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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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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
对于无视社会秩序、无视人的尊严(包括他自己的),攻击性强烈、搅扰他人、行为失常的人,世人谓之“疯子”。从表面上看,真的疯子还能对付,而真真假假、刻意装疯的货色却是最为让人无奈。
本世纪初,在深圳洪湖花园居住的时候,附近就有一个这样的东西。此人大概三十多岁,如同匿名在网上作恶的流氓,无名无姓(当然也不会有人关心这个),不知何方妖孽,他当着社区的男男女女、老人孩子的面在绿篱、草坪上公开撒尿、屙屎不算,还经常一裸到底的光着身子在园圃之间、人行道上大摇大摆的溜达,或是狂呼狂奔、乱扔石块、指天画地的谩骂路人。众人纷纷躲闪他,绕开他。就连平时对老百姓如狼似虎的“城管”们都视若不见,巡警也从不过问。
真正的疯子,一般以乞讨、捡食垃圾为生,活动范围随意流动、不定点,但是这个疯子却有一个聚焦点:他的活动范围中心定死在那一带,那一带有一家新开张的商铺,每当商铺开门营业他就马上出现。深圳人喜欢晚市,商铺总要在这个时候给门前排上一些桌、椅、几、凳以招揽顾客。然而这个时候疯子却总是捷足先登,他赤身裸体、污秽不堪且臭气熏天,一会儿在那些桌、椅、几、凳之间倘佯,一会儿就地撒尿、屙屎。这样一搞,商铺当然是一单生意也没有。
这家商铺每月房租十几万,遭遇这样的情况当然无法坚持。商家忍无可忍,拦住巡警问:“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们为什么不管?”巡警反问道:“你们感到恶心,难道我们就不感到恶心吗?”商家去找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说:“这样的事情不属于治安、刑事案件,我们不好管。”
商铺的邻居是一家渔具店,一个中年的潮州人在那里打理,走投无路的商家找到潮州人,请他喝酒,然后征询这个事情怎么办?大家总得把生意做下去呀!这位潮州人是个老江湖,说:“这个疯子其实是一个靠这一套谋生的流氓——有人暗中花钱雇他,叫他故意在我们这里这样搞,叫大家生意没得做,最后关门走人!”
商家喘出一口大气:“原来如此,这个事情可就好办了!”
此后不久,人们发现疯子死在立交桥下的花圃里。一个四川籍的女清洁工告诉大家:“疯子每天折腾到下半夜就到那里睡觉,好像是注射毒品过量而死,花圃里丢了好几只毒品注射器。”
有关单位派了一部车、几个戴口罩的人过来,就像打扫垃圾似地把肮脏的尸体清理掉了。没有人看到警察出现,从他们的逻辑上说,一个疯子在社区、商铺门前出丑作恶不算治安、刑事案件,他注射毒品过量而死,当然也不算治安、刑事案件,这样的事情由民政部门自己处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