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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反诉莫虎,索赔3020万美元

热度 22已有 46572 次阅读2018-9-14 10:18 分享到微信

周立波反诉莫虎,索赔3020万美元_图5-1

上图:周立波“应诉、反诉书”的首页

周立波反诉莫虎,索赔3020万美元_图5-2

上图:周立波承认莫虎诉状中关于他和家属正在申办美国绿卡的说法

周立波反诉莫虎,索赔3020万美元_图5-3

上图:周立波说他和家人现在居住在曼哈顿

昨天,9月13日,周立波通过两家律师事务所,回应莫虎对他的起诉,向纽约州最高法院递送了他的“应诉、反诉书”,全文共18页,公布在法院网站上。(点击这里)

周立波在“应诉”部分,承认他在新泽西州拥有房地产,否认原告所称他购买该房地产是为了申办绿卡。周立波说由于该房地产正在求售,他已经不再是新州居民,但是承认他和家属正在申办美国绿卡。他在“应诉”部分承认自己是纽约州居民,和家属住在纽约市曼哈顿区。

莫虎在诉状中披露周立波在曼哈顿有三处房产,周立波只承认了其中的两处,否认曼哈顿10大道800号的房产和他有关。

从文件内容看,周立波似乎并没有因为他的国籍问题而否认法院对他有管辖权。

周立波承认自己在2017年1月18日被捕,在2月3日和原告莫虎签订了代理协议,由妻子胡洁代为签名。周立波向法院提交了他和莫虎所签订的协议书。

周立波在“应诉”部分,对莫虎指他“诽谤”的罪状进行辩护。他说(1)他的言论都是如实叙述他所了解的事实,(2)这些言论属于个人看法,(3)这些言论受到法律保护,(4)这些言论并没有造成莫虎的任何损失。

周立波在“反诉”部分,指责莫虎以下罪状:(1)莫虎过度收费,已收20万元,还想再收50万元,(2)莫虎拒绝退回多收的部分,违反有关律师应遵守的法规,使周立波受到20万美元的损失,(3)莫虎没有尽责,(4)莫虎挪用了属于周立波的20万美元,(5)莫虎在代理期间,向第三方泄露了周立波的隐私,(6)莫虎发表“公告”,恶意破坏周立波,违反律师和当事人的协议,使周立波受到损失,(7)莫虎毫无必要地披露周立波在新泽西州和纽约州的房地产,使他受到损害,(8)莫虎对周立波的损害是恶意的。

周立波提出以下要求:(一)撤销莫虎的诉状,(二)针对以上(1)-(4)项反诉指控,要求莫虎赔偿周立波20万美元,(三)针对以上(5)-(8)项反诉指控,要求莫虎赔偿周立波损失,金额由法院裁定,(四)要求莫虎作惩罚性赔偿,金额为3000万美元,或由法院裁定具体金额,(5)要求莫虎赔偿周立波的全部法律费用和有关支出。

以上内容,应以法院公布的“莫虎诉周立波案”(编号:156545-2018)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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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6 个评论)

回复 The-morning 2018-9-15 12:41
ksliu: 就我所知,律师收费有三种情况:(1)先收一笔定金,最后按小时收费结算;(2)固定收费,按照诉讼的不同阶段收取固定费用;(3)按照赔偿金的百分比收费,打不 ...
我的要点是委托费专设账户问题,而不是收费或合同问题。 法律要求律师要将将委托人提供的律师费存入相关的案件名下的专门账户,在结案后才能将委托人的代理费从代理账户中转出。
回复 ksliu 2018-9-15 12:24
The-morning: 法律同样要求将委托人提供的律师费存入相关的案件名下的专门账户,在结案时代理律师必须提供开支清单给委托人并且多退少补收费,最后才能将委托人的代理费从代理账户中转出。
就我所知,律师收费有三种情况:(1)先收一笔定金,最后按小时收费结算;(2)固定收费,按照诉讼的不同阶段收取固定费用;(3)按照赔偿金的百分比收费,打不赢不收费。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第(1)种,莫虎和胡洁签订的代理合同,属第(2)种。这种合同在律师行业种是否合法,我不知道,但是如果合法,收费标准的高低和是否合理,是没有一定标准的。已经有其它律师出面接受媒体采访,有这样的说法。

