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260 从偷渡客到美国公民100513
【阅读法律文章,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访问权立宏律师的网站www.quanls.com。它几乎收集了权立宏律师过去五年中所有的法律文章,并且每周更新。本文试图来讲述一个从福州来的王先生偷渡美国,后来有了递解令,再后来拿到了绿卡,最终考到美国公民的过程。当然了,像王先生这样的人千千万万,每个人到美国的生活都可以称作是一部奋斗史。】
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一位同机回福州长乐的朋友,他刚刚考到美国公民。现在他喜笑颜开,总算有了一定的成就感了。但是,如果回到20年前,不要说他脸上有笑容,就是生存也是一个问题。
1993年,王先生通过蛇头,在美国的芝加哥机场下了飞机。由于没有合法的入境文件,他一下飞机就被美国移民局和海关的执法人员拘留了。幸运的是,几个小时之后他就被释放了出来。他被要求去移民局上庭。这就是很多年以前很多福州人第一次进入美国的情景。这也是最重要的第一个步骤。像王先生这样被放出来的人,也会收到一份出入境记录。而且这最初的一张纸也就有可能决定一个人在美国的命运。有的是被允许进入美国的,有的人没有被允许进入。如果是被允许进入了,以后如果和公民或者绿卡结婚,比较容易获得绿卡;如果没有被允许进入,那么通过这种途径来申请绿卡比较困难。
后来上庭的结果也分三种,赢,输,或者被允许留在美国。大概有三分之一的人会被判赢。这中间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决定一个案子是否可以赢。根据权立宏律师的经验,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选择一位负责任的律师,虽然不能100%保证案件成功,但是可以增加案件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在美国打官司,选择好的律师很重要。当年,王先生没有这么幸运,他在移民法庭上输了,后来的中级上诉和联邦上诉都输了。他有了递解令,但是他并没有离开美国。后来他太太也来了美国,她的申请被批准了。
后来,他在2008年来找权立宏律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比绿卡申请配偶更好。先来看一下王先生的情况。首先要作重新开案,停止递解令。这一步进展很顺利,递解令很快就被停止了。其实呢,王先生这不是申请绿卡,只是转成和他太太一样的身份。很顺利就转成了。后来他顺利拿到了绿卡。这种申请和他当时下飞机是哪种身份并没有关系,即使当初没有被允许进入美国也没有关系。而绿卡申请配偶的情况则不同。被申请的配偶需要合法入境,在美国境内有合法身份,并且要证明婚姻的真实性,所以后一种申请难度比较大。
在没有刑事案底和其他问题的情况下,考公民是一件相对简单的事情。王先生需要等拿到绿卡后的四年九个月才可以考公民,所以在今年的五月份就递交了申请,在九月初顺利入籍美国。另外,还可以看到,在当初申请的时候,如果可能,夫妻双方应该分开申请。这样就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权立宏律师网站:www.quanls.com.电话1-718-766-7989。QQ: 2283233266。
业务范围: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刑事辩护,中国公司在美国讨债,到美国留学,探亲,旅游,和投资等案件。地址:法拉盛办公室:缅街39-01 406室; 唐人街办公室:东百老汇43 号4楼。英文地址:Peter L. Quan, Esq.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USA。
电话:718-766-7989。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权立宏律师起草并定稿于2013年10月5日于中国陕西蒲城(260)。
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www.quanls.com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移民美国,重新开案,联邦上诉,跨国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敬请到办公室免费索取,或者联系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泓)(未完待续)。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3901 #406室 (3901 Main Street, Suite 406, Flushing, NY 11354);电话:718-766-7989(可以根据提示音留言),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QQ: 2283233266。
免责声明:本《侨报》专栏文章的目的是为在美国的中国人和华人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常识和宣传,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该专栏文章不能代替法律咨询;具体个案请尽早找律师咨询。文章仅代表权立宏律师本人www.quanls.com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中文网”(www.sinovision.net),美国《侨报》,《侨报周刊》,和其他转载网站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