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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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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引发的左右对碰,掀出了一个要澄清的概念,那就是“人民”。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人民”这个名词的解释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这是与《辞海》以“阶级”论“人民”不同的中立说法。在中国,最早、最权威地对“人民”一词作出明确表述的是毛泽东。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分析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用阶段性来做前提,很显然,“人民”的定义是会变化的。只是“人民”后来被升华到“神圣”的地位了,于是就有1957年“人民”与“敌人”的对决,统治者用引用苏联体制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灭掉了“良心”,做出如同打断中华民族脊梁的事情。
“人民”何等的神圣?国名叫“人民共和国”;政府叫“人民政府”;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法院叫“人民法院”;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中央机关报叫《人民日报》,甚至连货币也叫“人民币”。三度修改的宪法不变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为什么要将“人民”推到如此神圣的地位?。因为某些人要赋予它极强的威慑力,用作统治的工具。就像臧克家的诗:《 人民是什么?》里面说的,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面旗子吗?
用到,把它高高举着,
用不到了,便把它卷起来。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一顶破毡帽吗?
需要了,把它顶在头顶上,
不需要的时候,把它踏在脚底下。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木偶吗?
你挑着它,牵着它,
叫它动它才动,叫它说话它才说话。
人民是什么?
人民是一个抽象名词吗?
拿它做装璜“宣言”、“文告”的字眼,
拿它做攻击敌人的矛和维护自己的盾牌。。。。
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当今中国,“主人”的地位名不符实。农民进城打工,要办“暂住证”。一个人在自己的国家里“暂住”,恐怕是“客人”吧?!而这个弱势群体的“客人”竟有数亿之巨啊。
连“人民”是谁都说不清。不能不说是政治笑话。
在现在的中国大陆,“人民”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是一个空泛的、没有实际意义的名词。由现在开始,应该用“公民”概念去覆盖“人民”的说法。中国没有人民,只有一个一个的公民。“公民”是带着“人权、平等”内涵的。中国宪法不也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是时候了,否则“人民”只是帮凶、奴仆、工具、忍受者,而没有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