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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黄建对网友的“友好声明”

已有 3396 次阅读2011-6-15 15:17 分享到微信

(注:黄建在发出这个“友好声明”的几分钟后,又开始攻击恐吓包括我在内的网友们,他果然够牛。)

你们还梦想着庭外和解搞钱呢!才会这样假装示好。当别人都是傻子啊。你跟桑兰还想继续忽悠大家?真是侮辱网民的智商。你天天来这里表演,演了这么久骂人戏,现在转换策略演示好戏了。你还真以为刘谢莫来看海明博客?不要枉费心机了。即使他们来看,你以为他们还相信你的话?连我们旁观的网友都看穿了你们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伎俩,你们连我们网友都忽悠不了,还想忽悠他们?你们告刘谢告莫虎索赔20亿,还告人家儿子性侵,要把人家儿子送进大牢,现在假惺惺叫莫虎哥哥,还想来纽约跟人家见面谈和解。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们这么无耻的。真是开了眼界了。

我来分析一下你的所谓友好声明。


1.想把攻击网友和被告的责任揽自己头上。对着你来?这案子桑兰才是主谋,不是你。谁不知道你们现在是想撇清桑兰,为你们梦想的庭外和解或者将来撤诉留后路?

2. 假惺惺对大家示好,想争取舆论同情和支持。你在网上言语恶毒的骂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天,一句”酒后失言“就打发了?我看你是酒后吐真言才对,或者更可能你根本就没喝酒。你的无耻恶毒,在海明博文”祝福妹妹生日快乐“的不堪入目骂网友回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3. 你还说“我说的是美国中文网网友,而不是中国大陆网友,请注意!”你恶毒攻击了美国和大陆的众多网友这么久,现在因为要来美国了,就对美国网友发“友好声明”,以争取舆论同情和支持;大陆网友还是要秋后算帐。这算盘打得真不错呀!

4. 这些都是你最近在微博上威胁恐吓网友的话,这些也是酒后失言?你一天24小时都在喝酒?别拿酒后做幌子忽悠大家,拿大家当傻子。


”-告诫某些被告,如新浪博主“漂泊未还家”微博 @看好戏 你们已经在新浪作乱多时,中国与美国不同。在美国为了确保你的言论自由,一般网站不会向FBI提供它的客户讯息。但中国不同,这里是行政干预,如果我通过行政干预,或者通报警方,你们的客户资料(如属实)将会由本人呈交给美国联邦地方法院。“
6月13日 22:26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 | 收藏 | 评论(4)

”针对近期百度桑兰贴吧 桑兰二吧 出现了有组织,有目的,轮番没完没了的对桑兰个人以及我、律师的人身攻击、诽谤事件,我近日将前往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进行报案。对于这些非普通网友,恶意进行攻击的行为,我们要在国内进行报案、调查、取证。“
6月13日 22:34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1) | 收藏 | 评论(19)

”@豆子猫 海明已经将你列为被告,如果你方便的话就去领下传票,或是私信给我联系方式和地址。既然在网上那么长时间攻击桑兰、我、海明,那就身板硬点,大大方方接受传票,如果你不方便,我可要求北京警方配合,新浪网提供后台你的一切客户资料。我替你双管齐下,确保你的船票(传票)有效。“

6月13日 22:21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 | 收藏 | 评论(2)

”你是义务看戏呢?还是跟着掺和呢?你的被告主子都不敢出来领传票,你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我等着你收集,并交给你的主子。等法庭见分晓!岳东晓神马东西?一个被美国律师整的倾家荡产,房子都被收去,人家律师看他可怜而已。恨律师也没这么来的。“
6月14日 02:45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 | 收藏 | 评论

”@豆子猫 你在美国中文网以及和一些ID的评论也会作为证据交给联邦地方法院,按照真理越辩越清的原则,在法院上我们会按照逻辑进行呈堂证供,当然现在不出示我们的证据那是想稳赢这个案子。我觉得你应该多关心关心被告的证据,让他们尽早出示体委、体操协会的任命书以及奖状!哈哈“

