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伤残男子冀中星在首都机场的爆炸案,震惊了中国,震惊了世界:中国也有恐怖主义!
公安部立即作出强烈反应: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25日要求,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暴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势态。……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极端暴力犯罪的舆论环境。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这是个新罪名,法律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但从新闻发布的时间和背景来看,显然是指近日发生的首都机场爆炸案这类的事件。冀中星案发生在7月20日,公安部的反应,发布于7月25日。
冀中星案的根由在哪里?北京的《新京报》在《说法》的一篇评论中说:
“因为自已蒙冤未白,申冤无望,所以想通过制造爆炸性的新闻引起相关部门和公众注意-----从事发情形和媒体报道的背景来看,或许就是这起爆炸案的缘由。”
把冀中星案以及近来发生的类似案件,定性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并“始终保持严打高压势态”,公安部门完全可以执行,但能不能“高压”下去,我是怀疑的,或者会引起反弹,得到相反的效果。
以古为鉴:《国语》中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题目是《召公谏厉王止谤》,现摘录如下: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 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文中说的“卫巫”就是今天的警察,“使监谤者”就是对不满的人采取“高压态势”。结果呢?不到三年,厉王被流放。
至于“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极端暴力犯罪的舆论环境”可以肯定,不可能办到。冀中星案发生后,民间不是一片谴责之声,而是一片同情之声。至于“官媒”和官方或半官方人士说的话也是有气无力。
上文提到的《新京报》对冀中星案是怎样评说的呢?
“无论当事人是否蒙受冤屈,无论所处境地多么绝望,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只要活着,总有讨回说法的希望;”
“一个人要通过这样残酷的方式表达诉求,固然可怜可悯,这种明显违法的‘舍命诉求’,于己、于人、于社会,危害甚大。”
这样一种《说法》,不是十分幼稚可笑的么!十足的“奴隶主义”、“阿Q精神”。
目前,对冀中星这样的事件直接表态的最高级别的官员是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他在微博上说:“公众对个体极端事件的关注,可能对解决整体问题有促进作用,但不能因为个体极端事件就否定整个社会。当一些极端个案发生时,我常看到有些网民会夸大事件的意义,无限拔高,其实极端事件哪个国家都有,可在一些网民那里,说中国好就会挨骂,说中国坏才会叫好。”
这位省长大人实在是为冀中星事件“灭火”,这样多的人来声援冀中星,憎恨昏官暴政,省长大人自己却“无限拔高”把网民的斗争指向,改为“整个社会进而又“拔高”到“整个中国”。这样一来,冀中星真是“罪莫大焉”,网民们真是“罪莫大焉”!好在这位省长在网民们的反击声中知趣,立即在微博中对自己的“欠妥言词,表示歉意”,并表示“有话好好说,从我做起”。这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仍然是对冀中星们的一记橡皮棒。他们何曾“有话好好说”的机会呢?想找个衙门说话连腿也给你打断。他们是“有话无处说啊!”、“有冤无处伸啊!”成千上万个冀中星这样的人,他们对自已的遭遇总结了一句话:
你讲理,他不讲理;
你不讲理,他整死你!
谁愿意用炸药来炸自己呢?
谁愿意告御状先滚钉板呢?
不得已而为之啊!
省长大人啊!“有话好好说”——何处说!?
还有一位著名的大教授胡星斗,对冀中星这类“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说了几句风凉话:
“现代生活的压力,以及中国20世纪充斥暴力革命和巨变的历史,浸蚀了维系社会的信任纽带”,这就把冀中星事件的发生根由,推到上个世纪、推到虚无缥缈间,掩盖了当前的暴政。
只有一位叫舒锐的法官说得还有些靠谱:“每个感到冤屈者,可能都是一枚定时炸弹,我们的安全、整个社会都有责任重视‘冤屈’”。但是,他却对这些冤屈者的“个人极端”行为,视为“新的现代恐怖主义”。
谢天谢地,一直到今天,虽然对“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作了种种的分析和批判,但却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共同谴责的舆论环境”,今后,恐怕更难于形成。因为产生“个人极端暴力”行动的根原是“暴政”。“暴政”产生出无数“蒙冤未白” 、“抗争无门”的“暴民”。施行暴政者,才是“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制造者。
中国有没有暴政?答复应该是肯定的。在北京街头,成千上万的上访者,几乎都是暴政的受害者。他们“状服”和“状帽”上的一个大“冤”字,就是暴政的印记。
当我们指责“个人极端暴力”时,应该对比一下暴政所施行的“极端暴力”的事例,不知要比“个人极端暴力”事例大多少倍。何止千倍、万倍。暴政所施行的暴力手段,比个人暴力更血腥、更残酷,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危害,更大更严重。只是官媒舆论对暴政一直是掩盖的、粉饰的、封锁的。
让我们来看看遍及全国城镇的野蛮拆迁吧;死了多少人,数以万计吧!我所直接了解的武汉市各个拆迁区,没有不死人的,我把它叫做“血的奠基”。那些放火的、爆炸的、扫地除门的,逼的人上吊、自杀的,甚至推土活埋的、非法拘禁的、送疯人院的,蹲黑监狱的,比比皆是吧!谁来管,为什么对这些直接危害人民的事,不采取“高压态势”,反而极力地掩护、掩盖呢?仅因为它是“政府行为”!?
再让我们看看,全国各地存在的各式“黑监狱”。有多少?在武汉查明的就有六处。说它“黑”,一点也不亏。没有牌子——黑不?藏在偏僻荒凉处——黑不?白天大铁门紧闭、高墙电网——黑不?绑架蒙眼进去——黑不?黑社会打手轮番拷打用刑——黑不?……。这同比国民党的渣滓洞、法西斯的集中营,有何区别?为何不采取“严打高压态势”?为何不为民除害?仅仅因为它是“政府行为”。
一些黑监狱受害者组成了“控告团”,依法告状,告到公、检、法,说,“不归我们管”,告到省、市政法委,更糊涂,说“武汉不存在‘黑监狱’”。迫不得已办《黑监狱图片展》、办“黑监狱受害者的控诉会”,遭到从市到社区联合的“大搜捕”!挨家挨户的传讯、拘留、警告、人身限制。罪名是“非法集会”、“扰乱社会秩序”。被刑拘者都反问:“是你们办黑监狱扰乱了社会秩序,还是我们办图片展扰乱了社会秩序?”不回答。送到牢里关起来就是回答。原来这黑监狱外,也是黑天黑地。
这逼得黑监狱受害者中,有人准备采取“暴力行动”攻打黑监狱,救出受难的兄弟!如果发生了,那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暴力事件。
我们共产党人,是镇压暴政?还是镇压暴民呢?
按今天共产党人的办法是:“对‘个人极端暴力’要始终采取高压势态”。
按过去毛泽东时代共产党人的办法是“不怕群众闹事”。毛泽东曾说:你们不要怕群众闹事,我就不怕;来个十万、二十万我也不怕;群众拿锄头、打扁担,不打,官僚主义者就不会清醒。
今天,我们面对的已不是官僚主义,而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暴政,不打不斗,他是清除不了的。
全党正在进行群众路线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如何对待群众,毛主席有一段很有名的话:
对广大群众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专政同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
暴政,是对谁的专政?!
暴力,是对谁的抗争?!
丑 牛
武汉·东湖泽畔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