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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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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民族企业相互“挖墙脚”的事情频频发生。“挖墙脚”现象也一度使很多企业出现恐慌现象。企业挖人从一方面来讲,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好事,可以通过人力资源重组推动企业的发展。但从根本上来讲,企业相互挖墙脚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短视的行为、是一种相互残杀的行为、也是一种窝里斗的行为,更是一种不利于民族企业长期发展的阻力因素。
为什么要这么讲呢?企业挖人行为犹如拆散婚姻家庭一样,一个人娶一个好老婆却被人给拐走了一样,想想是什么样的感受?一个企业也是如此,好不容易花了不小代价培养起来的人才,就被其他企业悄悄地挖走了。这样以来小企业挖走大企业人、大企业挖走小企业人、私企挖走国企的人、国企挖走私企的人。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你挖我的人,我挖你的人。冤冤相报何时了,你挖我挖挖个没完没了。相互争夺,相互摧残,长此以往就会形成哪个企业也管不好、做不好、发展不好的现象,对民族企业整体发展会形成一种破坏性。企业相互挖人的现象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是一种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也是企业的一种短视的行为、也是一种自相残杀的行为。这种弊大于利的不讨好行为必须引起社会及企业的高度重视。如得不到高度重视,民族企业只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满足了眼前的利益,丢失的却是长远的发展。
民族企业应该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渠道,重视企业相互挖人的不好行为,杜绝或谴责这种不道德的人才争夺的行为。为了民族企业的共同事业,就要通过一种正确的途径,进行企业与企业协商方式,进行人才交流,或人才外援。这样不仅为企业长期培养人才奠定基础,而且还为企业稳定发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