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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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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注:本文为第二次修改版,前次发的帖子因中文网故障而不幸丢失,感谢LAO先生再次修改重发。另外我想饶舌几句,与筒子们分享。我认为,LAO先生的帖子是难得的从法律角度的专业技术点评,侧重在维护法律尊严和律师职业规范,并不涉及对任何当事方的道德评判(当然更不存在漂白谁或其他任何个人动机),原因如他所说,那不是他的field。对LAO先生在繁忙工作之外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严谨点评,我十分钦佩和赞叹,也非常感谢他一直以来为大家普法,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受益匪浅。我个人没有能力从法律角度点评,于是对此案也就只从道德评判角度呐喊呐喊,但我完全赞同LAO先生维护法律尊严和律师规范的立场,也从他的系列点评文章里看到了一位正直善良严谨理性的优秀律师,当然偶尔也有点小幽默:))。毫不夸张地说,LAO先生改变了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看法。桑案点评高手云集,百花齐放,像LAO先生,孙鹰先生,三原女士,曹先生,李大玖记者。。。当然还有各位酱豆和豆苗们。我常常很感慨网络的神奇,更感谢各路大侠的付出。而且我觉得,正是因为大家分析的角度和侧重方面不一样,方能全面剖析该案,也让我们看到一幅complete picture。最后想引用LAO先生曾说过的对桑案的评价,“看起来像是胡来,很可能就是胡来”,我认为堪称经典总结。]
lawandorder: 桑兰律师报案和U签证运作法律责任难以逃脱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这个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认为不可以,但海明认为可以啊!!!
如果我明确看到报案很有可能不成功,我不会见解当事人去报案。如果我见解失误,我就要承担责任。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1......基本同意
999 老友: 很遗憾我不能接受你的批评,我知道你想在纯理性上能改变我的推理和结论。
第一,在法庭上,反问是找出真理的引擎。
第二,你好象没有理解这篇文章的目的-- 证明该律师第14段说说报案是为了拿U 签证移民的法律不成立,也就是说法律上的谎言。如果报案中没有U签证法律上必须要求的因素-- “ 罪行导致这个外国人受到了巨大的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这个报案是不能让桑那U签证的,那么报案为U
To: 美利坚共和国 你曾经说:多谢共和国
亲娘和后娘都是娘,到底是专家,从今天起本王把你那前科勾消,不再追究!
To: 排队等船票 你曾经说:如果我明确看到报案很有可能不成功,我不会见解当事人去报案。如果我见解失误,我就要承担责任。
就算海明向桑黄解释了U签证,就构成犯罪吗?如果桑黄在法庭指证,因为看了从LAO那里了解的U签证,是不是LAO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桑黄是在法律书籍文献上了解的U签证,出版商要负刑责吗?
一堆所谓“专家”出来出来指责海明如何如何,是否想过:海明接了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做?是不是应该什么都不做?律师的辩护行为,本来就游走在合法不合法的边缘。
假设,LAO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会怎么做呢?别说不可能接,我只是假
To: 吼完继续向前走 你曾经说:吼网友: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当时如果你让我知道这个乔居然在同一个法律问题上写出和我不一样结论的话,我不会放过他的。
把问题简单化最好,LAO博文提出的根据宪法和法律,在网络上无论是署名还是匿名涉及他人的言论都是无法被起诉的,乔磊的博文认为无论是否署名都是可以被追究责任的,相关的运营商也有义务协助查找匿名用户的真实身份,两人观点截然相反,一个是法律权威,一个是媒体人。从感情上来说,我认为LAO说的是对的,可是从理智上说,我觉得乔磊说的有道理有根据,而且举出了多个翔实的案例,你认为他们谁说的正确?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999 老友: 很遗憾我不能接受你的批评,我知道你想在纯理性上能改变我的推理和结论。
(修改版)
LAO朋友,刚刚有时间仔细阅读。我不得不遗憾的说,这是您所有分析文章中内容最空洞无物、主观判断最多的法律分析文章。虽然引用了许多法律条文,但是基本没必要,甚至根本不相关,仅仅是为了给读者一种海明罔顾法律的印象而已。
首先,海明自作主张报性侵案这件事您已经说过很多次,虽然多数网友不同意桑兰不同意的说法,但是大家基本承认海明是有主要责任的,再次拿出来说就没有什么意义。特别
To: xiangrikui 你曾经说:谢谢!比如当时的场地啥的也有保险吗?
