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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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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国令”九大困惑
丁咚 文
这几天,恐怕是一向被视为清水衙门的文化管理机关最开心的日子,因为对那些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来说,文化,突然从无人注意的角落,成为政治高层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可有可无的地位,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这对他们意味着很多,部门重要性提升,管理权力的增强,活动经费的增加,巴结者络绎于途,等等......
10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发布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主要“成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有很多新的名词和概念,比如“文化强国”。可以说,中共建政六十余年来,对待文化问题,还从未如此高度重视,从未将它摆到如此重要的战略位置,从未提出这么多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举措。
为什么长期以来处在边缘之中的文化突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乃至于让全中国掌握了最重要权力的一群人花几天时间专门研究、并作出决定?我们从决定中的文化几乎包罗万象可以看出,其实它就是一篇地地道道的意识形态宣言,是执政党在面临诸多重大挑战情况下油然而生巨大危机感的产物。
文化强国概念的提出,表明执政党将文化问题实质上就是意识形态问题列入国家基本战略,列为基本国策。因此,姑且允许我们称之为“文化强国令”。
这两天我粗略读了几遍,由于才疏学浅,学养不够,因此对其中的某些观点以及论述甚感困惑,乃至百思不得其解。作为一个公民,我觉得有责任把我的困惑说出来,以使那些方家得到鲜活的“反面典型”作为批判的标靶:如此先进的思想,如此先进的文件,尔竟看不懂以至困惑、不解,真是太不应该、太不懂事了......
困惑之一:“文化强国令”是否在开改革开放历史的倒车?
它的通篇都贯穿着浓厚的以政治挂帅的指导思想,在以改革开放为标榜的众多文件中,它是新的一份充满了保守辞令的。由此让人产生疑惑,出台它意欲何为,是真的要繁荣、发展文化,还是要为文化制定出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束缚它的繁荣和发展?它首次公开提出“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就像当年的“一手硬,一手软”一样,可以让人们鲜明的感受到,近些年来在某些领域出现的令人鼓舞的趋势正在受到人为的阻遏。
说白了,执政党想要将喷薄而出的文化革新浪潮纳入到传统的意识形态轨道上,让新兴文化重新成为中国式的讲政治的、有秩序的、懂得“潜规则”的文化,就是一切文化都不得碰触意识形态底线,都不得脱离政治、脱离党的怀抱、脱离有效掌控。
在第七部分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而其结果却是,“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它将导致两个结果:在改革开放的名义下,行“规范”和“管理”之实,文化改革和创新的原动力受到打击,在其发展过程中变得束手束脚,前景堪忧;政治权力渗透到文化创造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对文化的创造进行限制,从而使政府管理文化的权力扩张,对文化管得越来越多,对人民管得越来越死,文化官僚主义将盛行。
改革开放的方向应该是:党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具体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小、权力越来越小,对人民的限制和束缚,特别是对人民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文化权利的限制束缚越来越小。而人民的主体性越加彰显,人民的自由创造空间越加广阔,人民的创造热情无限迸发。
历史经验证明,如此繁荣、如此发展,不知道在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还能不能进行下去,文化还能不能保持原汁原味,它还能不能以巨大的热情进行创造。
困惑之二:人民想要的文化和执政者想给的文化是否一致?或者,中国当代为何出不了世界性的文艺精品,也出不了世界性的大师?
“文化强国令”让人强烈的感受到,人民从物质受到管制,到思想受到“指导”,是不是私生活也将纳入规范?中共建政后相当长历史时期,实行配给制,人民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自己都不能主导,得有组织说了算;众所周知,中国人思想上也不能自主......现在人民的私生活也有望纳入“规范化”轨道,就在此令发布的晚一天,广电总局发布了“限娱令”,开了“文化强国”第一枪,从此人民再也不能想怎么娱乐就怎么娱乐.....
《决定》提出,“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但是过去六十余年来,我们无往不在这么做,但迄今我们没有世界性的伟大作品,没有世界性的大师......公众只能为一个个旧社会造就的大师逝去扼腕叹息,却不能为新的大师降临而喜悦.....
现在不过是要重复过去一直在做的事,在一个崭新的领域将他们自以为有效的管制手段复制一遍而已。还是以娱乐为例,人民对“快乐女声”等娱乐活动充满了兴趣,对灌输政治、以假大空著称的“新闻联播”充满了厌恶,如今却要增加它的播出时间,并大幅度削减人民娱乐时间,这么颠倒的作为,不知是何意思......
困惑之三:谁有资格充当教育的主体?
我们都知道,具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和教师才有资格施行教育,但在“文化强国令”里,到处都是“教育”的字眼,反正不是教育机构的教师,而是一些身份暧昧的人......
既然说“拜人民为师”,那么作为学生,又如何去教导老师?真是奇哉怪也之说......
困惑之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不能作为疗治道德失范和诚信缺失的药方?
在我们“当家作主”的六十余年里,什么时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须臾离开过?但是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成为当今最严重的时代病之一,让致病根源去疗治顽疾,真是昏了头,病急乱投医啊......
困惑之五:新闻舆论以正面宣传和歌功颂德为主,能不能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里面有一段话,且抄在这里:“正确创作方向是文化创作生产的根本性问题,一切进步的文化创作生产都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必须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生动展示我国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创造历史的辉煌业绩。”
从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不知为何却得出结论要讴歌和捧臭脚?
这是矛盾修辞法运用最佳的例子,都正面宣传了、歌功颂德了,大概就没舆论监督、没人民若干权什么份儿了吧......
困惑之六:人民群众满意难道仅仅是挂在狗肉前面的羊头?
还是那句话,既然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文化作品的最高标准,那么为何人民欢迎的热忱参与的要成为改革的对象,成为加强领导和管理的对象?那些让人挠头的东西为何反倒成了一些人的香饽饽?大概是因为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让人民永远处在“质素不高”的水平,也就永远不会有“公民权利”的非分之想,也才能让他们睡得踏实安稳吧......
一个非正式渠道流出的消息认为,以海选为基础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之所以受到忌惮,是因为其中蕴含了令人恐惧的民主元素,等于是西方式直选的“练兵”,如此如此,怎么不让人心忧?
因此,我们不得不质疑,“让人民满意”是不是某块狗肉前面的羊头?
困惑之七:中国互联网是否有望成为新喉舌?
互联网也要唱响主旋律,也要养一批狗腿子(原话: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在方某人已经作出的“成绩”基础上,继续技术监控手段的开发(原话: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在互联网世界运用现实中的一套管制办法(原话: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这么一来,互联网定将成为我国舆论宣传的新阵地、新喉舌,谦卑的小民们无须思想,满足于吃好喝好穿好行好,其实做一头猪也是蛮幸福滴......
困惑之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如此先进,为何向世界推广的却是中华传统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么好,这么优越,为什么中国文化走出去,却要拾起中华文化这个老古董?
在国内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国外搞中华文化,不符合中国人一向的待客之道嘛,我们从来都是将最好的东西待客,如今怎么掉了个儿,将好东西留给自己?
困惑之九:“文化强国令”发出的信号为什么令人不安?
我们都感觉到,在各个领域都出现了收缩的趋势,从经济,到政治,现在连文化也是......
人们不禁想,中国到底往何处去?
这是一个大转型的时代,无数事物都会成为过眼烟云,当若干年后回首往事时,我们将为中国过渡期内出现的这部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充满自相矛盾的文件而哂笑,只有荒唐的时代才有如此荒唐的事。有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弄出这么一份“战斗檄文”,就可以改变历史的航向,无疑是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