经知道的事实不符。比如桑兰说她每月只有230美元的收入,根据互联网上公布的公开信息,桑兰的实际收入比这个数字要高数十倍,这一点桑兰自己也承认过。当然,桑兰的收入可能与保密协议没有关系,但是桑兰和她的律师在这种简单的事实面前公开撒谎,就不得不令人对他们的诚信产生怀疑。Neumeiste先生本该自己亲自向协议的另外一方求证,并对简单的事实加以核实,然后写出公平、真实的报导,然而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鉴于贵社发表的Neumeiste的报导已经在公众中造成了混乱,并对一个正在进行中的重大民事案件产生了不公正的影响,我们恳切希望贵社或Neumeiste先生本人,向秘密协议的另外一方求证,并把事实公诸于众,以挽回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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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2 个评论)

回复 tobuto 2011-7-17 08:03
“.....关于联署,上次没有签名的请跟帖签名;上次签了名但这次不愿签署的请跟帖声明,没有声明的即默认上次的签名授权继续有效。”

非常感谢艾艾为此事付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我们能够搜集签名授权是费时费力的工作,可是上面的这个是不是有点不妥?

即使是签的是ID,也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更不用提那些提供真实姓名的网友。
如果没有看到这个帖子,是不是就会被默认授权继续有效呢? 或者,如果还有第三封第四封信,而每个签过名的ID不主动来这里看帖子并提出异议的话,就都默认签名授权继续有效呢?

这样的做法,将损害联署签名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个人想法,请艾艾考虑。
回复 tobuto 2011-7-17 07:55
艾艾辛苦了!

这一份信请不要签我的名字。我的想法(理由)是:
1. 似乎作为作者的岳先生也不愿签名。 (为什么?)
2. 第一封信是网友们群策群力自发完成的,而这一封信性质完全不同。
3. 无法理解关于桑兰收入那一段。
4. 感觉是在隔靴搔痒。

谢谢艾艾的付出!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7:40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
在目前的资本环境下,该种近乎贫穷的宣称损害了作为公众人物的桑兰的名声。
这句话似乎不合适。

另外,是否有网友想在周二给纽约检察官写公开信?建议放在桑兰报案以后做。

不是不妥,是岳博士在为桑兰正名!他对最关键的问题,桑兰和海明撒谎是为了攻击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的其他被告。岳博士绝对不是一时疏忽,是有意而为。如果岳博士肯把”有损桑兰名誉“的话改掉,如果他承认海明的话是代表桑兰的,如果他指出我们对桑兰和海明一起用这个保密协议攻击刘谢,并且他自己也签字,我就签字。不可能!他一直做着一个美梦,当案子进行不下去的时候,他未桑兰代理,起诉海明,甚至在与刘谢的官司上也能有一个小小的胜利,比如肖像权什么的,然后大吹大擂吹嘘自己。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7:31
让我们设想一下AP可能的回答,就更加了解这第二封信不但无利,而且有害。由于有两个不同的信,而且签字人基本相同,AP就可以选择只回答其中一个比较容易回答的,就是岳博士版,比如:

收到你们的来信之后,我们询问了保险公司,他们的回答跟信中所说一直,说保密合同的确存在,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变更。同时我们也就月收入问题询问了桑兰女士,桑兰女士说,230美元只是她的固定收入,说是她的全部收入不够准确。桑兰女士同时强调,她维权不是为了金钱,只是要发现真相,现在与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的秘密协议还原了真相,她很满意。我们对在收入问题上的报导错误向桑兰女士表达了歉意,她也接受了我们的道歉。

这是我们要的吗?如果不是你有能说AP错在那里吗?总不能没完没了的纠缠吧。这是岳博士要的,也是桑兰要的。很可能海明也高兴看到这样的答案。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7-17 07:18
在目前的资本环境下,该种近乎贫穷的宣称损害了作为公众人物的桑兰的名声。
这句话似乎不合适。

另外,是否有网友想在周二给纽约检察官写公开信?建议放在桑兰报案以后做。
回复 elba 2011-7-17 06:36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我也觉得这样来决定签名不妥,艾艾可能是太忙了。如果这两封信观点和立场基本一致,这样收集签名也算可以。虽然岳博士的反复声称不签名,并把原来的信成为就是一个海外华人在攻击桑兰,我也有些怀疑,但是之停留在对他高高在上态度的反感而已。在试图翻译他的英文时,我才发现许多问题,决定不签名。”贫穷有损桑兰社会名人形象“一次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大家没注意到的原因是其他网友也一嘲笑的口吻这样说过,但是岳博士显然不是在
不是有损桑的形象。
实质是不能靠谎言骗保。
要说形象,首先是损害的国家的形象。好像我们的国家就是一个冷血的国家。就连她这样一个名人,一个残疾人,一个因伤致残的运动员都没有医保,那普通老百姓呢!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6:22
To: elba 你曾经说:
“关于联署,上次没有签名的请跟帖签名;上次签了名但这次不愿签署的请跟帖声明,没有声明的即默认上次的签名授权继续有效。“

这是什么逻辑?

