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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谁之过?》 ------寒山老藤之无事惹非集

热度 22已有 21117 次阅读2014-10-5 10:41 |个人分类:寒山老藤之无事热非集|系统分类:文学| 香港占领中环, 寒山老藤 分享到微信

 

 

占中,谁之过?

             ------寒山老藤之无事惹非集

 

《占中,谁之过?》 ------寒山老藤之无事惹非集_图12-1

(图片来自网络)

    现在是一年里吃大闸蟹的最好时机,你是想吃阳澄湖正宗的大闸蟹呢,还是想吃来阳澄湖洗澡的伪阳澄湖大闸蟹呢?

    香港学运发起的占领中环的运动已经持续了一星期了,几乎已是世界媒体共同关注的大事。香港人的民主意识远比国内人要高,他们不会满意政府能够掌控候选人的普选方案。相对于政府,他们只是一群弱势小民,而弱势群体要引起世界瞩目,占领中环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就像国内上访者不自焚就无法引起更多的人关注一样,虽是下策,也是无奈中的上策。要么发声,要么沉默。香港人选择了迈向真民主的一边。要示威就会给普通民众带来生活工作的不便,所有的示威都有着与生俱来的软肋。比如,被人利用,失控造成的混乱等。占中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和占中学生团体相比,那些因占中而生活工作大受影响的小市民就变成了另一群更小的受害的弱势群体。他们无疑会是另一股反占中的队伍。这种示威的软肋常被当局揉进“以夷治夷”策略之中。某些媒体则选择性的报道事件,误导民众。

    反观当局,在香港的民主进程中迈出了一小步,虽然是伪阳澄湖大闸蟹,但毕竟也是大闸蟹。实现民主过程也需要策略。中国历来不是民主国家,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较新疆,西藏自治是个实质性的飞跃。国家体制的改变不是下棋,错了可以悔棋。任何一届政府都会通盘考虑,慎之又慎。

   想要让更多的人知道香港人的民主意愿的目的已达到,相信此番占中会对政府的民主进程产生一股推力。所以,是到了收场的时候了。应该给政府时间,也给自己重新审视认知的时间。任何能够沟通的解决的纷争,都不应升至用暴力的手段,这是世界普遍的认知。

    我们不应该谴责学生,他们为整体香港人的利益付出了很多。更不应该指责学生占中是搞颜色革命,是暴徒。我觉得政府应该反思引起占中事件是否自己也有责任。尤其是6月初发表的白皮书是否有失当的地方。客观,中立的报道事件是中国的媒体首要的改革任务,有些事件发展到错误的方向,媒体用直接的责任。

    我对香港和中国的民主进步抱有信心。

 

    201410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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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96 个评论)

回复 寒山老藤 2014-10-11 00:17
这星期在新英格兰的一些地区转了一圈,看到很多地方满地的落叶,但也没有什么媒体去特别关注,如果满地的不是落叶,而是死鸟,恐怕和引起巨大的恐慌,而且会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埃博拉只让一个美国人死了,马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因为病毒可能会扩散。所以,事件的影响力决定了关注度的大小。
这是个基本常识,占中的也懂,政府也懂。只是,在示威上政府是被动者,示威的规模,方式,以及推进的掌控权在示威者手里,政府只能靠喷胡椒粉和挥舞警棍来被动回应;同样,针对示威的诉求上,示威者处于被动的位置,影响力微乎其微。有鉴于此,几乎示威者都会采用过度的行为,目的就是提高影响力。比如此次学生用占中的手段,用损害一些人的利益来达到吸睛的目的。
律师的声明也只能阐述尊法和违法的界定,无法界定动机的善于丑。如果说违法,孙中山对清廷而言就是罪犯,而且也有幕后的黑手。
如果我们围绕占中是否犯法而纠缠不清的话,我们也就像些不称职的警察在调查斗殴的人谁打了谁几下,而不是在关注事件的基因及本质。
当我们在为一些枝节争论不休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格外关注一下在德国访问的中国总理李克强在星期五的记者会上的讲话,说香港的稳定和长期繁荣符合中国和民众的利益。说将保护海外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香港的高度自治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 我觉得那句香港高度自治没有变的话值得玩味。
回复 suzannema 2014-10-10 23:00
這裡好像很熱鬧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6:08
随笔: 好了,休战,主人都不说话了,咱俩吵神马?大局已定,喜欢不喜欢都一样。
大周末的,你和小左接着折腾你家小三,俺们一家要去爬山了。
有金三的货真价实的消息想 ...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5:18
中间偏左: 你也别闲着,给小家伙扔个蛋?!       恶狠狠地!
好了,休战,主人都不说话了,咱俩吵神马?大局已定,喜欢不喜欢都一样。
大周末的,你和小左接着折腾你家小三,俺们一家要去爬山了。
有金三的货真价实的消息想着告诉俺们,别老传谣啊!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55
随笔: 堵街=     , 绑架=

