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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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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本月初,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9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哈尔滨市公安交警系统部分民警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引发关注。
通报中称,2011年以来,以姜勇等为首的6个恶势力“保车”团伙垄断哈尔滨市大货车运输市场,收取车主“保护费”,行贿执法人员放行违法车辆,造成违法大货车上路疯狂行驶,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件涉及哈尔滨市交警系统民警43人,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充当恶势力“保车”团伙“保护伞”。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资料图)
其中,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收受贿赂,为“保车”团伙精心设计“路条”,冬季运煤冠以“市政府暖心工程”,夏季拉残土称作“市政府重点工程”,违法超载运营不受时间、路段约束。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人擅自更改行政强制处罚凭证,为“保车”团伙提供的违法车辆减轻处罚。
哈尔滨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收受贿赂,指使辖区交警对某工地出入的违法大货车一律放行,不予处罚。
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先后20余次将突击检查信息泄露给“保车”团伙。
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随意放行违法车辆、弄虚作假减轻处罚、通风报信泄露秘密、违规干预执法活动等问题。
2018年6月,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市交警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全员王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39名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按照中央“两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自今年1月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向好。
2018年7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
督导工作启动以来,各组充分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在山西,推动当地公开曝光90余名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头目“小四毛”充当“保护伞”案;在辽宁,推动对凤城市委原书记高某采取留置措施;在山东,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进驻期间,10个省市就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开展了9个月,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接下来要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准备,不断持续发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
根据部署,中央第一批10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已完成督导任务,接下来将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