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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民工微信群开涉恐玩笑判重刑

热度 1已有 2042 次阅读2017-9-25 13:33 |个人分类:党组织名存实亡|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北京农民工微信群开涉恐玩笑判重刑 分析:反映官方扩大网络管控2017年9月25日 星期一 03:30 AM/林展霆来自/联合早报
  
 

林展霆 北京报道

limzt@sph.com.sg

北京一名农民工去年9月在微信群开玩笑留言“跟我加入ISIS”,近日在宣扬恐怖极端主义罪名下,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引发部分舆论哗然。有分析认为,微信本月初刚颁布新规要求“群主”规范群内信息,如今传出上述案例,反映微信等沟通工具的舆论空间正进一步收缩。据《工人日报》本月22日报道,31岁的北京农民工张强(化名)去年9月使用恐怖组织卡伊达前头目奥萨玛头像,登录微信聊天群组。一名群友留言说:“看,大人物来了”,张强开玩笑回应:“跟我加入ISIS(伊斯兰国恐怖组织)。”

今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指张强“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微信群发布信息,构成宣扬恐怖和极端主义罪,判他有期徒刑九个月、罚1000元人民币(约204新元)。

张强的判刑被报道后引发热议,不少网民对九个月刑期表示惊讶,质疑判刑是否过重,更对微信群可能被监督感到意外。

但是网上也不乏支持惩罚张强的声音。有网民认为,大家并非活在太平盛世,反恐绝对有必要,也不应忽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尤其“在一个300人的群里,300人在看,如果刚好有人有这种思想呢?”

另一方面,观察人士注意到,官方对微信群的管控近期有加紧的迹象。本月7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容包括要求微信、QQ等群组的建立和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落实“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小军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官方对微信舆论管控有扩大迹象,其中不乏争议。以北京农民工个案为例,他相信当事人所说的仅是玩笑,没有恐怖袭击的主观意图,而玩笑也未引起不良后果。

独立时评人陈杰人也认为,上述玩笑不足以引起社会恐慌或影响社会秩序,不应扩大解读为“恐怖主义”信息。他认为案件涉及公民在微信这类通讯工具上开个玩笑,仍属自由表达范畴,不应采取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制。

一名不愿具名的时评人向本报分析,当局刚宣布微信管控措施,近日又传出北京农民工案例,反映出中国互联网舆论尺度正加速收缩。他认为,当下微信传播力度比微博大,是民间传播海外政治热点信息的渠道,微信群作为让多人探讨课题和发表看法的平台,因此更被视为有管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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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Lmd 2017-9-26 03:18
涉恐玩笑绝不能乱开,危害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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