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犹豫这篇博文该不该写;如果写了,是否还得写一篇“给桑兰的几点建议”?一直地纠结着。 黄经济又是法律本科,本不该旁人提什么建议,但这个世界上常常会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形。事实上,很多网友也看出了一些端倪,但都不愿说出来,今天本博做点牺牲,写出来了。请各位网友不要以为本博是在为黄经济说话,给我送鸡蛋。最近本博活动很少,胆固醇有些高,医生建议少吃鸡蛋,到鲜花丛中适当地溜达溜达。
给黄经济的几点建议是这样的:
1、让桑兰出具全权代理的授权书。过去,黄经济经常在媒体说话,并主动找律师,如果没有相应的授权书,将来是要吃官司的。不管是桑兰自己想到的,还是黄经济教的,总之桑兰已经会根据需要否认一些事,谁能保证这一招将来不用再黄经济身上?桑兰完全可以否认黄经济对媒体说过的所有话,以及找律师这件事,并要求黄经济出示她的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如果黄经济拿不出,那就只能吃官司了。
因此,黄经济现在就应该让桑兰给自己一份全权授权书,没有范围限制的那种,时间最好从1999年开始,至于到什么时候终止,黄经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但,必须要公证,以免有人认为是黄经济的代笔或桑兰被黄经济误导。从1999年开始的全权授权书应该可以让黄经济避免不经桑兰授权就擅自找律师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追究了。
2、在有全权授权书的情况下,黄经济可以自由面对媒体和律师了。但是,谈论性侵时不能用“事实就是存在的”这种口气的言辞了。为什么呢?当时如果记者反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是事实,是你亲眼所见?黄经济恐怕不好回答吧。关于性侵,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桑兰告诉了黄经济,而黄经济相信桑兰所说是真实的。因此,下次在有媒体问及此事时,一定记得这样回答:性侵是桑兰亲口给我讲的,我相信桑兰的话是真实的。
当然,即便是这么回答,也一定需要桑兰的亲笔签字的授权,否则黄经济说的这些话,桑兰将来都可以否认,说不是她说的或者是黄经济的误导后才这么说的。不要忘记,黄经济给海明的邮件中有“桑兰在我的启发下回忆了性侵”等细节,黄经济能保证桑兰不把“启发”换成“误导”?
好像建议不止这两点,今天先写到这里。如果黄经济想不通本博为何写这些内容,可以扪心自问:“我是真心爱桑兰吗?我会陪伴桑兰一辈子吗?”然后反问:“桑兰是真心爱我吗?”对自己的内心多问几遍,不要口头上的。如果你内心的回答是不肯定的,你又怎么能要求桑兰内心的回答是肯定的呢? 何况,恩爱几十年的夫妻还有离婚的呢。黄经济要学会保护自己,以免将来所有罪责都是你承担。
增补新内容之前,先回答网友
普渡众生999 2012-3-14 05:58的问题 博主这篇博文和这几天的数篇博文都是基于黄健所为没有得到桑兰的授权的前提。请问这是你的假设,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
本博的回答:事实依据加合理假设
给黄经济的第三个建议就是:用桑兰的微博发帖子,也应该取得桑兰的授权。
网友早就发现,黄经济的微博有些是桑的话,而桑的微博有些是黄经济写的。将来会有问题的。如,桑兰坚决地说自己微博上所有的内容都是黄经济写的,是黄经济盗用了自己的微博密码。盗用他人号码需要付什么责任,黄经济是法律本科,不用别人多说。
桑兰证明自己根本不上网的证据是那些用Iphone发的微博,因为桑兰早说了自己的手连手机都拿不动的,怎么可能用手机上网呢?那么那些通过Iphone的内容就是黄经济写的了。既然用手机可以进入桑兰微博,黄经济一样可以通过电脑进入桑兰微博了。
如果黄经济不想将来出现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建议:
(1)获得桑兰的经过公证的授权,授权黄经济可以进入桑兰微博,并代表桑兰说话;
(2)如果这种授权无法获取,建议在桑兰用电脑,尤其手机上网写微博时,黄经济在一旁拍些照片,以备不时只需。照片的画面最好清晰到让人一看就知道桑兰在用手机写微博。
不管怎样,黄经济要给自己留点后路。黄经济用神秘的身份给自己留的后路只有在桑兰不起诉的情况下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