这样省事:

                                                ...
你也别闲着,给小家伙扔个蛋?!     恶狠狠地!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53
随笔: 堵街=    , 绑架=

这样省事:

                                      ...
香港学生说白了就是烧自家的房子要挟,自家人同意就烧呗,上海以后就要辛苦点儿了!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39
随笔: 看视频还有完了,要不我也找几段感动感动你。别老转移话题,以法治国!!!!!
堵街绑架!!!!!!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3:38
中间偏左: 堵街绑架
堵街=   , 绑架=

这样省事: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35
随笔: 看看,又把大律师抬出来了吧,我在问你问题,你老抬别人干神马?

现在谈占中,反占中都没有什么意义了,唯一有意义的是好好看看《基本法》。这些大律师也应该好 ...
堵街绑架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3:34
中间偏左: 刚刚看了段视频,香港的一小撮妈妈洒泪劝孩子回家,我看着挺心酸的,笔笔大概看着是政府的阴谋。。。
看视频还有完了,要不我也找几段感动感动你。别老转移话题,以法治国!!!!!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3:32
中间偏左: 选举或协商,这里面弹性很大,要视乎具体情况,政府没有违法,香港大律师工会的声明非常公正,笔笔你应该耐心看看。

香港大律師公會
就法治及公民抗命發表的聲 ...
看看,又把大律师抬出来了吧,我在问你问题,你老抬别人干神马?

现在谈占中,反占中都没有什么意义了,唯一有意义的是好好看看《基本法》。这些大律师也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基本法》,别就把它当个大棒子打学生。

大律师,学生,市民,政府,小商贩,黑社会都代表不了法,只有《基本法》是唯一的,大大讲了,要依法治国吗!

轻声地问一句,左胸好好研读过 《基本法》 吗? 说说“堵街”违反了哪条法,要不我试着说说警察对示威的学生喷胡椒水,黑社会打人违反了哪些《基本法》。别来不来就是“堵街”,”美国人怎么怎么着“。我们有《基本法》, 依法讨论,多提提《基本法》。

最没劲的就是那些不问清红皂白,上来就假惺惺地说:学生不应该用这种方法争取民主, 实现《基本法》。站着说话不腰疼,提点好建议,怎么干能让政府尊重《基本法》?你相信在校园罢课《基本法》就能实现了?

所以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废除《基本法》27条和45条。只要有人上街游行,警察就喷胡椒水,我坚决支持,依法治国吗。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29
随笔: 你才在装傻呢 ,<基本法>是不是说可以罢课示威游行,学生是从罢课开始的还是从占中开始的?

学生罢课有人答理吗,罢课游行示威违法吗,为什么要出动警察 ...
刚刚看了段视频,香港的一小撮妈妈洒泪劝孩子回家,我看着挺心酸的,笔笔大概看着是政府的阴谋。。。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3:24
随笔: 你才在装傻呢 ,<基本法>是不是说可以罢课示威游行,学生是从罢课开始的还是从占中开始的?

学生罢课有人答理吗,罢课游行示威违法吗,为什么要出动警察 ...
罢课没人理就堵街堵街堵街? 这神马逻辑!
游行示威是有交通管制规划疏导的,你在过海隧道游行可以吗?政府有算计理所当然,学生就那么那么单纯?鬼才信!占中谁提出来的?黎智英一年前就宴请施明德等前辈取经言明准备流血,是学生自己往套子里钻还是政府往学生头上套的?堵街绑架是事实,其它都是揣测!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3:10
中间偏左:    这就是笔笔说的单方面?


