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贸易纠纷和有关“华为”问题的争论中,我看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中国的体制是“党领导一切”,最近更在“民营企业”中出现广泛建立“党组织”的浪潮,显然在西方国家中引起一些疑问和误解,产生了一些看法。
“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国营企业存在党组织,大家都知道,也都理解。现在的问题是,在民营企业中也强调建立党组织,那么今后中国民营企业的行为,是否会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显然,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点击这里)(点击这里)(点击这里)
有关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规定是清晰的,但是问题来了,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究竟具体扮演什么角色?媒体和各类组织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各说各的,很不统一。
有人把党组织和工会在解决”职工福利、劳资纠纷“等问题的作用,几乎完全重叠起来了,甚至承认工会组织比党组织更有群众基础,那么有了工会,为什么还要有党组织?
有人说党组织可以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可以督促企业多做社会慈善捐赠等,但是这些功能工会也能具备。
有人甚至说,党组织可以发展企业主入党,企业主成为党员后,可以兼任企业的党委书记。这种说法,岂不是可以理解为党和资本家进行勾结?有人甚至用具体数据证明,职工福利在有党组织而没有工会组织的企业中,不如有工会而没有党组织的企业,无意中证明,党组织可以协助资本家“压榨职工”,难怪有些老板主动要求在企业建立党组织。
众说纷纭,越说越乱。这说明,《公司法》和《党章》都规定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党组织在企业中究竟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按照“党领导一切”的原则,是不是就不需要作任何具体规定了?
中国是“法治国家”,在如此重要的体制问题上,法律又是如此含混不清,在全世界引起误解和疑虑,实属不当。建议政府考虑和解决这个问题。
“华为”是“民营企业”,企业内既有董事会,也有党委会,还有几百个“党支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怀疑它和政府存在特殊关系,这种疑虑不能简单认为是无中生有。中国有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向世界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