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忙于帮助儿子修理4驱车,没时间上网了.今天看到Ksliu的"雷公"先生应向"小虫"道歉的文章.现作出回应如下:
1)小虫踩博,早在我加入中文网时已存在至今.不是新鲜事.最激者,非踩田螺莫属.当时她还想拉拢我,今又是等人联手加入踩博团搞田螺.踩人家肩膀上位,最令我反感.有时间去搞人家,倒不如抽时间去拍多两张好照片,提升自己的拍照技术,同样有捧场者,她不是有过奖品吗?有一批称她摄影师支持者吗?她之所以如此做,自悲感有之,妒忌人家拍的作品照片比她好亦有之.今天这把火烧到来了.友善提问,会有友善回复.恶意提问是踩博.打架,谁先动手很重要.是小虫先来踩博,雷公反击在后,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好公平.上博嘛(在华人圈子)是娱乐大众,介召世界,分享知识,共享地球资源.并非出锋头,凸显自己的地方.彼此开心.不要太执着.今后在共享世界知源时,我会注明图片来源.包括我的子,孙.
2)雷公在旅游博文中常对太座称为小虫,(可查看过往的"科罗纳拱门"文章,2016年2月25日发表)并非今天才有.只不过,此小虫非那小虫.我在回复她评论时"蠢人才去南极拍企鹅"不是辱骂."她的名字叫小虫"此言是反击踩博词句.说此为辱骂是扣帽.
3)Ksliu也承认他的博文内也抄袭人家照片,(其实是转载)没有金钱获利,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网络上早已有之,司空见惯.娱乐轻松下,也不为过.Ksliu在中文网是点击率最高的领头人,文章文法,思想倾向都令人佩服,部分言论我也支持.......但这一切并不代表ksliu是对某人某事有栽判权利的法官.为小虫撑腰而叫雷公道歉的权力.是否过分.井水侵犯河水?这是雷公与小虫的私事,第3者无权指手划脚.
早段时间,有人在Ksliu博文内大事批评,持反对言论意见.再发展到火药味骂战,升级到踩博程度.内中有雷公身影,本人现声明.这雷公不是我.是令有其人,即后来出现的雷文.当时段是雷公默许他利用雷公身份进入ksliu博文内发表评论.伤害言论到了踩博时,我才禁止.在失去发言权后,雷文最终注册了中文网继读他的作品.我与他是各自独立不相关的,众人可以在彼此间的文章,内容,照片中可以体现出来的.部分网友怀疑我们是一伙.是错误的,现有必要去澄清.
4)小虫必需先向雷公道歉.雷公才会向小虫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