就在香港特区政府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积极准备10日就政改议题与学联进行对话时,香港学联和“学民思潮”等激进学生组织宣布,进行 ...
你这一大段话,哪句是发生的事实,哪句是政府的臆想,哪句是政府用臆想来挑事的?难道, 只许央视播放梁特使在对话前一天表示不会退让的讲话,就不许别人表达看法。

对话是现在最好的形式,以没有发生的事作为停止对话的理由,你觉得政府有诚意。双方不和是现实存在,不否认双方无法和解,但即使不想和也是梁特使的电视讲话在先。

20年前政府还说你是报图呢,你是吗?
回复 随笔 2014-10-10 13:00
中间偏左: 笔笔你是装傻吧,这些他们都可以做鸭,基本法说可以占街瘫痪交通妨碍他人自由限制他人自由么?铁马拦路包围政府机关不给公务员上班你笔笔视而不见还叫好?[em:7: ...
你才在装傻呢 ,<基本法>是不是说可以罢课示威游行,学生是从罢课开始的还是从占中开始的?

学生罢课有人答理吗,罢课游行示威违法吗,为什么要出动警察镇压,为什么那时没有人提出对话?

你把时间顺序搞明白,不是因为有人拿伞捅警察警察才喷的胡椒水,是因为有了胡椒水才有了雨伞。 是警察的镇压才有了大批支持学生的市民游行,学生罢课早“占中”好几天前发生的,你知道不知道?

你把前面所有发生的事情都跳过去不提,直接就蹦到堵街这天了,而且“堵街,堵街,堵街,堵街,堵街,堵街,堵街。。。。。”,除了堵街神马都看不到。后面黑社会出来打人,甚至趁机调戏女大学生你都闭上眼不看。

我前面就说过,我不完全同意学生的全部行为,双方动武我都反对,但现在发生的很多事已经和学生无关了,是有人故意要套到学生头上的。

学生根本就无法掌控局势,唯一该做的就是和政府对话,双方探讨解决的办法,这是我支持的,可为什么对话当天,政府又单方面宣布停止对话。

理由是学生提的条件和他们能做到的不一致。这不是废话,一致了还谈个神马判!

你用一句“堵街”,再加一句“绑架”躲过了我前面所有的提问。颠倒时间顺序,你以为天生来有那么多人就爱睡大马路上,挡别人的路,让人打啊!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2:14
随笔: 香港基本法: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给我解释一下这条大法现在是怎么执行的?谁先违法的?

别 ...
   这就是笔笔说的单方面?


就在香港特区政府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积极准备10日就政改议题与学联进行对话时,香港学联和“学民思潮”等激进学生组织宣布,进行新一轮不合作运动。学界代表再次重新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撤回8月31日通过的普选决定,坚持争取违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并趁会面号召更多市民集结,扩大堵塞。鉴于与香港学联对话的基础已被动摇,特区政府被迫决定暂不与学联代表会面。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1:27
随笔: 香港基本法: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给我解释一下这条大法现在是怎么执行的?谁先违法的?