6月14日 14:02 来自新浪微博

发布时间:06-15 14:55

另附黄建在海明博客对网友的 “友好声明”

  • 从今天开始,我对美国中文网所有网友说,我挂免战牌。我知道我黄健不是圣人,不是圣贤, 更不是君子,当经纪人这么多年中,我也做过不少坏事。如今踏实的在桑兰身边,是我情愿的,我愿意。我也愿意接受老天对我的报应!我爱喝酒,喜欢酒后张牙舞 爪,希望各位不要在意,当我是个屁就行了,或者当我就剩一个蛋,我也没有意义。我、海明,并不是本案的原告,桑兰是我的未婚妻,海明是我们的律师,也是我 的校友,也是我未婚妻认的大哥,在这里我向我酒后对各位的不妥言论表示道歉,最近因为舆论压力过大,我总是饮酒,所以难免酒后无德。大家可以质疑我的人 品,这是我自作自受,但这些依然无法改变我会相伴桑兰到老,如果我今天说的多少年后失言,你们大可把我这一贴贴给世人!

    海明律师,也是我的学长,为了这个案子也费了不少心,我也为这个案子收集了很多证据,路平老先生也是仗义出庭,我希望大家能够真实的理解一个坐在轮椅上女孩的艰辛。

    我言语欠妥当,我向所有美国中文网博友致歉,但桑兰案是桑兰的人权,是桑兰捍卫自己权益的案件,无论结果如何,我希望大家能够体谅。

    如果我哪点做的不好,大家尽可批评、指责,如果我得罪了纽约黑帮,我也允许你们对我下手,但不要对坐在轮椅上的桑兰。我是条汉子,不是孬种,如果黑帮对我 有意见,或者我得罪了某黑帮老大,你大可和我在街头、在巷尾、在暗地里对我行动,我没有任何意见,来一个挡一个,直到我体能耗尽为止!(声明,今天没喝 酒)

    如果有意见,觉得炒作、觉得我们假报案、假诉讼,尽可对着我来!我不会说个不字!
    发布时间:06-1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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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回复 ruirui99 2011-6-15 23:50
漂泊兄的六篇分析,篇篇有理有据,希望多多被转载,通过 “桑兰诈骗案“ 的逐渐被揭露,让国人惊醒!也希望大大的新浪不要被黄某小人牵着鼻子走。桑兰去年开始高调宣布赴美维权,起初诉讼仅仅是友好运动会赛事组委会组织松散导致她受伤,后逐步将被告数量扩大,案件不断升级,从民事升级到刑事,从猥亵升级到性侵犯,短短几天后又升级为强奸。“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还是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如果桑兰连被强奸都不知道,不能说傻,应该说是弱智。体操女队的姑娘没有一个像桑兰这般傻的,所以请桑兰不要再拿体操队长期封闭训练导致我呆傻做幌子了。全世界的女人不会将被强奸的事公布于众,看来桑兰真的是不要脸了。所谓的证人证词漏洞百出,这个谎撒的太大了,要圆它,还需要编制千万个谎言。我们期待着戳穿谎言的时刻尽早到来
回复 艾艾 2011-6-15 23:06
To: 明月城 你曾经说:
本城主著述三千,哪个敢写?
老人家您真有意思,一会埋怨人家不写您,一会又说人家一定不敢写您,呵呵
回复 明月城 2011-6-15 22:46
To: 艾艾 你曾经说:
看你值不值得他写了。如果值得的话,一定会轮到你的,也许下一篇就是哦~要有耐心
本城主著述三千,哪个敢写?
回复 春到曼哈顿 2011-6-15 21:02
To: 明月城 你曾经说:
这位愚人怎么那么像刘国生的文笔?怎么不反驳明月城?全是屁话!
快滚,神经病!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6-15 20:18
To: 艾艾 你曾经说:
那就是他们活该了。第一次被咬是善良,第二次还被咬就是愚蠢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信就看结果。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6-15 20:18
To: 艾艾 你曾经说:
那就是他们活该了。第一次被咬是善良,第二次还被咬就是愚蠢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信就看结果。
回复 艾艾 2011-6-15 19:47
To: 明月城 你曾经说:
这位愚人怎么那么像刘国生的文笔?怎么不反驳明月城?全是屁话!
看你值不值得他写了。如果值得的话,一定会轮到你的,也许下一篇就是哦~要有耐心
回复 明月城 2011-6-15 19:08
这位愚人怎么那么像刘国生的文笔?怎么不反驳明月城?全是屁话!
回复 艾艾 2011-6-15 18:59
To: jimmyzhang1963 你曾经说:
刘谢夫妇看着桑烂流出的鳄鱼眼泪,心一软,再犯一回傻。
那就是他们活该了。第一次被咬是善良,第二次还被咬就是愚蠢了。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6-1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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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赔偿案的愚人分析之六————“神医”路平的神奇证词

