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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同与不同

热度 17已有 13308 次阅读2019-4-20 13:35 分享到微信

刘强东涉嫌“强奸”案,检察官决定不予起诉,不是因为刘强东没有强奸,而是因为证据不足以定其罪。周立波涉嫌“藏枪藏毒”案,法官判他无罪,不是因为他没有藏枪藏毒,而是因为证据的取得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采纳。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粗浅看法。我不是律师,但美国是法治社会,大家讨论此类问题对于生活在美国是有帮助的,具备一些粗浅的法律知识也很有必要,不可能事事都去找律师。

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刑事嫌疑犯在被定罪前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嫌犯没有钱请律师,政府必须指派免费的律师为其提供服务。民事诉讼的被告则不得享受这种权利,如果不想请律师,只能自己为自己辩护。

刑事诉讼必须由政府检察官负责起诉,这是因为刑事犯罪有损于公共利益,已经超过了当事人的个人得失。刑事诉讼的目的是“社会正义”,因此一旦定罪,金钱上的惩罚一般不高,但罪犯必须坐牢,失去自由。刑事诉讼几乎都由陪审团进行判决,该判决必须排除一切“合理的质疑”,法官只能提供法律指导意见。

法律如此保护嫌疑犯的权利,岂非鼓励犯罪?是的,这的确是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从表面看,这似乎是一种法律漏洞,但其实是出于“人权至上”的理念,“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不可冤枉一个好人。” 试想,如果为了惩罚坏人而冤枉好人,岂非罪上加罪?

民事诉讼的定罪过程,就是在被告的“有罪”和“无罪”之间,判断何种可能性更高,陪审团在争执不下的时候,就用投票方式来作出最后决定,只要多数陪审员认为被告“有罪”,最后判决就对原告有利。民事诉讼的惩罚手段就是一个“钱”字,但不论有多严重,被告无需坐牢。

检察官虽然认为刘强东涉嫌强奸,因表面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质疑而决定不予起诉,但原告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起诉刘强东。民事诉讼由于对表面证据的要求较低,刘强东难以逃脱被诉,最后的定罪标准也比较低,因此对原告有利。

刘强东即便败诉,只是损失钱,不会去坐牢。对于刘强东和“京东”而言,名誉也许更重要,因此最后势必选择“和解”,但是在现阶段,必须表现强硬,抗争到底,目的是争取原告的让步,以求在“和解”中获得一个较低的赔偿金额。如果被告“一分钱不给”,势必迫使原告寻求法庭的最终判决,这对被告而言,只要有败诉的可能,就不值得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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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6 个评论)

回复 大地犬影 2019-4-21 09:11
长学问了,多谢 正可谓“活到老,学到老”。
回复 x老白青z 2019-4-21 07:53
你这等于没说!既然你说到某些社会,那我就弱弱的问一句,美国用洗衣粉当化武发动战争算不算创造罪证?死了那么多的伊拉克人和美国人算哪门子的正义?有句话叫乌鸦站在猪身上----只见猪黑却忘了自己是黑的。中国有个字叫自大一点=chou!看看去年周的骂战,还都信誓旦旦起诉这起诉那,现在咋都没音讯了呢?堂堂唐科学家的民事起诉在哪里?怎么就放过这么一个可能的罪犯了呢?这件事可不可以算创造呢?
回复 ksliu 2019-4-20 23:41
x老白青z: 通览之感:你有本事把你的罪证弄没有,杀人放火也无人可奈何你!
消灭罪证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在某些社会还可以创造罪证,叫做“逼、供、信”。
回复 ksliu 2019-4-20 23:35
看了再说: 同一个法律术语“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不足以排除一切“合理的质疑”。上次你为特朗普辩护时,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45 ...
我没有翻译任何法律术语,是你在自以为是吧?

“不足以排除一切合理质疑”和“经不起合理质疑”这两句中文,是同一个意思的两种不同表达方式,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并不矛盾,这和Hypocrisy有屁关系?你的中文理解水平太低,还要在这里卖弄英文?
回复 看了再说 2019-4-20 20:55
同一个法律术语“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不足以排除一切“合理的质疑”。上次你为特朗普辩护时,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space/do/blog/uid/3453/id/373833.html
却把它翻译成“经不起合理质疑”。你这种做法英文怎么说?Hypocrisy
回复 x老白青z 2019-4-20 20:54
通览之感:你有本事把你的罪证弄没有,杀人放火也无人可奈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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