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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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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理温家宝日前在国务院座谈时有关对“道德滑坡”的感叹和“加强道德建设”的要求,再一次引发了网民热议。尤其是温总理有关“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的深刻告诫,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然而道德不彰的社会现实,却让笔者有一种“道德溃败,一言难尽”感觉。
道德究竟是什么?还得先从道德的本义说起。先圣孔子对道德的主张:“志于道,据于德”《论语•述而》,这里的“道”,指理想的人格或社会图景,“德”指立身根据和行为准则。根据唯物辩证的认识,只要存在“国家”和“意识形态”概念,道德就具有阶级性、民族性、民俗性、区域性和共通性。由此不难看出,道德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东西,它包括了良心、诚实、信用、原则、责任、语言、意志、意识、义务、认识、选择、修养、行为、信念、情感、品质、评价、判断、手段、理想、境界、教育、规范、观念、关系、范畴、标准、活动等等现象。因此,从古至今也没有任何人能把道德二字说清楚,这对于人类来说,的确是一种遗憾,因为道德的全部含义几乎无法达成全人类的共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无不为“以德治国”的最高境界而奋斗,但由于阶级性、民族性、民俗性、区域性的差异,都没有完全成功的先例,最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另一种管辖范围内的、具有共通性的道德标准来治理国家――法律。因此,笔者只好把道德的认识暂时理解为没有文字记载的默默无“文”的民间契约,这种民间契约道德是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人们全凭一个抽象的词来遵守它――良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管子•七法》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由此可见,法律是在国家概念下的、具有整体公众都必须接受的共通性道德,以“白纸黑字”记载的格式化道德规范标准,它对任何人都具有法定道德约束力。虽然法律就是共通性道德,但笔者更愿意把法律叫做“道德紧箍咒”。这个“道德紧箍咒”是千百年来,人们不断突破没有约束的民间契约道德而自己戴在自己头上的,也是历朝历代统治者难以“以德治国”而故意制造的“道德紧箍咒”。法律这个不得已而为之的“道德紧箍咒”,实际上也是民间契约道德的副产品。
千百年来,人们为什么要不断突破民间契约道德而自找一个个不属于自己的“道德紧箍咒”戴在头上呢?这还得从伴随和考验人们几千年的一个字说起,那就是繁体字――“渑”。由于我们今天无法考证当年仓颉造“渑”字的用意,在此只好用“八卦”意识来解释。“渑”字是由“金”字和两个“戈”字构成,这里的“金”就代表用以物品交换的货币(渑),两个“戈”字代表用以搏斗的武器,该字的寓意就是要想获得货币(渑),就必须持“戈”相搏。由此可见,“渑”字从出生起就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为渑而搏斗得血腥四溅的事情,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直到今天仍处处可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为渑而搏斗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无数凭借良心坚守民间契约道德的君子,在今天道德沦丧的社会中,此类君子仍然存在。在这里笔者向他们深表敬意,因为他们从良心深处在传承和维护默默无“文”的民间契约道德,为此笔者在这里力荐各位观看《央视国际》于2004年1月29日播放过的、具有民间契约道德的七集大型人文片《晋商》,该片展现的是先人们光辉的道德风采,结合当今道德沦丧的社会,该片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和现实的教育意义。
“小人爱财,得于无耻”。我们看到了在道德沦丧的今日社会中,无数小人也在为渑而搏斗,他们运用各种各样的无耻手段,不断突破民间契约道德的底线、突破具有强制共通性的“道德紧箍咒”――法律,把一个好端端的社会搅得乌烟瘴气、“渑”腥四溅。在“以渑为本“的现实社会中,吾等草芥百姓除了对道德沦丧的社会给予谴责和无奈外,剩下的只能是悲叹和哭泣。(上)
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