最近桑兰赔偿案的重心转移到了“性侵”,从“猥亵”到“性侵”,性质在偷偷升级。我记得桑兰在4月份的时候对“猥亵说”作出了“17岁时我很小,不会独立思考,今天律师调查结果出来后,我还是仍然不敢相信自己怎么这么傻”的惊人解释,应该说如果按照桑兰所说的这个思维逻辑,律师海明在其间是居功至伟的。能够在三言两语的巧舌如簧中让桑兰智商骤然实现质的飞跃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海明大律师的多才多艺,我觉得他其实最近大可不必在博客里对莫虎律师低头示弱的,不就是个律师执照嘛,投身广告业或者教育业也许才是海明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同时,通过这个事情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我们国家的教育和社会环境还真的很落后,尽管从1978年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至今已经33年过去了,生长在改革开放之后的桑兰在98年依旧全然不懂男女大防,这反映了我们国家教育的缺失,当然,也可以算是社会风气的纯良。而关于体操队长年封闭训练的孩子都很单纯的解释我也是信服的,我只是怀疑是否单纯到体操队男女厕所都一直没有分开。但是怀疑总归只是怀疑,在我开始尝试在心理分析中相信桑兰经过海明老师的指点后总算不会再傻的时候,路平出现了。他的闪亮登场一下子颠覆了我对海明老师教育能力的仰慕,因为路平老师的开场白实在是太拉风:“桑兰,其实海明教你的只是基础课,我的才是高级教程。让我来告诉你,你其实还是不够聪明。因为薛伟森明明是性侵,怎么可能只是猥亵?你不知道吗?但我是亲眼看见的。”
我在网上看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喝水,立马喷了。

这个场面其实很尴尬,我相信如果再有一个记者向桑兰提问要解释的时候,桑兰回答起来会有些困难。亏得海明当时还在博客里欣喜若狂,“正义人士的挺身而出让我们意外而又兴奋,给我们打了一剂强心针,给我们添注了新的动力,我们现在感到信心十足。”而之前桑兰诉讼团队主要还是围绕“导尿”“洗澡”“买文胸”的“猥亵”做文章找证据,连桑兰本人都没有想到提告的“性侵”这种隐私的情节被路平老先生在这个时候意外出现给证明了,由此赶紧又重新修改诉状,重新最快速度找证据,以至于在海明博客上登出的薛桑拥抱合影在很短时间内就被热心网友揭穿,网友找出当年的《纽约时报》证明那张照片只是在接受记者采访,而这个环境下还要性侵,简直只能说给月球上的法官才能相信。我写到这里都一直忍不住笑,所以我说海明大律师其实很有喜剧天赋,这个案子因为有了海明这个导演而变得不那么严肃,充满了娱乐性。而路平出现的时机显然不对,他的出现让我想起了周星驰的名作《喜剧之王》,作为死尸的小配角的他一出场就把女主角莫文蔚给撂倒了。唉,一个蹩脚的导演,直接毁掉了一帮实力派演艺巨星,这又是一个杯具。

