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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热度 8已有 5088 次阅读2018-8-30 03:52 |个人分类:社会万象|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媒体报道:8月27日晚,在昆山震川路旁,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上走出的一名男子,对骑电动车的男子拳打脚踢,似乎拳脚相加不足解恨,〝宝马男〞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监控视频显示,〝宝马男〞冲过去,多次用刀背猛力砍砸骑电动车男子。在该男子的奋力反抗中,〝宝马男〞手中刀具甩落,被该男子抢到,反过来砍向〝宝马男〞。〝宝马男〞不敌,仓惶向宝马车撤退,未及钻入车内,被骑车人追过去连砍数刀。

      事后,昆山警方通报称,宝马司机〝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骑车人〝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事件发生后,死者更多案底被扒了出来,有网民在微博上晒出死者生前照片、视频,暗示其〝黑帮老大〞身份。据悉,死者名叫刘海龙,今年36岁,某社团成员,被称为〝龙哥〞。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仅从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砍人致死的电动车车主于海明,是昆城一品国际宴会中心的工程部经理,主要负责水电工程方面的工作。于海明则是一个正当职业人士,他的一名同事说,〝他在我们单位是很好的一个人,非常随和、乐观,和同事的关系都很好。〞

      媒体播出的视屏清楚显示,〝宝马男〞毫无顾忌,穷凶极恶,逞凶、行凶在前,而于海明奋力自卫于后。当于海明夺刀在手时,〝宝马男〞向车里撤退,天知道他的车里还有没有别的凶器?是刀还是枪?万一拿到,事态该如何发展?所以,于海明冲过去连砍几刀是必须的,是阻止刘海龙继续行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_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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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3 个评论)

回复 农友 2018-8-31 21:20
宝马男是罪犯,于合明是正当防卫!
回复 一老樵 2018-8-31 19:55
馗神王: 为什么法律会对正当防卫加以严格限制?想了多年都没弄清其中道理。刚才在网易读到一条博文让如梦初醒。原来是有人惧怕低端们滋生反抗精神。 ...
物极必反,“低端”们被压迫的太狠,反抗就会很暴烈,杨佳案就是例子!
回复 一老樵 2018-8-31 19:52
Lmd: 他不捡到刀,后果是被杀!
有报道说:于某夺刀之后,〝宝马男”一边向宝马车跑一边喊叫,说是到车里取枪!
回复 馗神王 2018-8-31 12:55
一老樵: 这个恶棍、歹徒能开“宝马”车,肯定是一个“成功”的恶棍、歹徒。但凡“成功”的歹徒、恶棍莫不通官!   ...
为什么法律会对正当防卫加以严格限制?想了多年都没弄清其中道理。刚才在网易读到一条博文让如梦初醒。原来是有人惧怕低端们滋生反抗精神。
回复 asdrtv 2018-8-31 07:40
一老樵: 杀了活该!
  
回复 Lmd 2018-8-31 00:55
一老樵: 对于于某明来说,是“置于死地而后生”。
他不捡到刀,后果是被杀!
回复 一老樵 2018-8-30 23:48
馗神王:    施耐庵同志在《西游记》中告诉人们一条逻辑:凡祸害一方的妖精,其背后必然会有一个天界大神为后台。假如,这个称霸一方的纹身男背后没有官痞子为其撑腰 ...
这个恶棍、歹徒能开“宝马”车,肯定是一个“成功”的恶棍、歹徒。但凡“成功”的歹徒、恶棍莫不通官!
回复 馗神王 2018-8-30 23:01
一老樵: 这个家伙,显然是人类的害虫,若不遇上强手,他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施耐庵同志在《西游记》中告诉人们一条逻辑:凡祸害一方的妖精,其背后必然会有一个天界大神为后台。假如,这个称霸一方的纹身男背后没有官痞子为其撑腰,恐怕仅一个小片警早就给治的服服贴贴了。
回复 一老樵 2018-8-30 19:26
asdrtv: 杀好!
杀了活该!
回复 一老樵 2018-8-30 19:26
馗神王: 当属为民除害,有功于社会。
这个家伙,显然是人类的害虫,若不遇上强手,他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回复 一老樵 2018-8-30 19:23
Lmd: 是死里逃生!
对于于某明来说,是“置于死地而后生”。
回复 馗神王 2018-8-30 10:49
当属为民除害,有功于社会。
回复 Lmd 2018-8-30 10:27
是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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