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按照美方的要求和美、加两国的“引渡条约”,在温哥华逮捕了孟晚舟。按照条约的规定,美国司法部于1月28日向加拿大提出申请,正式要求引渡孟晚舟来美国受审。按照程序,加拿大司法部必须在30天内作出回应。今天媒体报道,加拿大司法部已经作出决定,将此案交由加拿大法院作最后决定。
加拿大司法部指出,加拿大法院只是决定孟晚舟是否符合遣送去美国受审的法律条件,而非审理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
加拿大司法部的这一决定,显示加拿大政府不顾中方的抗议和强大压力,拒绝释放孟晚舟。孟晚舟今后的命运,将由加拿大法院来定夺,加拿大政府已经无权干预。
“华为”也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孟晚舟进行辩护。
加拿大法院将定期开审。此案对于辩方比较有利的辩护理由是本案有政治动机。证据是美国总统特朗普曾经公开表示愿意干预此案,将此案作为中、美贸易谈判的一个筹码。如果加拿大法院裁定此案有政治动机,可以拒绝美方的引渡要求。
近期美国政府大力打压“华为”,毫无疑问有政治动机,但是就孟晚舟案而言,是否受政治动机的驱动,有待加拿大法院的裁决。
加拿大法院将于3月6日开庭,孟晚舟将出庭。此案一旦进入法院程序,有可能拖很久,五年、十年都有可能。
加拿大政府曾经应中国政府的要求,逮捕了赖昌星,但是中国政府要求加拿大政府引渡赖昌星,加拿大法院拖了大约十年之久,据说关键问题在于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是否会被判死刑,因加拿大已废除死刑。据说中方做了保证之后,加拿大才放人。
美国政府调查“华为”,在奥巴马时代甚至更早,就已经开始,直接的起因是企业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将美国的受管控通讯器材偷卖给伊朗。同时被调查的还有“中兴”。
“华为”和“中兴”两案的性质基本相同,都涉嫌触犯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但是“中兴”承认了,“华为”拒不承认。美国对“中兴”没有抓人,只是罚款了事,对于“华为”则抓了人。近年来,美国对此类案件的做法,直接降罪到个人名下,这在过去是比较少见的制裁方式。
美国对孟晚舟的刑事控告,起始于2017年1月,主要控罪是“欺诈银行”,即对银行隐瞒了“华为”和香港“星通”公司的关系,而后者和伊朗有交易。美国法院根据此案对孟晚舟下了逮捕令,但是没有公开,直到去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温哥华被捕后,才公诸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