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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后,我们的房子属于谁?

热度 1已有 1623 次阅读2011-4-11 04:25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在2011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宗庆后提出了一个很弱智的问题,七十年后,我们的房子属于谁?

因为我们的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产权仅有七十年,那么七十年后我们是不是还要做房奴?其实,宗庆后代表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根据我国权威部门确认,我们的房屋寿命平均还不到四十年,七十年后,你的房屋早就不存在,即使存在,也早就成了危房。危房,理所当然地要拆除。而拆除房屋后的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你前七十年作为房奴的努力,又全部归零了。

当然,还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能否把房屋下的土地产权明确给房屋所有人,让他在七十年后仍有权力使用房屋下的土地?说这话人的就很不懂政治了,这江山是谁打下的?是我党打下的。这土地所有权都给了公民个人,我党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江山谁来保证?有人说这土地公民已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买下了,就不应当再让公民世世代代再缴纳出让金了。可问题是要不了七十年,我们的政府早把土地卖完了,将来他们的官二代、官三代继续做官的时候,还卖什么?所以,这土地必须在七十年后再收回去,谁想使用这土地,就得再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以保证权贵们的子子孙孙都有吃不完用不尽的银子。

别胡思乱想了,那强拆的时候不是早有官员说出了这样的话:这是GCD的地儿,限你们五分钟离开!

 

参阅文献:《人大代表宗庆后质疑土地使用权限》载201131日《读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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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e79f9 2021-8-28 14:08
国家土地使用权,包括公用民用两部份,这两部份的国貌版图规划,应着眼延用效益,视现实数据决定。在新旧替换过度中,需以明细的法律维护各方利益。国家土地权对于国家的和谐发展兴盛至关重要!因为面积和资源就这么多了,故制定政策更须准实合理。民用房的期限应合符人类社会科学化的管理为实计效益。对私占国土的问题当理析历史原因及现状国情做衡量。

总而言之,在人类地球的土地使用权上,国不宜侵民权,民不可侵国权,国不能侵国权。权须公平、公正、公道、公益合理。用好权是衡量实际问题的,不是想当然的梦。“让一部份人富起来”的构思,在用权上利弊并存,有待后续里清又是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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