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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刚给一个网友留言时,心里突然显现一些想法。
桑兰黄健打这个官司,一再强调说”法律归法律,感情归感情;既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就让法律说话等等。于是很多网友认同这个观点,对这个官司表示极大支持。
但是,如果仔细想想,感觉不对。法律是讲究真凭实据的,目前为止,最严重的爆料有三个:1、谢晓红儿子猥亵;2、刘国生性侵犯;3、桑兰母亲被逼自杀。如果这三个爆料均有法律认可的真凭实据,那么刘谢一家三口难逃法网。但是,人们显然没有看到任何有说服力的佐证。包括桑兰投诉的其他方面,据专业律师的分析,均属于自说自话,没有证据。
那么,就让人奇怪了,没有法律证据怎么打官司?难道美国的法院断案不需要证据?这显然说不过去。问题在哪里呢?
突然明白,原来该诉讼打的不是“法律牌”,而是“道德牌”,即“陪审团牌”。在国内,很多人对美国陪审团的了解是:美国陪审团成员均来自普通公民,他们不是法律专家,对一个案子的判决依据是公序良俗,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也因此,一开始,海大律师就说他们申请了陪审团,还说桑兰残疾了就是最好的证据。“道德牌”或者“陪审团牌”,大概是黄建认为这个官司不一定会输的关键所在。
现在似乎明白了,原来学过法律的黄建让网友看到的是“法律”,自己心里想的却是”道德“,也即:陪审团成员一见坐在轮椅的桑兰,便动了恻隐之心,在没有足够法律证据的情况下说不定也会判桑兰胜诉。
但,为何很多表示反对的网友讲“道德”时,受到了无端地责骂,被指责为“没有维权意识,没有法律意识”,似乎讲“道德”的网友都是根本不懂法律的呢?
这似乎也已经不难理解,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法律条文已经存在,舆论基本无法左右;但“道德”需要讲“情理”,多属于人的认知范畴,会被舆论左右。这大概也是黄建频繁面对媒体爆料的原因吧。
由此,可总结为:黄建希望(美国)法律对他人讲律条,希望(美国)法律对他自己讲道德。
以上内容是根据网上网友聊天信息和媒体公开信息做出的推理,如果不幸恰好雷同,纯属意外,倍感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