别 ...
选举或协商,这里面弹性很大,要视乎具体情况,政府没有违法,香港大律师工会的声明非常公正,笔笔你应该耐心看看。

香港大律師公會
就法治及公民抗命發表的聲明
香港現時有大批市民長期及大規模地佔領公共地方和道路,造成不同程度的交通阻塞的狀況。此等行為,有機會觸犯法律。香港大律師公會現發此聲明闡述公會對「公民抗命」的意見。
參與這類活動的市民,大多以「公民抗命」為理由,認定自己的行為合理。正如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McEachern首席法官在R v Bridges案[1]的判詞中所說,「公民抗命」是一個哲學原則,而非法律原則。簡單來說,參與者故意犯法,目的在於引起別人關注,同時亦是抗議某些法律或政府行為的不公義。在參與者遭到刑事檢控時,「公民抗命」不能成為對有關控罪的答辯理由。一旦參與者因在公民抗命的過程中的行為涉嫌觸犯法例而被起訴,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控罪,則無論行為的動機如何崇高可敬,在法律上亦不構成任何答辯理由,法庭也不會在審訊時對受審者的政治理想作出評價或裁決。
儘管公民抗命在法律上不成答辯理由,各地法院仍有從法治的角度評論公民抗命這概念。即使在云云法官當中,這個概念亦極具爭議性,看法也有極大分歧。以下兩個例子足以說明。
在Everywoman's Health Centre Society (1988) v. Bridges一案中[2],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Wood法官曾向參與公民抗命的被告人說過以下的一番話:
「你們當中有許多人,一邊向我保證你們尊重法律,另一邊卻把你們漠視法紀的行為定性為迫不得已的抗爭,並歸咎於政府未能響應你們的要求而對法律作出相應的修改。……事實上,法律是你們唯一達至理想的工具,但你們透過故意不服從法律去尋求改變法律的行徑,反而威脅到法律的存亡。這等行為不僅是違法,而且完全是弄巧反拙的。」(強調後加)
但另一方面,在英國一宗著名案例R v Jones (Margaret)案,賀輔明勳爵(Lord Hoffmann,現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判決中[3]卻有以下見解:
「諸位法官: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在本國有著悠久和光榮的傳統。認為某法律或政府行為屬不義,遂以違法行為表達他們的信念的人,有時會被歷史肯定。那些為爭取婦女投票權而抗命的女士們是一個顯明的例子。能包容這種抗爭或示威,是文明社會的印記。但違法者及執法者雙方都會認同一些相關的慣例。抗爭者的行為須合乎比例,並不會構成過度的破壞或不便,而且他們會以承擔法律制裁以證明他們信念真誠。警方及檢控官的行為亦會有所節制,裁判官在量刑時也會考慮抗爭者按良心而行的動機。」(強調後加)
大律師公會的立場是,即使根據賀輔明勳爵對公民抗命原則作所的較寬鬆的解讀,參與佔領者也必須尊重其他未必與其見解相同的人士的權利和自由,也不應對社會造成過度的損害或不便,並須隨時準備對自己的行為負上刑責。與此同時,在執法和行使檢控酌情權時,警方及檢控官需時刻表現體諒及適度克制。
令人遺憾的是,一如警方於2014年9月28日曾過度地使用催淚氣體般[4],現在有跡象顯示「佔領者」的持續行動,已開始對不少市民帶來過度的損害和不便。其中一個涉及佔領行動的團體,在呼籲道路使用者及鄰近市民作出犧牲體諒的時候,也明確承認「不少普羅百姓因交通受阻而令生活不便,有家長因子女未能上學而感到痛心、有打工仔因道路封鎖每天需多花數十分鐘上班、也有住客因樓下是佔領現場而受到噪音滋擾。」縱使「佔領者」大部份可幸都表現和平,以上仍是實況。
此外,在現時延續的政治討論中,大律師公會驚聞某方面人士說任何有關憲制及法律原則的討論只是「玩弄學生和市民的花招」或只執著於「瑣碎的法律細節」。公會對政改的立場已於2014年4月28日及2014年7月11日發出的聲明闡明,在此不贅。任何人不論對二十四年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所制訂的憲制模式有何意見,有關選舉制度前路的討論,仍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這是不容爭議的原則。現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亦曾在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的演講中,亦曾說過任何有關香港一人一票選舉的建議,都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探討。
就算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8月31日作出的決定何等不滿,然而把憲制原則問題說成是「玩弄人的花招」或「瑣碎的法律細節」,是對法治精神公開的詆毀,此等言論十分危險。對此,公會重申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先生於2014年8月15 日發表的文章「在司法獨立的原則下,法官沒有任何主人」中所說:
「我希望社會能在《基本法》框架內理性討論政改。」
香港大律師公會
2014年10月8日
回复 中间偏左 2014-10-10 11:20
随笔: 香港法是你制定的?

香港基本法:

第二十七条 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既 ...
笔笔你是装傻吧,这些他们都可以做鸭,基本法说可以占街瘫痪交通妨碍他人自由限制他人自由么?铁马拦路包围政府机关不给公务员上班你笔笔视而不见还叫好?
回复 随笔 2014-10-10 09:02
中间偏左:    一群人,有再冠冕堂皇的说辞也好,绑架伤害另一群人,就是犯罪!你可以绝食罢课广场公园校园静坐,还可以请愿投反对票甚至打官司,香港至少是个法制社会 ...
香港基本法: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给我解释一下这条大法现在是怎么执行的?谁先违法的?

别拿大律师吓唬人,要法办也是双方的,堵街的和反占中的暴徒,法律面前,不分占中非占中。 如果法只罚一方,这个法就是政治工具,称不上是法。

政府为什么单方面放弃对话,为了香港的商界繁荣,拿出点诚意好吗?最不顾小商贩利益的是政府,巴不得事闹大了好出来镇压。你真以为梁特使是为港商着想?

现在,法就是钱,钱就是法。媒体说的都是香港损失多少亿,没人追究基本法。
回复 随笔 2014-10-10 08:48
中间偏左:    一群人,有再冠冕堂皇的说辞也好,绑架伤害另一群人,就是犯罪!你可以绝食罢课广场公园校园静坐,还可以请愿投反对票甚至打官司,香港至少是个法制社会 ...
香港法是你制定的?

香港基本法:

第二十七条 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既然法律允许居民示威游行为什么还要喷胡椒水,谁先犯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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