我不签名。

那些没有看到此贴的怎么办?

我也觉得这样来决定签名不妥,艾艾可能是太忙了。如果这两封信观点和立场基本一致,这样收集签名也算可以。虽然岳博士的反复声称不签名,并把原来的信成为就是一个海外华人在攻击桑兰,我也有些怀疑,但是之停留在对他高高在上态度的反感而已。在试图翻译他的英文时,我才发现许多问题,决定不签名。”贫穷有损桑兰社会名人形象“一次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大家没注意到的原因是其他网友也一嘲笑的口吻这样说过,但是岳博士显然不是在嘲笑,二是在辩护。暗度陈仓。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6:11
To: 南海渔人 你曾经说:
岳博士肯为网友写这封信,确实难得!虽然他自己不愿在上署名。其实桑海现在是一体的,揭露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岳博士作为一个男人,肯定不愿在公开场合对桑兰这样一个有残障的女子作出太过直白的批评,相反,还要呼吁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是绅士的行为。不要对岳博士有过高的要求和挑剔吧,以他一向的观点和立场,现在已经表现很不错了。
下面那个是回您的,结果弄差了。绅士和小人的评论,各人心里有自己的标准。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6:04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我觉得原文对报道对案件的影响应该强调一下,关于“雷锋”那一段与该文无关,没有必要。岳博士可能想用来质疑海明的诚信,但是桑兰月收入一项就足够了。下面是我的修改稿,可能与英文原稿不太一致,大家决定是否修改英文原稿。
=========================
美联社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师称:有关截瘫体操运动员的秘密协议已达成》的文章,是贵社记者Larry Neumeiste先生的采访报道。Neumeiste的报导缺乏严谨和公正的

我不是在挑剔,只是指出我所理解的岳博士这封信的真实意图。同意你说的桑海一体,还要指出的是,在这个一体之中,桑兰是核心人物,海明只是她的代理律师。我们可以做各种猜测,但是只要桑兰没有接触海明的代理资格,只要她没有公开纠正海明的说法,海明有关桑兰的一切言论都是代表桑兰发表的。

AP报导中的一切都应该理解成是海明代表桑兰说的,桑兰可以站出来指出海明的错误,岳博士没有根据说海明的言论不代表桑兰,更不能说海明的言论伤害了桑兰的名人形象。桑兰自己如果出来说,我可能还会支持。或者桑兰委托岳博士代表她出来说话,我也不会反对。但是现在是岳博士自己出来为桑兰维护“社会名人”的名誉权,我认为没有法理依据,逻辑上也讲不通。更为重要的是,岳博士两次声称他自己不签名,一封撰稿人不签名的信件,拿出来让其他人签名,您不觉得奇怪吗?我感觉是?多数签名的网友没有看清楚岳博士为桑兰维权的本意,虽然文章中已经说得非常明显。当然如果有人认为,海明说的话伤害了桑兰,他愿意在桑兰自己没出来的情况下为桑兰讨一个公道,同意在这封信上签名,我无权反对。

另外,岳博士的文章片面的引用并歪曲了保险公司给网友的答复。我在下面的帖子中已经指出,而且我认为他是有意的,因为这对桑兰有利。我说如果这封信也交给AP发表,我收回在另外一封被岳博士称为“一群中国人在攻击桑兰”的那封信的签名,并不是因为那封信真象岳博士所贬低的那样,事实上我认为那封信基本表达了我的观点。我收回签名的原因是,两封信的立场不同,一个代表桑兰,一个质问桑兰。两封信所表述的事实也不同,保险公司的回复还有明显冲突。对事情的解释也不同,比如同是说桑兰的月收入,前一封信认为是桑兰和海明共同欺骗公众和保险公司,而岳博士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是,这是海明说的,不但不是桑兰说的,而且还损害了桑兰的社会名人形象。这样两封信明显冲突的信同时发表,特别是多数网友又基本在两封信上都签了字。那样真的会被AP和公众认为这是一场唐人街的斗殴。岳博士为什不在自己的文章上签字,而且两次申明,他想作为一个上等人观看我们这些唐人街的下等人斗殴。我不想当猴子给他看。“岳博士肯为网友... ...“这是自己贬低自己的话,他也是网友,和我们一样普通。

如果一个厨师不肯吃自己做出的食品,你敢吃吗?岳博士不肯签字的文字,我为什要签,而且要感激涕零的签?