已经看见你在好几个地方说这个话了。你要先了解清楚,然后再谈中古女孩美国女孩。这个保险是友好运动会为所有运动员买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有10个运动员受伤,就是10运动员分享,如果是100个运动员受伤,就是100个运动员分享。当时只有桑兰一个人来个一个“大头朝下”,所以1000万美金全部支付桑兰的医药费。如果有美国运动员也是一个样。
To: Karl 你曾经说:其实不是选择支持谁的问题。桑兰的是桑兰的,海明的是海明的。海明请辞的一些做法侵害了桑兰的合法利益,在律师费问题上也不全有理,LAO分析过,我基本同意他的观点。但是说整个案件几乎都是海明误导桑兰,我坚决不同意。
深刻。"误导说"在我的观察看来有二:一是一些没有怎么关心过桑案的人向当然觉得桑不至于堕落到如人所说的地步,因此一定上了他人的当,我周边有不少这样的人。二是一些关心了桑案但在其间强调可恶与更可恶之分,区别只是采信桑海哪方的误导说法而已。
我对为什么要在桑海之间选美的逻辑一直感到困惑,因为我赞赏这样一句话:"在一堆烂萍果中没什么好挑的。"
To: Karl 你曾经说:现在的误导说就是公开诱导桑兰栽赃律师。刘谢也劝说桑兰不要受别人误导,那是善意提醒,但是桑兰用语言和行动明确无误的说了:《我的行动我做主》。
深刻。"误导说"在我的观察看来有二:一是一些没有怎么关心过桑案的人向当然觉得桑不至于堕落到如人所说的地步,因此一定上了他人的当,我周边有不少这样的人。二是一些关心了桑案但在其间强调可恶与更可恶之分,区别只是采信桑海哪方的误导说法而已。
我对为什么要在桑海之间选美的逻辑一直感到困惑,因为我赞赏这样一句话:"在一堆烂萍果中没什么好挑的。"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我在镜像回答你,如何?我不可能在三个坛子同时交锋。谢
这是海明作为律师的正常工作,建议可起诉的项目,或者叫“编制罪名”是律师的职责,原告签字同意,原告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海明作为律师,违背条例把过期诉讼提交法庭,这是他的责任,并将受到惩罚。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海明为了桑兰的利益冒着自己被罚的风险,试图把一个根本达不赢的官司打赢,这对被告是一个无良律师,但是对桑兰不正是一个好律师吗?她自己仍然坚持起诉,凭什么指责为她服务的律师?
OJ辛普森逃
To: 危言耸听 你曾经说:这是海明作为律师的正常工作,建议可起诉的项目,或者叫“编制罪名”是律师的职责,原告签字同意,原告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海明作为律师,违背条例把过期诉讼提交法庭,这是他的责任,并将受到惩罚。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海明为了桑兰的利益冒着自己被罚的风险,试图把一个根本达不赢的官司打赢,这对被告是一个无良律师,但是对桑兰不正是一个好律师吗?她自己仍然坚持起诉,凭什么指责为她服务的律师?
2011-06-26
纽约海明律师:因为薛伟森不是美国纽约居民,人在香港9年半了。桑兰在纽约联邦法院对薛伟森的民事赔偿索求只能暂缓。但是,对薛伟森的刑事指控和立案却要快马加鞭,应该是来美后就要做的第一件事。刑事案子无关国籍,居住地,而以犯法地点为准,哪里犯法,哪里制裁。
To: tobuto 你曾经说:说的是!但北美华人的家人、朋友应该还在大陆!全球华人的根也是永远的长在大陆!
同感。
也许这也是北美华人更关注海受到何种惩罚,大陆华人更关心桑黄何种下场的深层心理。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深刻。"误导说"在我的观察看来有二:一是一些没有怎么关心过桑案的人向当然觉得桑不至于堕落到如人所说的地步,因此一定上了他人的当,我周边有不少这样的人。二是一些关心了桑案但在其间强调可恶与更可恶之分,区别只是采信桑海哪方的误导说法而已。
需要指出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事实,桑兰至今没有撤案,也没有说起诉刘谢是受了海明的误导,也没有说报性侵案是受海明的指使。她所说的仅仅是5月4日海明报案她没有同意也不知道,她与海明的分歧只是报案时间和方式问题,而不是是否报案。后来她将案件从性侵升级到一级强奸案并亲自报案的事实表明,我们可以合理的猜测,她认为是海明在她没有编制好伪证的情况下过早报案,使她的阴谋没有得逞。
在桑兰自己都不承认受海
To: maomao1 你曾经说:赞同,美国人还有很多这样那样的保险,就是普通信用卡都含有保险。
如果受伤的是一个美国女孩,她在这个保险里的赔偿与桑兰是一样的。但很有可能她还有其他的保险,这些其他的保险可能来自她的家庭,可能来自美国体操协会。不要把不同的保险混为一谈!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2011-06-26
需要指出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事实,桑兰至今没有撤案,也没有说起诉刘谢是受了海明的误导,也没有说报性侵案是受海明的指使。她所说的仅仅是5月4日海明报案她没有同意也不知道,她与海明的分歧只是报案时间和方式问题,而不是是否报案。后来她将案件从性侵升级到一级强奸案并亲自报案的事实表明,我们可以合理的猜测,她认为是海明在她没有编制好伪证的情况下过早报案,使她的阴谋没有得逞。
在桑兰自己都不承认受海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赞成!
(修改版)
LAO朋友,刚刚有时间仔细阅读。我不得不遗憾的说,这是您所有分析文章中内容最空洞无物、主观判断最多的法律分析文章。虽然引用了许多法律条文,但是基本没必要,甚至根本不相关,仅仅是为了给读者一种海明罔顾法律的印象而已。
首先,海明自作主张报性侵案这件事您已经说过很多次,虽然多数网友不同意桑兰不同意的说法,但是大家基本承认海明是有主要责任的,再次拿出来说就没有什么意义。特别
To: jsnh 你曾经说:已经看见你在好几个地方说这个话了。你要先了解清楚,然后再谈中古女孩美国女孩。这个保险是友好运动会为所有运动员买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有10个运动员受伤,就是10运动员分享,如果是100个运动员受伤,就是100个运动员分享。当时只有桑兰一个人来个一个“大头朝下”,所以1000万美金全部支付桑兰的医药费。如果有美国运动员也是一个样。
像桑兰这样的案例美国有类似。请网上朋友查一下,如果受伤的是一个美国女孩13年前应该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