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美国国会参议院全票通过涉港法案(S.1838 -《2019年度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阅读全文点击这里)。在此之前,美国国会众议院曾经在今年10月15日全票通过类似的涉港法案(H.R.3289 -《2019年度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阅读全文点击这里)。
这两个法案虽然名称相同,但是内容还有所不同,需要进行修改合并为一后再次进行投票,通过后才能送交美国总统签字,成为美国国内法。
美国使用国内法作为政府外交政策的准则,是美国的惯常做法,即国会用立法来规范和左右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和行为,美国政府必须依法行事。看起来似乎是美国内部国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事务,但是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和行为,又不可避免的对外国产生影响。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这一法案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肯定会坚决谴责,强烈反对。
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是要求美国总统、国务院、商业部定期向美国国会提供报告,评估香港是否享受“充分的自治”,是否违反《中、英联合公报》,调查中国政府是否利用香港破坏美国对伊朗和朝鲜的禁运和制裁,从而决定美国政府是否继续给予香港不同于中国大陆的特殊待遇。
关于香港学生的入境签证问题,法案有一个专门的章节,要求美国政府不得歧视因“政治原因而被逮捕”(politically-motivated arrest)的签证申请人,不得拒绝他们的入境签证和工作许可,并要求与美国有相同考虑的国家给予同样待遇。对于此类学生,法案还使用了“非暴力抗议者”(nonviolent protesters)的提法,暗示他们不同于“暴力犯罪者”。
法案要求美国总统定期提供名单,制裁那些美国认为侵犯人权的中国政府官员,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财产,拒绝他们的入境申请,或取消他们的签证。
这一法案可以视为美国对“香港问题”的正式表态。人们注意到,特朗普最近对香港局势保持沉默,没有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