这个案子在这个事件后达到了一个小高潮,国内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竞相报道,并在网上贴出了堪称限制级的路平证词。而之前撰文支持桑兰起诉的新华社记者杨明更是在这份证词的基础上夸大渲染,凭空想象,任意发挥写下了《桑兰被奸污了吗?》这样的博文对性侵情节进行了明显想象的细化描写。这很令人惊讶,也让我不得不再次怀疑这又是一次炒作,是一次通过媒体高调轰炸逼迫刘谢夫妇就范而庭外和解赔钱的伎俩。然而,这样的做法明显已经谈不上什么维权的初衷了,这是一次很失败的炒作。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桑兰在起诉时通过媒体向公众表示要为当年找回真相,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弥补当年收到的伤害。那么假定当年桑兰确遭猥亵或者性侵,按照各国的法律大都对妇女遭此不幸有法律上的保护,在向公众披露的时候都会略去细节。而这份经过公证的证词显然是桑兰呈堂的利器,不应该这样冒失的拿出来炫耀让被告有充分时间来研究思考对策。第一时间在国内媒体无遮掩地细节披露曝光,这样岂不是对桑兰的伤害的扩大和延续?为桑兰当年的受伤害维权,却选择了让桑兰在现在继续受更大范围的伤害的卑劣手段,这是哪门子的混蛋逻辑?何况这已经涉嫌违法。这里就需要追查各大媒体消息和证据的来源,是海明提供还是黄健提供?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国内媒体登载的诉讼进程大都采自海明律师的博客或者电话采访,时间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滞后。但这次海明并没有在博客里第一时间贴出供词,只是贴出了路平和桑兰合影的照片,并且在当时网上公布的视频里也重点提示路平细节不能说,说明他这点律师操守还是有的。这一点,看过新闻发布会现场视频的我都可以为海明作证。那么能够提供的只能是黄健和桑兰,如果是黄健,即便桑兰会原谅他,但毫无疑问他应该收到社会大众的道德谴责,并且让人无法相信他一直以来在这个案件里的鞍前马后是真心为桑兰维权。当然,从逻辑推理上也不能排除另外一个可能,是桑兰提供的,或者是桑兰同意提供的。那么,我只能对此表示无语。

那我们再来看看这份证词本身的疑点吧。这份证词全文共11条,其中大量不合逻辑的地方在最近几天里已经被网友多处质疑。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岳东晓博士和曹长青先生的博文。
岳东晓博士从美国的法律角度说明了这份证言绝大部分是法律关系的描述和无根据的推断想象,而唯一有证据价值的是第4条关于路平自述亲眼看见性侵过程的描述。诸如“薛伟森是谢晓虹的儿子”“我是中医气功医生”之类的描述基本上在法庭上就是人尽皆知的废话,而“但是,凭我对刘国生这个人的了解,他曾经在泰国、俄罗斯、中国做过很多不正当生意,而且与三教九流各类人有各种瓜葛”之类只能说是无根据的推断想象。比较简单明了地说明了这份证言绝大部分内容根本不具备证据的基本特征。
曹长青先生的《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一文中对路平的证言提出了六点质疑。
首先,有点常识的人在第一时间都会质疑,为什么路平当年不告?美国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并是法治国家,怎么路平一直不吱声,13年后才出来嚷嚷?他13年前不替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讨公道,现在冒出来什么意图?
其次,当时桑兰住在薛伟森家里,如果薛有不轨想法,那么在自己家里,什麽时候都有条件,为什么偏偏要等到“路平医生”来的时候,当著他的面做出格的活动?编故事也要符合基本逻辑吧?
第三,路平说他到薛伟森家时,看到薛正在沙发上搂著桑兰,上面盖条毛毯。然后听到桑兰说,怎么有血了?既然是盖著毯子,那下面发生什么事,路平是怎么“目睹”的?他有透视镜?
第四,当时并不是桑兰和薛独居,桑兰的父母也在那里。在这种状况下,如果薛伟森真的“性侵”,怎么会在大白天,还是在客厅?难道路平想证明薛伟森是弱智者?而且,桑兰父母在干什么呢?他们纵容薛性侵桑兰?
第五,基本常识,在美国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从《纽约时报》的报导照片来看,形象个头都不错,他要想找个女孩子,或仅仅解决性问题,实在轻而易举。在美国,连高中生有女友和性生活都司空见惯,薛伟森会去“性侵”一个下身毫无感觉的瘫痪人?
第六,路平说至今保留有桑兰的“血迹”。他怎么得到的这血迹?怎么能证明是“性侵”造成?而且一个老男人13年保留一个女孩子的“血迹”?这个行为本身不是怪异、不是病态吗?事实上,这整套说法都令人怀疑∶是不是全是虚构的?
此外,由于曹长青先生认识路平,对路平近几十年来的撒谎记录进行了披露。
而很多热心网友在查阅了当年桑兰的出院记录后发现,桑兰在10月30日从美国西奈山医院出院,这点和海明所说路平7月底至10月在刘谢家里为桑兰治疗的说法时间上相矛盾。
另外,我觉得需要补充的是,路平在这份证词的最关键部分就是亲眼所见性侵过程的描述这条,没有作案具体时间的描述,这是显然不合基本规范的。

