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青竹凌云 //www.sinovision.net/?4024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爱在天地 善在天地 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要以爱情的名义(原创散文)

已有 2473 次阅读2011-8-14 20:24 |个人分类:散文|系统分类:文学分享到微信

实在搞不明白,爱情怎么就和财产搭上了关系。话说回来,人在世界上生存,不吃饭是不行的,但不能出入爱情去找饭吃不是,吃饭的问题得自己解决。

爱情是属于精神的东西,我爱你,是因为你能够引起我心灵的激情;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遇;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那样一种让心灵迷醉的消魂。我爱你,仅仅因为爱让我无法游离。

如果,因为你富有,所以我爱你;因为你居高位,所以我爱你,那你贫穷时,那你落寞时,我是不是应该转身?既然要转身,那就不要用爱的名义,那就直接说,因为你富有,我可以由于你而有光亮的进出,所以,我要与你在一起;因为你居高位,我可以由于你而有显耀的起居,所以我要和你在一起。明明白白,也省去许多的言辞。

无论是女子还是男子,请不要以爱情的名义选择金钱或权力,因为,那于爱情毫无意义。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青竹凌云 2011-8-15 11:21
To: tarcuslao 你曾经说:
怪不得,我是你的「粉絲」啊
呵呵!是吗?谢谢!
回复 tarcuslao 2011-8-15 11:08
To: 青竹凌云 你曾经说:
呵呵!我是读了前一篇博文“爱情的现实=表达+情感+财产+责任”有感临时匆匆行笔,别的博客与我相同,那就奇了,若亦是“青竹凌云”那当然应该完全雷同,因为是同一人。本人文字一般,但有署名的除外,都是原创。把别人的作品转过来,又不标明作者,那是一种耻辱,因为与盗窃无异。
怪不得,我是你的「粉絲」啊
回复 青竹凌云 2011-8-15 10:57
To: tarcuslao 你曾经说:
有似曾讀過,在別的博客,應是巧合雷同吧
呵呵!我是读了前一篇博文“爱情的现实=表达+情感+财产+责任”有感临时匆匆行笔,别的博客与我相同,那就奇了,若亦是“青竹凌云”那当然应该完全雷同,因为是同一人。本人文字一般,但有署名的除外,都是原创。把别人的作品转过来,又不标明作者,那是一种耻辱,因为与盗窃无异。
回复 tarcuslao 2011-8-15 10:41
有似曾讀過,在別的博客,應是巧合雷同吧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