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和美国农业部发表公报称,WTO对一项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作出判决,美国胜诉,中国败诉(点击这里)。
根据USTR的报道,2016年12月,USTR曾经向WTO投诉,指中国在2012-2015年间,为了鼓励农民种植米、麦等农产品,人为的提高市场价格以提高本国产量,减少同类产品的进口需求,其对市场的干预远超过WTO的规定,违反了中国向WTO所作的承诺。
WTO组织了一个专案小组,对美国的投诉进行审理,直到昨天才作出仲裁判决。判决书认为中国违规属实,要求中国纠正。
USTR公报称,美国赢得此案,意义重大,中国政府历年来对本国农业的补贴远超过WTO的规定,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口,此案的裁决,证明中国不遵守WTO的公平竞争规则。
“民以食为天”,粮食供应是一个国家的命根子,中国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实施“统购统销”政策以来,就已经把粮食放在国家经济的重要地位,政府为解决吃饭问题,支持本国农业,似乎理所当然。
近年来,中国农村快速城市化,农业用地被城市大量占用,粮食产量迅速萎缩,国家不得不大量进口农产品。不能设想,像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需要依靠进口粮食来养活自己的人民。国家采取补贴措施鼓励农民种植粮食,这是可以理解的。
中国的农业萎缩和美国的制造业萎缩,其性质很类同。中国的制造业产品价廉物美,美国大量购买中国产品的结果是本国制造业萎缩,而本国制造业萎缩后更需要依赖中国的供应,因此很多人认为如果中国产品的供应链中断,美国就活不下去了。
同理,如果中国放开美国农产品的进口,中国的农业很快就会和美国的制造业一样,快速萎缩,最后的结果是中国不得不依赖外国的粮食供应,如果外国中断供应,中国也会有“被掐脖子”的顾虑。以大豆为例,中国本来是大豆的生产国,大量进口的结果是本国大豆生产几乎归零。中国政府考虑到这种可能的后果,采取补贴措施鼓励本国的粮食生产,显然是不得已之举。
自由贸易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就是互相依赖,誰也别说你离不开我,其实我也离不开你。
对于美国或中国等大国,在某一方面过分依赖外国,都会构成对“主权和独立”的损害,因此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用关税保护的办法来恢复钢、铝等基本金属的生产,和中国用政府补贴来维持农产品的自给自足,同样含有“主权、安全”方面的考虑,都是合情合理之举,因此谁也不要责怪誰。
我认为中国可以用“国家安全”为由,向WTO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