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在美国的诉讼中的证据判断,一般都采取自由心证原则,就是由法官根据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建立的内心确信来进行判断。这个似乎给人感觉有空子可钻,如果能够做到误导法官也许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但这个自由心证是建立在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审查的基础上的,而且自由心证并不是漫无限制随心所欲判断,需要遵循经验法则,也就是透过归纳逻辑的方法,同时借助心理学、社会学在内的各种手段形成内心确信。所以某些人用混乱逻辑模糊真相希望糊弄法官其实是很难行得通的,在英美法系的官司里,法庭上自始至终就是在进行逻辑推理的大辩论。而就证据的证明要求而言,也严格要求达到不容有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才可以作为最终呈交陪审团进行判决的合法证据。那么如上一系列的明显疑点,作为证人的路平需要在法庭质证的过程中向陪审团和法官做合理的解释。
而我在归纳了路平所做的11条证言之后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路平作为一个短期出现在刘谢夫妇家的没有合法执照的医生,实际上是试图通过这11条证言,证明一大堆他其实没有能力证明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正好全部是桑兰诉讼团队没有而急需的东西。
路平这份证词证明了什么呢?我来归纳一下:第一,薛伟森性侵桑兰的现场行为,证明方式是透过毛毯的目睹;第二,刘谢一家利用桑兰赚一笔,证明方式是听薛伟森对他说;第三,莫虎是桑兰的基金代理律师,同时是桑兰受伤的法律顾问,证明方式是听谢晓虹对他说;第四,谢晓虹是中国体委指派给桑兰的监护人,是桑兰的领导,也就是说是“官”,证明方式是桑兰说的基础上自己联想;第五,刘谢夫妇威胁恐吓证人,证明方式是刘谢夫妇骂路平挑拨离间,要他闭嘴;第六,刘谢夫妇终止路平对桑兰的治疗对桑兰的生命和健康是不利的,证明方式是路平自称把自己治好了,而桑兰没有路平的治疗没有痊愈;第七,刘谢夫妇贪污了桑兰友好基金的款项,证明方式是据路平自己所知;第八,刘谢夫妇在泰国、俄罗斯和中国从事不正当的生意,并且是黑社会,证明方式没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路平的证词完全就是为了桑兰案件的需要而下的一场及时雨。如果上述的八项证明都能通过路平的证词确认,那么海明就可以达到第一,让莫虎在刘谢夫妇与桑兰的民事诉讼中规避;第二,确认谢晓虹的“官”的身份,以及刘谢夫妇的生意不正当,甚至是黑社会,为诉状中的误导描述佐证;第三,确认刘谢夫妇在诉状中贪污基金款项,对桑兰的不当获利;第四,刘谢夫妇影响了桑兰的治疗恢复;第五,薛伟森性侵桑兰的控告属实。路平这么出来一说,再签个字就几乎让本来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诉讼证据的桑兰团队在一夜之间把针对刘谢夫妇一家的所有指控的证据全部补齐了。那么我想质疑一下,路平到底是何方神圣?他怎么可能以一个美国不合法的医生的身份在为桑兰做气功治疗的短暂期间里,引得刘国生谢晓虹薛伟森纷纷向他“坦白认罪”,并向他呈现各种形式不等的证据素材?