至于什么岳博士作为大男人同情受伤的桑兰云云可以休矣!法庭上讲的是事实和法律,身体残疾的人和健康人一律平等。只有心理疾病除外,如果法庭认证桑兰是心理不健全的人,需要到精神病医院疗养,我也不会再追究任何事情。
回复 elba 2011-7-17 05:01
“关于联署,上次没有签名的请跟帖签名;上次签了名但这次不愿签署的请跟帖声明,没有声明的即默认上次的签名授权继续有效。“

这是什么逻辑?

我不签名。

那些没有看到此贴的怎么办?
回复 南海渔人 2011-7-17 04:31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值得注意的是,岳博士把保险公司的六条答复中的关键几条全部没提,只是提了两条,还有一条故意写的不准确。目的都是为桑兰维权。第一条说协议是保密的,海明擅自公布(已经对桑兰造成伤害)。二是在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改变"中加了"实质性"三个字,说明保险公司的合同做了改变,这本身就是为了桑兰而不惜造谣了。而保险公司公司说的其它更重要的几条他跟本没提,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做任何错事,过去一
岳博士肯为网友写这封信,确实难得!虽然他自己不愿在上署名。其实桑海现在是一体的,揭露其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岳博士作为一个男人,肯定不愿在公开场合对桑兰这样一个有残障的女子作出太过直白的批评,相反,还要呼吁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是绅士的行为。不要对岳博士有过高的要求和挑剔吧,以他一向的观点和立场,现在已经表现很不错了。
回复 南海渔人 2011-7-17 04:23
艾艾辛苦了。同意在岳博士的信件上署名。这封信从另外一个角度,针对桑兰的律师-海明的行为提出了读者的批评意见,虽然不那么直白但话中含有骨头,更让报道的记者和报社接受。
回复 spring99 2011-7-17 04:19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值得注意的是,岳博士把保险公司的六条答复中的关键几条全部没提,只是提了两条,还有一条故意写的不准确。目的都是为桑兰维权。第一条说协议是保密的,海明擅自公布(已经对桑兰造成伤害)。二是在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改变"中加了"实质性"三个字,说明保险公司的合同做了改变,这本身就是为了桑兰而不惜造谣了。而保险公司公司说的其它更重要的几条他跟本没提,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做任何错事,过去一
同意!还是先不要发送岳博士此封信件。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4:06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图穷匕首见,岳博士是在为桑兰“讨公道",这在他自己博文的中文说明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请大家仔细阅读他的文字,通篇都是指出海明的错,海明没有准确的代表桑兰的案子。对桑海在保险公司协议上做文章的要害只字未提,那就是用来攻击没有撤案的三个被告。如果他大部分文字还比较暧昧的话,下面的文字就是赤裸裸的为桑兰维权了 “in today‘s capitalist environment, such state of poverty injures the reputation of a public fig
值得注意的是,岳博士把保险公司的六条答复中的关键几条全部没提,只是提了两条,还有一条故意写的不准确。目的都是为桑兰维权。第一条说协议是保密的,海明擅自公布(已经对桑兰造成伤害)。二是在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没有任何改变"中加了"实质性"三个字,说明保险公司的合同做了改变,这本身就是为了桑兰而不惜造谣了。而保险公司公司说的其它更重要的几条他跟本没提,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说他们没有做任何错事,过去一直,将来也会为桑兰提供合同规定的利益。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3:52
图穷匕首见,岳博士是在为桑兰“讨公道",这在他自己博文的中文说明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请大家仔细阅读他的文字,通篇都是指出海明的错,海明没有准确的代表桑兰的案子。对桑海在保险公司协议上做文章的要害只字未提,那就是用来攻击没有撤案的三个被告。如果他大部分文字还比较暧昧的话,下面的文字就是赤裸裸的为桑兰维权了 “in today‘s capitalist environment, such state of poverty injures the reputation of a public figure such as Sang Lan.“在当今的资本主义环境中,把桑兰说成处于贫穷只中,已经伤害了桑兰做为公众人物的形象",这是在为他将来代表桑兰起诉海明做铺垫!

