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热度 3
在历史的长河里,顶层出于善意设计的制度,被一些地方官员的庸怠或贪婪而化神奇为腐烂的案例并不鲜见。而今天的法律援助制度之异化,便又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佐证。
基于依法制治国的考虑,我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这本来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儿,但由于某些基层官员的愚笨和懒惰,却将一件好事几乎办成了坏事儿。
按说各级地方政府均设立有法律援助中心,凡经济困难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前去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将认为符合条件的“法援案件”指派或分配到相关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让他们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便是。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法援中心”把自己应该干的工作推给了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让他们自己去寻找法援案件,并给每个律师下达了“法援”年度考核指标。这就使得每个律师除了自己业务办案,养家糊口之外,还要四处寻找“法援”案件。于是:
有的律师不得不巴结看守所,让里面的警察从在押犯罪嫌疑人当中帮助介绍几个合适的“法援”案件。
有的律师不得不巴结检察院,让公诉人从待起诉的刑事被告当中给找几个合适的“法援”案件。
有的律师不得不巴结法院,让里面的法官、书记员从在诉的刑事被告当中介绍几个“法援”案件。
有的律师确实找不到门路,就只好巴结法援中心,让他们把已收到的“法援”案件直接分给自己。
有的地方经济发展较好,符合“法援”案件的当事人确实难找,有的律师竟找一些不需要打官司的贫困者挑诉寻讼,制造一些“法援”案件,徒给十分紧张的法院增加诉累,也浪费了大量的“法援”经费。
而在争夺“法援”案件的过程中,给有送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援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送好处、给回扣之风不绝于耳,把一个好端的法援制度弄得乌烟瘴气。有人说,让律师四处寻求“法援”案件,无异于让“站街女”满大街地拉客,让法律蒙羞,让斯文扫地。
更让人可笑的是,到了年底,真的遇到了应该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法援中心却以本年度的法援案件额度已用尽而拒绝援助。
在此,笔者真诚的希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能慎审研究当下“法援”之乱象,理性地施行法律援助制度,让“法援”回归法援,让法律援助制度真正的起到应有的作用,达到应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