气功的威力神奇如斯?路大师的功力如此了得?开个玩笑,如果刘国生本人愿意为桑兰做重要污点证人写下这番证词再庄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这个证词所证明的一大堆东西就比较可信了。而路平,他在这场荒唐大戏里充其量只能算是个临时演员,他能证明这么多东西吗?可见海明导演心还是太急,沉不住气。你多找几个证人出来分别证明多好啊,怎么能贪图成本让路平一个临时演员身兼数职呢?既然是国际大片,就不要搞小成本制作,这样太小家子气,很容易穿帮。不过话又说回来,海明导演也确实为难,人找多了风险太高,能找到路平这样勇敢站出来的“正义人士”已经很不容易了。海明自己的联合国律师团队不就没一个人敢在诉状上签字吗?而且是宁肯辞职也不签。
诉讼中的证据有三个基本特点,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特点缺一不可。我们权且不考虑路平证言证物的合法性,路平的很多主观推断根本就不符合客观性的要求,而在关联性上,路平关于薛伟森的性侵证明需要回答很多连网民都可以指出的明显疑点。而仅凭三言两语的直接描述就要证明桑兰索赔案里大量对刘谢夫妇及薛伟森单项索赔额就高达一亿美金的指控,实际上根本就是个笑话。薛伟森性侵桑兰的目睹矛盾就不多说了,网友们已经揭穿得太多,而刘谢夫妇就算真的要利用桑兰赚一笔又怎么会告诉路平这个外人?在桑兰还在西奈山医院治疗期间,中国体操管理中心刚刚宣布了桑兰受伤是意外的结论,保险公司也在积极理赔的期间,莫虎怎么可能在这个时间为桑兰做诉讼咨询服务?体育总局的官员已经澄清桑兰及其父母在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诉求,而我们从当时桑兰受伤的严重程度,在医院病床上插满各种仪器管线的照片来看都可以想的到这个时候是根本谈不上什么别的,桑兰的治疗和手术是放在第一位的。而莫虎作为桑兰的基金的代理律师就更加自相矛盾,明明路平自己说桑兰都不知道有这个会议,莫虎又怎么可能单方面成为桑兰的代理律师?而由桑兰说和路平的推断来判断谢晓虹既是监护人也是“官员”明显是没有效力的,能够证明的应该是中国体操协会盖有公章的证明和谢晓虹在体制编制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记录。至于恐吓路平和影响了桑兰的治疗只是路平的一面之词,而且是在解除了聘用合同之后的一面之词。我的理解完全是桑兰告发了路平之后刘谢夫妇对路平挑拨离间妄图从中受益的痛斥。刘谢夫妇贪污了桑兰友好基金的款项的说法是缺乏证据的,而杨明当年的采访报道恰恰印证了刘谢夫妇的说法。报道中说“桑兰和母亲的生活费来源于当地华侨和美籍人士捐助的桑兰基金,该基金共有7万多美元,由专人负责管理。”为什么当时只有7万?很简单,当时桑兰刚刚受伤不久,除了发起人的几笔大额捐助外,其他美国华人民众的捐款还没有完全发展开。在刘谢夫妇和基金发起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了基金在终止募捐之前达到了17万美元。这些都是参照美国法律进行的,允许路平这样的外人参加当时的会议正好证明了基金的管理是透明的民主的。而路平声称刘谢夫妇在泰国俄罗斯和中国从事不正当生意,我觉得要看证据。但以路平的身份条件和居住场所来做常理分析,路平显然是不具备得知这些的条件的。
关于路平这样的“神医”,网络上大多数网友都质疑得太多,其中不乏诸多重量级人物对路平的深刻揭露。但我觉得所有这些质疑都比不上一个超重量级人物对这个神医的质疑,这个人是谁?很有趣,是桑兰。

