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高晓松该不该向妓女道歉?
丁咚 文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北京FM87.6的一个访谈节目中宣传新专辑《万物生长》时,被听众指责为侮辱出租车司机。节目中,主持人问:“您创作歌曲一般是在家中还是录音棚?”高晓松回答:“不,都不是,是来源于灵感,这种灵感不是随便在某个地点就能有的,如果都能有这种灵感的话,那出租车司机和妓女都能有了。”
一位北京市民坐出租车回家时,正好听到这档访谈节目,他和司机都很愤怒。他们愤怒的理由是“他把出租车司机和妓女等同在一起”,因此要求高晓松必须向广大的出租车司机道歉。
4月1日,高晓松在接受北京晨报专访时表示:“这完全是个误会,我道歉。”他在接受另一次电话访问时进一步解释,他的本意是想说这两类人每天都接触很多人而已。“我只是想用他们这种丰富的生活,来对比没有生活的梵高。”他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我绝对没有把这两种人等同在一起的意思,可能我说话比较快,有的人没有听清楚。”
众所周知,高晓松先生作为中国公民,宪法保障了他发表言论的自由。他如果不是公众人物,不是在公开场合作如此表示,而是自己在家里自言自语,没人管他说了什么。但他是在电台节目中对着听众说这话的,而且他的名气非同小可,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可小觑。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自由建立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出租车司机还有同情出租车司机的北京市民无疑认为高晓松的话损害了出租车司机,原因是他把出租车司机“和妓女等同在一起”,因此提出高晓松必须道歉的要求。
高先生很识趣,知道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一个公众人物的形象是个很大的破坏。所以,在听众对他“侮辱出租车司机”的言论提出质疑时,他立即表态道歉,而且做出了如上解释。
应该说高先生向出租车司机道歉的态度是很诚恳的,相信全国的出租车司机听了会感到慰藉。但这个道歉却隐含了更严重的对公民平等权利的认识问题。对于这位听众来说,甚至对于那些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定见——这个定见就是他们也是希望听到高先生对损害出租车司机的感情是如何看的,是不是要作出道歉——的记者来说,他们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公民平等权利的愿望和行为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们都忽略了高先生侮辱的并不仅仅是出租车司机,而且也包括了与出租车司机等同在一起的“妓女”。高先生也是从这种关切出发,“向出租车司机”进行了道歉。
如果说高晓松当初将出租车司机和妓女等同,说明他的潜意识里有高人一等的贵族心态的话,那么听众、记者,都从损害出租车司机的角度提出质疑,何尝不流露出他们的思想观念深处公民不平等的意识是多么根深蒂固?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从事娼妓行业是非法的,因此中国的妓女(我想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存在)敢不敢公开站出来,向高晓松先生,向这位听众,向记者,还有千千万万骨子里等级观念森严的众生,表达抗议,并要求道歉,老实说,我很不乐观。但妓女无国界,高先生嘴里的妓女并不独指中国,在很多国家妓女有营业执照,是合法的,因此假如外国合法妓女知道了高先生、北京市民还有记者的言论,会不会对此提出疑义,并从人权角度要求他们道歉,倒是很值得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