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费》案的四位主要证人:
科恩(左一)、魏塞尔贝格(左二)、佩克(左三)、丹尼尔
根据诉讼文件中的《事实陈述》,特兰普《封口费》案涉及多名证人,主要是以下四人:
- “律师A”:特朗普的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 (Michael Cohen)
- 《特朗普集团》“首席财务官”:艾伦·魏塞尔贝格 (Allen Weisselberg)
- 《AMI》CEO:“八卦小报”的首席执行官戴维·佩克(David Pecker)
- “女士1”:收取“封口费”的色情女星史多美·丹尼尔 (Stormy Daniels)
根据《事实陈述》的说法,2016年特朗普为竞选美国总统,密谋扼杀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对特兰普不利的爆料。参加密谋的共三人,他们是被告特兰普本人,他的私人律师科恩和“八卦小报”CEO佩克。科恩和佩克已经认罪,成为“封口费”案的证人。
色情女星丹尼尔在特兰普竞选总统期间,向“八卦小报”出售对特朗普不利的爆料,经以上三人密谋后,同意向丹尼尔支付13万美元,以换取丹尼尔的“封口”和沉默。这笔钱是特朗普私人律师科恩所垫付的,通过他设立的空壳公司支付给丹尼尔的代表律师。丹尼尔已经承认收到过钱。
科恩为了向特朗普报销这笔垫付的费用,和《特朗普集团》首席财务官魏塞尔贝格密谋,决定虚构一个不存在的“聘用合同”,以支付律师费的虚假名义由《特朗普集团》分期报销科恩垫付的费用。
报销的具体方式是科恩在2017年1-12月按月发出收费发票,经集团首席财务官魏塞尔贝格批准后付款,其中大约有9张支票是特朗普亲自签名支付的。
本案除了有证人的证词外,还有很多物证。有些证据不难核实,例如那份据称为虚构的“聘用合同”,究竟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拿出来看看,如果不存在,那么以此为依据的付款理由就有可能是虚假的了。
检察官布拉格以“伪造商业记录,意图诈骗和意图实施另一项犯罪(干扰美国大选)”为切入点起诉特朗普,这就是布拉格的厉害之处,因为他精于揭发“伪造商业记录”行为,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已经在2022年起诉《特朗普集团》税务问题上的犯罪行为获得成功。也就是说,该集团已经有“伪造商业记录”的前科,涉案的科恩和魏塞尔贝格都已经认罪服刑,现在来起诉集团老板特朗普,似乎有驾轻就熟之感。
只要“伪造商业记录”的罪名成立,那么用“封口费”来干扰美国大选的罪名也就顺理成章了。
布拉格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纽约作为世界商业之都,在维护商业记录保存的完整性方面具有“独立利益”。他说:“我们经常处理涉及虚假商业报表的案件,商业诚信和运作良好的商业市场的基础是真实准确的记录保存。这就是这里的指控——伪造纽约州的商业记录。”
特朗普的辩护律师会想一切办法来证明此案证人的证词是虚构的,但是此案的证人不是一人,而是多人,要虚构一个涉及多个证人互相不矛盾的虚假案情而没有漏洞,看来并不容易,似乎也不太可能。
且看特朗普的代表律师们如何为特朗普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