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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怪论:人民,何时才能变成公民?!

已有 1798 次阅读2011-8-30 05:13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一百多年前,伴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下的阶级斗争学说,革命加暴力的依赖对象――无产阶级群体(包括普通工人和农民在内的一切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者)终于有了一个符号――人民!从那时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人民这个符号就正式进入了阶级的政治博弈和历史发展的长河之中。所以,人民,是一种带有强烈政治指向的称谓,人民,是一个饱含意识形态认同的群体,人民,是一段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符号。

其实,“人民”二字在几千年前的中国社会中就已出现。《管子・七法》曰:“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孟子・尽心下》曰:“诸侯之三宝:土地,人民,政事”。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实际上是一部皇权帝制的历史,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天赋皇权”是不可逾越的信仰,庶民百姓是不可能赋予今天这样的“人民”概念的,因为,在宿命论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皇帝就是上天派来统治管理人间庶民百姓的真命天子,而那时的庶民百姓只能被称作子民或者平民,即使是步入皇权帝制下的官场仕途者,也只能被称作臣民。由此可见,《管子・七法》中的“人民”也只能解释为“人类”而已,而《孟子・尽心下》中的“人民”也只能解释为“百姓”之意。

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就在于批判摒弃了几千年皇权帝制下的“天赋皇权”论,就在于认识、引进、接受和运用了马克思理论学说,进而将“天赋人权,人赋官权”的思想建立在“一切权力归人民”的理念上,统治者的权力只是人民赋予的,手握权力的为官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从十九世纪末引进的革命性符号――人民迅速地烙在了属于“人民”范畴的每一个中国人心中。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以阶级斗争学说为思想武器,用革命加暴力的方式,经过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和努力,最终摧毁了几千年的“天赋皇权”论下的社会制度,建立起了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人民社会”。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人民,是一个与敌人相对应的指向性称谓,人民代表的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的主体就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劳动者,他们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反之,就不属于人民。由此可见,当今历史发展阶段下的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鲜明的“人民社会”形态,尽管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是建立在淡化意识形态的前提下,“人民社会”形态却没有明显的改观。

2004年,有关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去人民化”的话题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就此我们不妨看看中国《宪法》对另一种人群――“公民”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公民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据此我们可以认定,中国现有的“人民社会”形态是不太符合这个国家整体民族利益的,只有最终去掉“人民”这个符号,建立另外一种社会――公民社会,才符合这个国家整体民族利益。反之,中国的政权只能代表“人民”这个群体,无法代表“公民”这个群体,这个政权就不是一个完整的政权。

搞清楚“人民”和“公民”这个概念后,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人民”具有“人民”和“公民”的双重身份,而“公民”却并不具备“人民”的身份。由此可见,在意识形态下建立起来的“人民”符号是具有排他性的,而无意识形态或者展现多种意识形态的“公民”却具有包容性。试想,在以“人民”符号为主体的中国“人民社会”中,“公民”果真能与“人民”一视同仁吗?答案显然是质疑!和谐社会的诉求岂能不让人迷惑?因为,只有“公民”才是人人平等的符号!未来的“公民”不止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他更是一个世界性的公民,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公民社会!

今天,我们站在历史的高度俯视社会的发展,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和毛泽东的“环球同此凉热”的注解,就是人人平等的公民社会,就是包容多种意识形态的和谐社会。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当今的世界仍然存在政治分歧、存在意识形态、存在阶级斗争,所以,中国在现阶段的历史发展时期,“人民社会”的存在仍然有其合理性,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统治者并没有放弃实现“公民社会”的愿望和努力(如今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公民”二字就是最好的证明),只是“人民”这个符号还没有完成他的历史使命,但是,在“人民社会”朝着“公民社会”缓慢前进的历史时期,某些机构的“去人民化”其实并非不可能,也无伤大雅。

人民,何时才能变成公民?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承认,薄弱的公民意识和对公民社会的认识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硬伤,不知道这道硬伤是执政党对《宪法》宣传普及不够呢?抑或是这个民族本身就没有认识《宪法》的愿望?笔者认为,这也许或多或少仍然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有关吧?当然,要建立和谐的公民社会,必须要全民族上下一心的共同努力。“人民”这个跨时代的符号,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他的历史使命,我们不得而知,只有等待,因为,他还涉及到执政者高不高兴的问题,愿不愿意的问题,更涉及到执政者的认识问题。

               20118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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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言者无罪 2011-8-30 11:07
读罢此文,感觉此文言之有理,看了自己的身份证:一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这里的“居民”二字应该改为“公民身份证”,以便与另一面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一致起来。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人民”,这就涉及国号的重大问题了。“人民”这个概念有利于政治操控,这是政治家心知肚明的,不会随意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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