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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再谈房客应该如何保护自己113013

已有 3346 次阅读2013-12-8 10:31 分享到微信

268 再谈房客应该如何保护自己1130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五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很多新移民几乎是全家移民到美国的。下了飞机之后,首先就是要租房子。虽然买房子一般是需要找经纪,但是租房子一般不需要找经纪。】

由于美国的签证政策有所放松,从中国到美国来的新移民越来越多。下了飞机之后,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衣食住行,然后再考虑找工作,很多人还要办理身份。鉴于很多新移民不了解美国的情况和不懂美国的法律,权立宏律师觉得有必要再谈一下新移民如何在美国租房子。本文主要侧重于租客该如何保护自己,主要以住宅房为主.

今年至少有两位客人来到权立宏律师的办公室,抱怨说因为他们是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在租房子时找了经纪,但是对经纪的服务很不满意,还白白交了一个月的房租给经纪,作为介绍费。对于钱多得没地方花和懒得自己亲自找房子的人来说,他们觉得损失这么一点钱没什么,但是对于许多普通的新移民来说,应该自己去找房子,省下这一个月房租的。经纪作为一个行业,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有一些害群之马,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欺骗租客去签租房的合约,从而达到赚取佣金的目的。在这过程当中,有的经纪以赚取客人的佣金为唯一的目的,不惜牺牲租客的权益。有这么一位客人,一家人刚从天津移民到美国。在经纪的介绍下,租了人家一栋房子的二楼和三楼。由于客人几乎不懂什么英语,在签约时,客人被告知,每个月的房租为4,900美元,三楼可以分租(这样就可以减轻租客的经济负担)。但是,在英文的租约上,房东规定三楼不可以分组。租客就这样被经纪骗了。在签约之后,租客先付了经纪的4,900美元佣金。然后把三楼也分租给了别的人,但是麻烦从此就开始了。

房东是一位美国人,住在一楼,整天站在门口检查从门口出入人的身份证件。由于租客是新移民,不懂得用美国的法律来保护自己,好好的人就被房东折磨得生病了。三楼分租的房客也不堪骚扰,也就只能搬走了。这样,整个一层都空出了,白白空在那里。从一定的意义讲,是因为租客被经纪骗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和损失。

当客人来找权立宏律师的时候,这一切都发生过了,现在只能采取补救的措施和吸取一些教训了。一般来说,从租客的角度来讲,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暂时不付房租了,逼迫房东坐下来协商,比如说修改合约,允许三楼可以合法出租,这样租客可以收到一部分分组的房租,就有能力付房东租金了。还有一点,不管经纪或者别人怎么讲,不要在自己看不懂的英文文件上签字。最好的做法是把文件翻译成中文,应该逐字逐句看懂,在确认中文,英文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在两份文件上同时签字。这样对租客的保护才会更多一些。

如果房东和租客双方都是中国人,双方应该先起草一份中文的合约,这也包括商业的租约,然后再经过准确地翻译成英文,签字,公证,一般也就可以了。为了保证租客的利益,花一点钱请律师是应该的,未雨绸缪,这样从一开始租客的利益就可以得到保护。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唐人街办公室:东百老汇43 4楼。英文地址: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Ada起草初稿,权立宏律师定稿于20131130日于美国纽约法拉盛(268)。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406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33266。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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