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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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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注:本文为第二次修改版,前次发的帖子因中文网故障而不幸丢失,感谢LAO先生再次修改重发。另外我想饶舌几句,与筒子们分享。我认为,LAO先生的帖子是难得的从法律角度的专业技术点评,侧重在维护法律尊严和律师职业规范,并不涉及对任何当事方的道德评判(当然更不存在漂白谁或其他任何个人动机),原因如他所说,那不是他的field。对LAO先生在繁忙工作之外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严谨点评,我十分钦佩和赞叹,也非常感谢他一直以来为大家普法,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受益匪浅。我个人没有能力从法律角度点评,于是对此案也就只从道德评判角度呐喊呐喊,但我完全赞同LAO先生维护法律尊严和律师规范的立场,也从他的系列点评文章里看到了一位正直善良严谨理性的优秀律师,当然偶尔也有点小幽默:))。毫不夸张地说,LAO先生改变了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看法。桑案点评高手云集,百花齐放,像LAO先生,孙鹰先生,三原女士,曹先生,李大玖记者。。。当然还有各位酱豆和豆苗们。我常常很感慨网络的神奇,更感谢各路大侠的付出。而且我觉得,正是因为大家分析的角度和侧重方面不一样,方能全面剖析该案,也让我们看到一幅complete picture。最后想引用LAO先生曾说过的对桑案的评价,“看起来像是胡来,很可能就是胡来”,我认为堪称经典总结。]
lawandorder: 桑兰律师报案和U签证运作法律责任难以逃脱
To: jsnh 你曾经说:如果受伤的是一个美国女孩,她在这个保险里的赔偿与桑兰是一样的。但很有可能她还有其他的保险,这些其他的保险可能来自她的家庭,可能来自美国体操协会。不要把不同的保险混为一谈!
像桑兰这样的案例美国有类似。请网上朋友查一下,如果受伤的是一个美国女孩13年前应该赔多少钱?
To: 对岸的灯 你曾经说:同感。
“恐惧,来自潜意识深处的恐惧!也许是恐惧我们的孩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被二傻的追随者、仿效者们无端的伤害;也许是恐惧我们的孩子在朗朗的读书声中被二傻这样的榜样所同化;也许是恐惧在金钱的诱惑下亲人、朋友横眉怒目拔刀相向。扪心自问,俺的确有些恐惧。“
这也是俺关注桑兰案,声讨桑黄海的原因啊。
To: cindy197233 你曾经说:把问题简单化最好,LAO博文提出的根据宪法和法律,在网络上无论是署名还是匿名涉及他人的言论都是无法被起诉的,乔磊的博文认为无论是否署名都是可以被追究责任的,相关的运营商也有义务协助查找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两人观点截然相反,一个是法律权威,一个是媒体人。从感情上来说,我认为LAO说的是对的,可是从理智上说,我觉得乔磊说的有道理有根据,而且举出了多个翔实的案例,你认为他们谁说的正确?
吼兄,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你不在纽约吧?Flushing属于皇后区,你说朱丽叶的律师事务所和海明有竞争我可能还有点相信,因为他的地址离FLUSHING不远,业务或许有交叉,但FLUSHING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打掉一家就能多很多业务吗?
我认为以LAO的业务水平,他的客户群和海明根本没有任何交叉,所以昨天我猜测他根本不在FLUSHING执业也得到了证实,海明的律师事务所以办政治庇护和房屋过户买卖为主,还有房东房客纠纷和离婚案,说
To: 磕辣椒粉 你曾经说:“恐惧,来自潜意识深处的恐惧!也许是恐惧我们的孩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被二傻的追随者、仿效者们无端的伤害;也许是恐惧我们的孩子在朗朗的读书声中被二傻这样的榜样所同化;也许是恐惧在金钱的诱惑下亲人、朋友横眉怒目拔刀相向。扪心自问,俺的确有些恐惧。“
自关注“二一案”以来,俺多少次的问自己:是闲极无聊起哄架秧子吗?显然不是,因为平常就连吃饭睡觉都觉着浪费时间;是为了公平正义而行侠仗义吗?显然也不是,因为道貌岸然的打酱油做俯卧撑早已成了习惯。再看看中文网热血沸腾、口诛笔伐的朋友,好像和自己也差不多。
终于有一天,偶尔去到pollyzixin女士的博客,读到了一个善良女性的泪水:
“。。。就像现在,我一边写着这封信,眼泪就哗哗地往下流,我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桑黄的证词“草案”海明是知道的,如果海明“误导”,也是根据这份“草案”,指导如何报案;在检察官办公室的报案,是检察官现场采集的,海明并不知道——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的,尽管海明可能知道(基本可以确定),但没有证据支持——桑海之间没有刑案的委托,海明只是车夫。
这个证据是海明他自己在博客上说的,说桑兰有两分证词,一份比假。
To: jsnh 你曾经说:像桑兰这样的案例美国有类似。请网上朋友查一下,如果受伤的是一个美国女孩13年前应该赔多少钱?