民事官司,时间可能拖很久,律师往往按小时收费。刑事官司,时间上比较短而快,律师喜欢固定收费。人身伤害官司,赔偿金额往往很大,律师喜欢按赔偿金的百分比收费,但是打不赢不收费,对于没钱打官司的客户也觉得好接受。
回复 ksliu 2018-9-15 12:17
随笔: 周立波律师上递法庭的这封信是6月25日接到的,就是说,周的第三任律师在周回国前就已经开始对莫虎的收费标准,职业操守进行了调查论证。可见,周告莫是蓄谋已久的事了,也许这才是莫跳出来告周的真正原因。无论他告不告周,周都会诉他。周希望的是莫虎的“先下手为强“,所以,周回国后就大造舆论激怒莫虎,逼他先出手。虽说是莫虎先诉的周,倒像是周先出的招,莫被迫接招。周打的是有准备的仗,莫虎倒像是匆忙上阵,难免出纰漏,被抓把柄。
莫虎不可能“先发制人”告周立波。律师告自己的客户,不论输赢,都对律师的声誉很不利。莫虎诉周立波,明显是因为周立波在媒体上公开黑莫虎,损害了莫虎声誉。莫虎告周立波诽谤,是必须的,但是能不能告赢,就不好说了。
回复 ksliu 2018-9-15 12:08
随笔: 大致看了一下周的律师递交的文件,如果老刘还在和莫虎打官司,有些东东老刘也可以借鉴。现在,周莫争论的焦点应该在下面这句写在他两人合同中的话:

“You are  ...
莫周案的真正看点不是“律师费”,而是“律师泄露客户隐私”。

律师费问题,周比较弱,莫比较占理,因为合同是这么写的。法官最后怎么判,不知道。但是莫虎即便在律师费问题上输了,最多是退回一些律师费而已。

但是莫虎如果在“侵犯客户隐私”或“利益冲突”这些问题上输了,是有可能输掉律师执照的。桑兰诉海明案,海明也就是输在这上面,最后不得不赔钱和解。
回复 The-morning 2018-9-15 10:41
随笔: 大致看了一下周的律师递交的文件,如果老刘还在和莫虎打官司,有些东东老刘也可以借鉴。现在,周莫争论的焦点应该在下面这句写在他两人合同中的话:

“You are  ...
随笔的发言总是很有看点的,追一个热点能从中学到一些生活中有用东西也是大智慧。
我认为 “An Attorney has a duty to account as to legal fees; An Attorney has a duty to promptly refund any unearned fees upon discharge; An Attorney cannot charge an excessive legal fee; and, An Attorney cannot charge a non-refundable fee (either expressly or by effect)” 就是周立波应诉的法律依据!

法律同样要求将委托人提供的律师费存入相关的案件名下的专门账户,在结案时代理律师必须提供开支清单给委托人并且多退少补收费,最后才能将委托人的代理费从代理账户中转出。
.如果那20万没有专门账户,或其中一部分在结案前就被从专门账户中转出,这应该是为什么周指控(4)莫虎挪用了属于周立波的20万美元。
. 如果莫没有按规定设立或按规定清空周案的代理费账户,莫关于周案的律师责任就没有完全了结。 即,在那之前莫不能违法律师守则曝光和公开议论当事人有关信息。
回复 随笔 2018-9-15 10:03
周立波律师上递法庭的这封信是6月25日接到的,就是说,周的第三任律师在周回国前就已经开始对莫虎的收费标准,职业操守进行了调查论证。可见,周告莫是蓄谋已久的事了,也许这才是莫跳出来告周的真正原因。无论他告不告周,周都会诉他。周希望的是莫虎的“先下手为强“,所以,周回国后就大造舆论激怒莫虎,逼他先出手。虽说是莫虎先诉的周,倒像是周先出的招,莫被迫接招。周打的是有准备的仗,莫虎倒像是匆忙上阵,难免出纰漏,被抓把柄。
回复 随笔 2018-9-15 09:41
大致看了一下周的律师递交的文件,如果老刘还在和莫虎打官司,有些东东老刘也可以借鉴。现在,周莫争论的焦点应该在下面这句写在他两人合同中的话:

“You are fully aware that the pre-trialfee of $200,000 is fully earned upon receipt of payment, regardless of the amout of hours incurred and either the case is dismissed or resulted in a plea (emphasis added).”
 