我查阅了中国宁波网体育新闻栏目记者车莉撰文的稿件,其中提到2009年6月13日央视《面对面》节目报道了医生李培刚和他的神奇医术,称他只用双手按摩就可以让瘫痪病人站起来,这一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广泛争议。我自己也记得当时还看过一个神奇的视频镜头,一个瘫痪了20年之后的病人在李大师的神奇按摩之后迅速从病床上站了起来,李培刚大师在镜头前得意地举着他的双手。我当时就呆了,经过20年,病人的大腿和小腿的肌肉就一点都没有萎缩么?难道这个按摩除了刺激神经之外还有快速生长肌肉的功效?就算能够这么快速地生长肌肉,20年没站起来过的病人能够这么迅速地适应站立姿态么?
桑兰当时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是非常愤慨的,她特别发表了一篇题为《CCTV让我怎么说爱你?》的博客,提醒人们“求医需谨慎,看病需对症、酌情”。桑兰特意到网上看了那一期的《面对面》,她首先“从新闻和媒体人的视角”,对节目提出了质疑,认为节目中对一些细节表现的方法“太过业余,并不符合新闻透视的常规”,并认为节目中对李培刚的介绍“有误导观众的成分”。对于“神医”在节目中所提到“他可以治疗神经不完全性损伤的病人,并在治疗当中发现80%的病人并不是完全性损伤”,桑兰说她相信无论在美国、在中国都存在误诊的问题,这个不能忽视。但80%这个数字能够说出来,也让我彻底的对国内医疗失去了信心,难道中国的医院误诊率就如此之高吗?“神医”不懂用根钢针或牙签刺一下患者肛门的括约肌吗?看有否收缩,不就可以判断是否完全性吗?——这是公认的也是科学的方法。
桑兰表示自己发表这篇博客,不是给想去求医的朋友泼冷水,而是希望大家酌情考虑自己的病情,对待“神医”更加谨慎一些。同为一名患者,桑兰非常理解大家求医的心情,她最后想对神医们说:“只求你们一定要手下留情,即便无法治愈大家的伤病,也千万别再给他们添更大的心伤,人病了,很脆弱。但人更加脆弱的是一颗心!”桑兰举了自己和汤淼的例子来说明。“外伤引起的瘫痪,如我和汤淼都属于伤在颈椎,而导致的神经中枢受损,也就是脊髓!而我属于颈椎5、6、7完全粉碎性骨折,伤及脊髓(神经中枢),骨头的碎片直接刺入脊髓,在手术取出碎片和部分修复神经后依然无法修复,由于大脑与器官、四肢等传输信号的线路——脊髓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信号传递失效,造成无法行走、失去知觉。在医学上这叫做‘完全性脊髓损伤’,因此想治愈必须让中枢神经再生和修复,而目前世界上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被广泛认同,所有的修复术,包括干细胞移植也只是实验,而风险非常之大。移植后导致癌细胞和肿瘤以及排异反应,目前我国并不准许干细胞移植手术作为临床治疗,仅限于试验阶段。而任何的推拿不可能将神经修复。”桑兰说。“治疗脊髓完全性损伤和不完全性损伤都不可能仅按摩按摩就可以解决的,完全性损伤基本被公认为‘癌症’,现在根本无法攻克”,桑兰说自己受伤11年,“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任何进展,与1998年受伤时相比反而差了许多。肌肉萎缩等依然存在。”现身说法的桑兰最后表示:“所以我现在拒绝一切‘神医’!”她透露说,每年找上门的“神医”不少,到最后他们不都是垂头丧气离去?为什么?因为治不好!”
从桑兰的这篇博客我们可以看出,桑兰其实是对诸如气功和按摩之类的“神医”有非常清醒和理智的认识的。从她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到“每年找上门的‘神医’不少,到最后他们不都是垂头丧气离去?”“所以我现在拒绝一切‘神医’!”这么多年下来,围绕在桑兰身边的“神医”是不少的,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对名人趋之若鹜。路平大师看来是第一个,他被刘谢夫妇赶走取消合同实际上我们可以在证词中很容易推断出是桑兰向刘谢夫妇告发了他,桑兰告诉路平“我只能相信谢晓虹”其实就已经等于搧了路平大师一耳光,路平当时连“疏不间亲”这个最浅显的道理都不懂。