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美国总统大选结束至今,已经一个多月,在此期间,因选举而引起的大小诉讼接连不断。因为受到法律知识所限,我无法评论这些诉讼的是是非非,但我相信美国的司法系统,只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这场争议的最新发展是美国德克萨斯州向最高法院起诉乔治亚、密歇根、宾夕法尼亚、威斯康星等四个州的选举“违宪”,据说有19个州支持德州,其中六个州甚至参加了诉讼的原告方,此外,到目前为止,还获得了106个共和党众议员的支持。
上述四个州要求最高法院拒绝这一诉讼,理由是德州无权起诉其它州的选举是否合法。这四个州的反对,也获得了美国很多州的支持。
有人作出估计,这场诉讼的原告有7个州,支持原告的有13个州,被告有4个州,支持被告的有20个州,双方似乎是20:24,而美国总共只有50个州。
事情发展这个地步,显然已经不是特朗普一个人的问题了,这似乎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是最为奇特的诉讼,但是我也感到有些高兴,因为既然已经到了最高法院,一个多月来的美国宪政危机也应该走到尽头了。
最高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这一诉状,律师和专家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很有分歧,但是我隐约感觉到,如果问题涉及“违宪”,那么最高法院是应该受理的。
在此之前,大部分诉讼似乎都集中在“选举作弊”这个问题上,我没有具体跟踪这些诉讼的进展情况,但是根据网友的反映,特朗普团队似乎已经全军覆没,而且似乎也没有上诉的机会可言。
但是这场诉讼的焦点如果从“作弊”转移到“违宪”上去,那么最高法院受理的机会就可能大大增加了,因为“维护宪法”正是最高法院的职责所在。
最高法院当然不会评判谁赢了这场选举,它只能评判选举是否违宪。如果原告方败诉,那么这场争议就该结束了,如果原告方胜诉,那么还有后续的很多种可能性,我相信美国的体制必定能找到最终的解决方案。
有人认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保守派占绝对多数,新增加的三名大法官都是特朗普提名的,如果最高法受理此案,肯定对特朗普有利。对此我认为不必担心,大法官都是终身职务,没有人敢砸他们的饭碗,美国立宪的祖先之所以要作出如此的规定,就是要他们绝对忠于宪法而无后顾之忧。
也有人认为这次诉讼的原告方阵势强大,最高法院在压力下可能作出有利于共和党的判决。对此我也不担心,美国的法院具有良好的记录,不会屈服于任何一方公众舆论或媒体的压力之下。
我只希望,这是美国宪政危机下的最后一个战疫,一切有关选举的争议应该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