莫要求,周同意在开庭之前,莫收取一笔20万的,不按时间计算的律师费,无论以后发生什么,莫干了多少小时的工作,即使案件被驳回,这笔钱是要全数支付滴(不退还)。

另外,一旦进入庭审,还要重新交费,大概就是周说的50万。

而周第三任律师得到的法律依据是:

“There is no question that the attorney client relationship is a special, fiduciary relationship that transcends normal contract law. The courts will not allow an Attorney to take advantage of a client or otherwise violate the trust of a client; regardless of any agreement entered into.”
 
很明显,这个合同已经越界,法院不允许律师占客户的便宜,侵犯客户的信赖; 纽约的“职业行为规则”要求:‘
 
An Attorney has a duty to account as to legal fees;
An Attorney has a duty to promptly refund any unearned fees upon
discharge;
An Attorney cannot charge an excessive legal fee; and,
An Attorney cannot charge a non-refundable fee (either expressly or by effect)
 
我理解就是: 律师有责任对律师费进行说明(出示费用使用的财务清单?); 律师有责任立即退还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律师不能收取过多的法律费用; 律师不能收取不可退还的费用。

 现在是莫说莫有理,周说周有理,
 
莫的理是,你签了合同就要履行合同;
周的理是,你让我签的合同本身就不合理。

您和老莫的合同里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霸王条款”?感觉律师有些类似医生,我有个朋友刚刚做了一个CT检查,医生要价2000多美金,送保险公司审批后砍到200多美金。律师要价也是有人管滴,不可以漫天要价,特别是拿钱不尽心替客户打官司的律师。
 
回复 小虫 2018-9-15 00:05
曾经湘桥: 我也只是随意用'侬和阿拉'两亇词开个瞎掰的玩笑而已,无意会有所指向.

我会经常从朋友发送来的客家话 广府(广州)话 潮州话的视频节目或者不同方言注音文字文章, ...
我们就是看戏的。王局怎么哑了
回复 小虫 2018-9-15 00:03
hua1496: 应告诫涛+公众:
涛三律把涛案搞定,案子办得很漂亮。
涛自己不是没问题,早该见好就收,夹着尾巴做人,完全封嘴,息事宁人。
造祸到今天这个地步,耗费巨大个人 ...
不知道是谁先起诉的?
回复 Lmd 2018-9-14 20:23
回复 hua1496 2018-9-14 15:30
小虫: 支持周立波,打一个水落石出
应告诫涛+公众:
涛三律把涛案搞定,案子办得很漂亮。
涛自己不是没问题,早该见好就收,夹着尾巴做人,对此案完全封嘴,息事宁人。
造祸到今天这个地步,耗费巨大个人+社会成本。
希望有青天衙门,把各方诉讼通通撤掉。
回复 曾经湘桥 2018-9-14 15:03
小虫: 我从来没有看过周的脱口秀。只看见过他做评委。对他不了解,更没有上海人的情结。 就事论事,也要看一个水落石出,大戏不容错过   ...
我也只是随意用'侬和阿拉'两亇词开个瞎掰的玩笑而已,无意会有所指向.

我会经常从朋友发送来的客家话 广府(广州)话 潮州话的视频节目或者不同方言注音文字文章,感觉十分有趣.但唯独不晓得沪语的注音文义/译.

......当然,大戏不容错过,这是你我的共识 !
回复 小虫 2018-9-14 14:14
曾经湘桥: 侬是上海银(波波也是),阿拉是广东银
我从来没有看过周的脱口秀。只看见过他做评委。对他不了解,更没有上海人的情结。 就事论事,也要看一个水落石出,大戏不容错过
回复 曾经湘桥 2018-9-14 14:00
小虫: 支持周立波,打一个水落石出
侬是上海银(波波也是),阿拉是广东银
回复 小虫 2018-9-14 12:31
曾经湘桥: 精彩又一.

但却仍未知何为'是',哪是'非'...
支持周立波,打一个水落石出
回复 曾经湘桥 2018-9-14 11:12
精彩又一.

但却仍未知何为'是',哪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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