而这之后还有不少,据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博客透露的还有当年红极一时的气功大师严新。严新的名气有点岁数的人就知道,在那个年代气功大师是很多的,除了严大师,还有张大师,包括被捕的常大师,还有叛逃国外的李大师。路大师跟这几个比起来,可以很负责任地说,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那个年代还有一个流行词,叫“带功报告”,也就跟传销差不多,报告完了就开始卖带功物品,报告也是要收费的。带功报告的场面诡异而搞笑,一个大师在台上发功说话,台下的小托开始在人群里诡异地摇头颤抖,在宗教气氛浓郁的场面里,旁边半信半疑的听众中虚荣心强的赶紧抢先表现自己的慧根模仿着起舞,以至于到后面实诚点没反应的开始就开始满头大汗,这下糟糕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惭愧啊!这其实就是心理学骗局。桑兰在2009年的这篇博文里的态度和理性我很欣赏,尽管她有点耍大牌,有些小脾气,但作为一个在轮椅上坐了多年,被国家照顾多年民众尊敬多年的女孩,心理轨迹自然与常人不同,我可以理解。而且她能够勇敢地挑战央视的权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久病成医的医学常识对广大民众呼吁,我觉得这点很了不起。桑兰如果认识到自己的一些小毛病克服掉,让自己头脑中已经慢慢萌芽并成熟的一些可贵的东西能够继续生长下去,开花结果再传播开来,我想桑兰也许会成为一个提高公众维权意识,提高公众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实际帮助的巨人。桑兰不是弱者,她有国家的多年形象塑造的底子,这里面的人脉关系网和自身的公众形象蕴藏着巨大的能量。这也让我联想到我期待已久将在7月上映的美国大片《变形金刚3》,是要成为擎天柱还是要成为威震天?全在桑兰的一念之间。当然,也在于她身边的人。
但是现在,很遗憾,也很搞笑。桑兰最终还是和“神医”走到了一起。可见,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桑兰说她当年很傻,但我想说我尊重那个还很傻的女孩。而现在桑兰毫无疑问地是“聪明”起来了,黄健对她是否有帮助我不知道就不好乱说,但是海明律师对桑兰的帮助是明显的,也是桑兰直接指出的。如今,路平大师再一次地接近了桑兰,这次桑兰没有如她所说的拒绝,当然也正因此桑兰也变得更加“聪明”。但是我对桑兰智慧的与日俱增明显感到受不了了,我相信很多对此案关注的网友和我是一样的心情。随着案情的推进,桑兰的智慧会不会再随着下一个人物的出现再次出现巨大的提升呢?我觉得还是不要了。这样下去,桑兰的支持者会越来越少,甚至……
国家其实从来就没有抛弃过桑兰,从受伤的时候的照顾,从桑兰回国之后的福利待遇,从安排出席各种公众活动,从人事安置到金钱和实物补偿,从多年的形象塑造,包括到现在。当然,其实我是觉得这个形象塑造有两面性,它实际上也对桑兰的心理和人生态度造成了伤害,对国家英雄的塑造是应该慎而又慎的。而另一方面它也让桑兰积累了普通人远远无法企及的无形资产,这个其实就是桑兰下半生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谁都很难轻易拿走。但是现在,这个国家投资民众扶植多年的无形资产正在被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帮助桑兰维权的幌子一点点地恶意刷卡,无限透支。这些东西本来是应该留给桑兰的下半辈子的,却被这些人用挂在天上的20亿美金作饵杀鸡取蛋,巧妙地利用转账,或为自己的名气增值,或者就干脆直接套现。可悲啊!我们的大多数媒体还要在一旁擂鼓助威,保驾护航,以至于一些民众在杨明博文评论里甚至喊出了“杀了薛伟森”。难道这些媒体就真的看不出来,想不到吗?那么桑兰,你看见了吗?你想到了吗?
回复 jimmyzhang1963 2011-6-15 16:02
刘谢夫妇看着桑烂流出的鳄鱼眼泪,心一软,再犯一回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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