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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期盼早日结束流浪生活
尊敬的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领导:
您好!
2003年3月18日,我们一家三户被违法违规强迁后,我与家人已经度过了长达6年半“有国无家”的流浪生活,如今父亲含冤而死,家破人亡。父亲病重期间曾再三恳求三林镇政府:先借我一间房,让我有个死的地方。一个垂死老人的卑微请求竟遭到无情的拒绝,人情何在!人性何在!人权何在!呜呼:生无安身之处,死无息灵之所。
期盼新区领导直面问题,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早日结束流浪生活。
基本情况介绍
我(陆亚元)与妹妹(陆亿春)、父母(陆承章、吴惠琴)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孙家弄生产队分别独立拥有各自的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户口本、私有住宅,门牌号分别为孙家弄生产队9号、11号、7号。
陆承章(户)其《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编号为:沪集宅(浦94)字第30―00447号。
陆亚元(户)其《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编号为:沪集宅(浦94)字第30―00445号。
陆亿春(户)其《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编号为:沪集宅(浦94)字第30―00446号。
浦东开发曾给我们老百姓带来无限的憧憬。但是,始于2001年末的一场本该是文明的交易变成野蛮的暴行,使拆迁成为我们痛苦甚至恐惧的记忆。
2001年末起,由拆迁人上海恒大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对我们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孙家弄队实施动拆迁,建造高档商品房――恒宇小区三、四期街坊(现名恒大翰城“翰锦苑”)。
没有拆迁公告、不肯出示拆迁许可证、不肯公告征地安置补偿费的账目、补偿安置不合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商业拆迁盗用公共利益之名等,这样的违法动拆迁必然遭到村民们的拒绝。但是,断电、断水、断通讯、突然被敲碎窗玻璃、突然被冲进家门的歹徒痛打、趁被拆迁人不在家就掀掉房顶、摁头颈逼迫……打110、报案,都无济于事,动迁组还说这是政府行为。拆迁方的气焰吓坏了周围的百姓,被逼无奈的村民流着泪与拆迁办签了协议。
由于陆承章(户)坚持要求依法动拆迁及补偿安置,而拆迁人则习惯于以暴力服人,丝毫不理会被拆迁人的正当要求,致使被拆迁人遭受了前后长达一年多的非人折磨,最后又在政府部门的介入下,遭到了“强迁”的厄运。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拆迁人从未与陆亚元(户)、陆亿春(户)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协商,而对于我们主动提出的独立谈判的要求,竟也被置之不理。最后两户房产却被裁决合并到陆承章(户), 在我们以挂号信正式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声明我们的房地产权属并要求予以保护的情况下,2003年3月18日,趁我们外出之际,摧毁我们三户人家的所有房屋,并掠走家中所有物品!这些物品至今未予归还!
一年多的动拆迁暴力,六年半来的信访、上访折腾,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弱势群体的无奈和法治的悲哀,但是,我们始终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进程中,绝不会允许这样的违法现象持续地存在下去。
时至今日,我们还是过着“有国无家”的流浪生活,一家人身心倍受煎熬,长期的郁闷、愤慨使父亲在2008年被查出得了癌症,于2009年9月1日含冤去世,死后连设置灵堂都没有地方。
我们恳请新区领导为我们切实解决问题,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尽早结束我们6年半悲惨的流浪生活。
拆迁人的野蛮暴行
从2001年底到2003年3月18日我们的房屋被拆毁,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拆迁人不断采取各种暴行逼迫被拆迁人妥协!
除了断电、断水、断出路、断通讯、水淹、烟熏等各种拆迁人惯用的,已为社会所熟知的危害手段持续不断长达一年多时间之外,我们更遭遇了令人发指的如下侵害:
1、2002年2月5日傍晚,我母亲吴惠琴在自家门外遭到袭击,被击落盘牙一颗;
2、2002年7月6日,拆迁人派五男一女擅闯民宅,指着我们的鼻子谩骂,我们报警后,还当着民警的面威胁我们;
3、2002年7月14日夜,用马甲袋装人粪向我们家里投掷;
4、2002年8月15日下午,我当时已70岁的父亲陆承章在回家途中被人守候殴打致昏;
5、2002年12月12日,我母亲独自在家时,被人绑架后拖出家门按倒于地长达一个多小时,另有多人入室非法搜家,并用抓斗车摧毁围墙和厨房。报警,被拒绝立案;向镇政府反映,回答说他们是在拆违章建筑。
6、2002年12月13日夜间,我家被人撬窗入室实施盗窃;
7、紧靠我们家围墙处安装塔式吊车,几个月日夜不停地在我们房屋上方旋转;
8、在此期间,陆亚元三林镇卫生院副院长的职位被无缘无故地撤下。还被迫写下对动拆迁问题不许上访的保证书。
110报警、向三林派出所报案、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不知为什么都失去了该有的效力。对法治社会的坚信,对野蛮行径的不屈就反而导致了陆承章(户)的被强制拆迁。
蓄意混淆事实,坚持以权压人。
1、2003年1月27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签发的浦建房裁[2003]04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房屋拆迁裁决书》混淆事实,把“三户三证”并成“一户一证”。我们曾多次及时地向相关部门口头和挂号信声明此权属问题,但是至今未得到切实纠正。
2、陆亚元(户)、陆亿春(户)连最基本的拆迁安置补偿协商一次都没有经历过,连裁决书和强迁通知书都没有收到过,却被拆除房屋。
3、陆亚元、陆亿春及时地挂号信信访区政府,声明房产权属问题,之后给陆承章(户)的《强制执行通知书》(浦府强通字(2003)第10号)仍坚持错误,把三户合并成陆承章(户),把三户房产全部强拆。
4、强迁后每次所谓的谈判,以权压服成了对方的习惯思维,正如原三林镇党委副书记严怀忠所说:“你们想依法解决,这是不可能的。”
5、2008年8月18日在三林镇镇政府大楼内举行的“大接访”时,新区建交委陶建设曾承诺:“因涉及到三户还是一户的问题,另约时间作进一步洽谈。”一年多过去了,仍杳无音信。
6、关于“三户”问题,2009年1月15日下午新区法制办的郑方优仍坚持不负责任地说:“我们没查到存根,即使你们拿出证书原件来,我们也不承认的。”
在这样一种极不公平公正的氛围下,6年半来进行的几次所谓谈判,必然是毫无结果。
恳请新区领导帮助我们早日结束流浪生活
我们从未提出过任何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解决,维护合法权益。恳请新区领导解决以下问题:
1、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
2、确认把“三户三证”并为“一户一证”从而导致错误裁决和错误强迁的事实。
3、限期依法纠正拆迁中侵害我们利益的问题,早日结束我们的苦难生活。
4、追究违法犯罪者的责任。
我们经历的黑色动拆迁与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长期拖延不解决又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格格不入。期盼党和政府兑现承诺,执政为民,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帮助我们三户早日结束流浪生活,还我们基本的居住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致
敬礼!
200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