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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民事索赔一审裁定驳回(图)

热度 1已有 4934 次阅读2012-3-30 04:05 |个人分类:法律评论|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抢劫杀人, 福州, 警匪, 裁定 分享到微信

 

福州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民事索赔一审裁定驳回

  2012年3月30日上午,福州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侥幸逃生者陈信滔状告福州市公安局的民事索赔案一审开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以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陈信滔民事赔偿诉求,但认为陈信滔可依法提起国家赔偿。 
  2006年6月30日,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邀请了六位全国著名的民法、行政法专家,在北京就陈信滔财产被抢劫一案中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并形成《陈信滔财产被抢劫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专家论证意见书》。六位专家是: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安(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玉谦(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审判研究中心主任);尹田(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该专家论证意见书认为:
  陈信滔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徐承平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连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单独向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
  在法律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其他相关法律”主要是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虽然1995年国家赔偿法出台后,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的有关职务行为侵权赔偿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但是,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受害人获得救济的途径应当优先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案中,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职权行为是“抓捕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卞礼忠”的刑事侦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显然,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职务侵权行为给陈信滔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国家赔偿范畴。纵观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职务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在国家赔偿法里没有明确规定。国家机关职务行为给公民造成的损失不可能不予赔偿,而赔偿特别法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赔偿当然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然,这并不否认本案可以适用国家赔偿法。如果适用国家赔偿法,就需要对给该行为的“行政行为”的性质作出合理阐释,或者,对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侦查行为中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作出必要的扩大解释。
  2007年8月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作出了赔偿陈信滔8.9万多元的刑事赔偿决定。由于赔偿数额与索赔数额相距太大,陈信滔不服决定,不断申诉。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诉讼标的数额不够为由,通知陈信滔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9年2月23日,陈信滔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估计考虑到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的警方指挥者是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后来传闻王振忠因病死在美国),且晋安分局只是福州市公安局的分支机构,陈信滔未把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列为被告,而是把福州市公安局列为被告。

  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看,一审法院没有接受上述专家论证意见,而认为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求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关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规定,陈信滔可依法提起国家赔偿。至于返还车辆等物品的诉讼主张,一审法院认为应纳入刑事追赃程序处理。
——————————
题图为陈信滔在立案大厅门前http://blog.kdnet.net/boke.asp?cxt196228.64149.html
附有关文件和视频:
1.《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见文后的图片)
2.《最高法院核准福州警匪勾结主犯死刑裁定书》http://portal.sinoth.com/sining/1000050444.html
3.《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两罪犯被执行死刑》http://portal.sinoth.com/sining/1000047374.html
4.南方经视“拍案惊奇”警匪“无间道”http://static.youku.com/v1.0.0225/v/swf/loader.swf?VideoIDS=XMjczNjgyMjY0&isAutoPlay=true&embedid=MTIxLjIwNC4yOS4yMjgCNjg0MjA1NjYCd2VpYm8uY29tAi91LzEzNDg2MTMyNDQ%3D&wd=
5.福州警匪勾结抢劫杀人案侥幸逃生者陈信滔口述<A href="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YzNTUwMjY4.htmlhttp://t.cn/zOaJeke">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YzNTUwMjY4.htmlhttp://t.cn/zOaJ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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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theLinmingda 2012-3-30 07:51
如此公务员:丧心病狂!恐怖的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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