To: 真实话语 你曾经说:
就你聪明?什么叫有保险?保险是买的!桑兰的保险是友好运动会给买的。当时花那个钱,就买到现在这个水平。桑兰的父母和监护人有什么办法?要说不作为,那是中国政府不作为。
答:中国政府代表就是当时的体协主席啊。。。。。。监护人啊。。。。。主办方保险是一件事,场地自己有保险啊。。。。。器材也有保险啊。。。。没让你出钱请一个律师去谈啊。。。。。你谈了吗?????没谈就说没谈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纽约曼哈顿(华埠除外)的律师和海明的律师事务所都不存在竞争关系。他们的客户群没有任何交叉。
LAO先生横空出世的时候,我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引经据典的法律条文和娓娓道来的理论比索引派考证《红楼梦》还要细微,当海明要扬言要起诉十五名酱豆的时候,LAO先生不失时机的发出博文,认为根据美国法律和宪法,海明是不能起诉网友的,此文一出,看戏党群情振奋,就像抗战中的中国军民听到说日本被扔了原子弹。美国几天挺桑的侨胞副总编辑乔磊发表了一篇博文,《从桑兰案看网络诽谤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d68c10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吼兄,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你不在纽约吧?Flushing属于皇后区,你说朱丽叶的律师事务所和海明有竞争我可能还有点相信,因为他的地址离FLUSHING不远,业务或许有交叉,但FLUSHING上百家律师事务所,打掉一家就能多很多业务吗?
LAO先生横空出世的时候,我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引经据典的法律条文和娓娓道来的理论比索引派考证《红楼梦》还要细微,当海明要扬言要起诉十五名酱豆的时候,LAO先生不失时机的发出博文,认为根据美国法律和宪法,海明是不能起诉网友的,此文一出,看戏党群情振奋,就像抗战中的中国军民听到说日本被扔了原子弹。美国几天挺桑的侨胞副总编辑乔磊发表了一篇博文,《从桑兰案看网络诽谤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d68c10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自关注“二一案”以来,俺多少次的问自己:是闲极无聊起哄架秧子吗?显然不是,因为平常就连吃饭睡觉都觉着浪费时间;是为了公平正义而行侠仗义吗?显然也不是,因为道貌岸然的打酱油做俯卧撑早已成了习惯。再看看中文网热血沸腾、口诛笔伐的朋友,好像和自己也差不多。
混在底层又如何。说海明怎么样,可能以往的事件中,他不道德,但是在这起案子中,单另的看,首先要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人来看,再来根据透露出的事去看现实。不能先假定他就是个道德败坏的人再来看事实。因为人是最说不准的,好人可以做一天的坏人,坏人也可以做一天的好人。
另外,我觉得看戏党的宗旨不应该完全是海明和桑兰。这都是建立在刘谢无任何过错或责任的基础上的,事实上我们也不知道内情。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不知道丢失的留言是否能恢复,如果恢复了,请先生为我解惑,如果没有恢复也没关系,我看您的其他回复就明白了。我实在是不喜欢再敲一遍字,呵呵。
各位支持者反对者, 我就要关机了,有问题请留下,我争取明天晚上回答。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前几天有貌似喜乐律师行的女发言人出现,称他们的律师正在为黄健桑兰按进行评估。
多谢指点和关心。不管是什么新律师出来,有法律问题照样在中文网揭露。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mgzww999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多谢老友理性理解。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作为专家,“前科”一次用的很不专业。看来,专家也会不专业。
多谢G.B.S., 不过这里除了共和国其他大都理性发言,共和国我们俩有前科,已经揭示了, 我已经把专家称号交出去了。
To: 磕辣椒粉 你曾经说:混在底层又如何。说海明怎么样,可能以往的事件中,他不道德,但是在这起案子中,单另的看,首先要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人来看,再来根据透露出的事去看现实。不能先假定他就是个道德败坏的人再来看事实。因为人是最说不准的,好人可以做一天的坏人,坏人也可以做一天的好人。
阿Q就是扛起枪,也断然不会朝着父母兄弟、恩人朋友开枪!
To: 磕辣椒粉 你曾经说:我觉得胖子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他与桑黄的区别只是。他明知不道德他也去做,但是他知道那是不道德的,他也知道哪些人是好人,是善良人,他心里有是非标准,只不过当利益到来时,他不见得管那些是非了。如果帮别人去敲诈什么的,成功了,心里顶多自嘲一句,又敲了个好人,实际上他对敲诈的人也是非常瞧不起的。比如黄有什么要求,就算是坏的,他也去做,只要给钱,但是心里瞧不起,也不愿意交这样的朋友。
胖子从来就是个无耻卑鄙的小人,但小人他也还算个人吧!?哈哈哈,海明本来就是阿Q麻!你我偶尔有时也是阿Q,阿Q可比明火执仗、泼粪报恩的二傻们要好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