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热度 12|
刚浏览网上信息,发现了“谁能阻止这场纠纷,将千古留名!谁还在扩大制造这场纠纷,也是千古留名!”这句话,怎么感觉不对味呢?
本博在国内工作若干年,养成了看见官衔就不太敢说话的坏毛病,虽然现今生活在了澳洲,但积习难改。因此,下面只是本博的感觉,绝对没有主观与罗主任唱反调之故意。
罗主任说这句话时,可能显然是“和解会议”的辅助项:如果有人不同意参加和解会议,就是要扩大制造这场“纠纷”?之所以加了引号,是因为诉状都提到法院,软禁、洗脑、禁口、侵吞基金、猥亵在网上叫的不可开交,这时候说是“纠纷”,还勉强可以理解;这一级强奸都到警察局报案了,还是“纠纷”,就不太容易让人理解了。本博小民一个,没有高瞻远瞩的能力,请罗主任给开导一二?
如今的局势更加让人不好理解“谁能阻止这场纠纷,谁还在扩大制造这场纠纷”了。本博更是一头雾水,自叹到底没有一分半厘的官衔,分析不过来了。
1、这“和解会议”提出来了,出主意的人不是可以千古留名?但却无人认领。倒是一些网友勇挑重担,想认下来。
2、原告,即向法院提交诉讼告别人的人(抱歉,刚刚搞清楚原告的含义),也就是桑黄在微博否认,说是法律程序、法官命令,自己正在积极备战,做什么不是法律专业更不是法律本科的本博看不懂的“事实陈述”,扬言要把官司打下去。这属于“阻止纠纷,还是扩大制造纠纷”呢?
3、被告,即被原告提告的人,也就是刘谢说搞不清这“和解会议”是怎么回事,需要法官的解析和命令,但也明确:任何时候不拒绝诚意的和解。这又是属于“阻止纠纷,还是扩大制造纠纷”呢?
这让本博更糊涂了,这原告方与被告方的态度似乎很有差别。
经罗主任一解释,才知道罗主任原来是桑黄与徐律师的引荐人。站在委托人必须维护代理人利益的原则基础上,罗主任作为引荐人,是支持桑黄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吗?换句话说,罗主任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把官司打下去,才是在阻止这场纠纷”?如果不是,又怎么理解原告方坚决打官司的态度呢?或者,作为引荐人(是有小恩于原告的),罗主任没有与原告沟通好,就以为自己可以阻止这场纠纷?
不行了,本博愚笨,推理不过来了。还是请罗主任给说道说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