关于雷锋那一段也不是表面上看得那么简单,表面上看似说海明在胡说八道,真实意义是,桑兰从保险公司得到的利益是她应该得到的,但是海明却把它说成了本来是桑兰不该得到,只是保险公司发善心的恩赐,隐台词是海明再次伤害了桑兰的名声。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到了专业、条理和逻辑,我只看到一个逻辑,为桑兰维权!如果这篇文章也交给美联社,我请求把我的名字从另外一封信中撤出。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2:43
我不在岳博士这封信上签名。因为,我已经在艾艾起草的另外一封信上签名,岳博士这封信并没有重要的新内容。如果连续发这种类似的信件,反倒真容易被误解成了岳博士对另外一封信的评价(虽然我不同意他的评价),"是一群华人再指责桑兰"。

直至目前为止,在是非已经分明的情况下,岳博士仍然宣称自己的中立态度,特别是在他自己起草了这个信件之后,再度声明中立,并不在自己起草的文字上签字。加之他对另外一封信做出的“一群华人在指责桑兰"评价,我怀疑他是在攻击海明的同时,为桑兰开脱责任。岳博士一直在以高高在上的法官地位自居,多次把这场是非分明的证论贬低成唐人街斗殴,现在又写出一封文笔漂亮但是却毫无新意甚至不得要领(比如雷锋那段)的信件,然后声称自己不签字,既是我不怀疑他的目的,如果在上面签了字,也觉得人格受了他的侮辱。真像是我做为唐人街的下等人在街头斗殴,岳博士作为一个上等人,高高在上的为双方指点。是狗改不了吃屎。
回复 2012不寻常 2011-7-17 02:40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
我觉得原文对报道对案件的影响应该强调一下,关于“雷锋”那一段与该文无关,没有必要。岳博士可能想用来质疑海明的诚信,但是桑兰月收入一项就足够了。下面是我的修改稿,可能与英文原稿不太一致,大家决定是否修改英文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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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师称:有关截瘫体操运动员的秘密协议已达成》的文章,是贵社记者Larry Neumeiste先生的采访报道。Neumeiste的报导缺乏严谨和公正的

顶一个。再次申明同意署名并问候付出了辛苦努力的童鞋们!
回复 mgzww999 2011-7-17 01:06
我觉得原文对报道对案件的影响应该强调一下,关于“雷锋”那一段与该文无关,没有必要。岳博士可能想用来质疑海明的诚信,但是桑兰月收入一项就足够了。下面是我的修改稿,可能与英文原稿不太一致,大家决定是否修改英文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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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师称:有关截瘫体操运动员的秘密协议已达成》的文章,是贵社记者Larry Neumeiste先生的采访报道。Neumeiste的报导缺乏严谨和公正的新闻职业道德,一些地方明显与已知事实不符,我们对此感到非常失望。

该报道采访的对象是纽约的海明律师事务所的海明律师。文中所说的中国截瘫体操运动员是桑兰女士。桑兰是一个正在进行的一个涉及数十亿美元的、颇具争议的民事诉讼案的原告,海明先生是他的代理律师。

Neumeiste先生在报导中说,这个诉讼案的被告之中的三家保险公司已经与原告达成秘密协议,并提供了一些有关秘密协议的细节。这些所谓的细节仅仅是原告及其律师的单方面说辞,并没有得到协议另外一方的证实。这明显违背了最起码的新闻报导真实、公正的最基本原则,报导的真实性在公众中引发了普遍的质疑。该文已经被华尔街日报等其它主要新闻机构转载,同时海明律师也利用该文大肆在媒体上炒作,并用来攻击正在进行中的民事案件的其它被告。

在贵报的报导刊登之后,我们通过电话(603-656-2475)联系了协议中另外一方,保险公司的律师Richard Fabian,以求证细节。Fabian先生给出的回答是,1.和解协议是保密的。2.保险公司没有向桑兰道歉,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做错任何事情,3.保险公司条款并没有实质变化。4.保险公司拒绝透露给出的一次行补偿的数额,但声明绝不是“大数额”。

海明律师擅自单方面公布部分细节,已经破坏了协议的保密约定。而保险公司的答复显然与海明律师的说法有明显的矛盾之处。Neumeiste的报道中的其它一些细节也明显与已经知道的事实不符。比如桑兰说她每月只有230美元的收入,根据互联网上公布的公开信息,桑兰的实际收入比这个数字要高数十倍,这一点桑兰自己也承认过。当然,桑兰的收入可能与保密协议没有关系,但是桑兰和她的律师在这种公开的事实面前公开撒谎,这就不得不令人对他们的诚信产生怀疑。Neumeiste本该自己亲自向协议的另外一方求证,并对简单的事实加以核实,然后写出公平、真实的报导,然而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鉴于贵社发表的Neumeiste的报导已经在公众中造成了混乱,并对一个正在进行中的重大民事案件产生了不公正的影响,我们恳切希望贵社或Neumeiste先生本人,向秘密协议的另外一方求证,并把事实公诸于众,以挽回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
回复 windbell 2011-7-17 00:56
同意署名!
艾艾等大大辛苦了!
回复 dogwood 2011-7-16 23:16
同意。(可能本来就有我,别算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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