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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法院传票应如何有效送达被告?

热度 18已有 46171 次阅读2018-8-30 10:31 分享到微信

有网友问,如果被告没有签收或拒绝签收,法院的传票也能有效送达被告吗?

据我所知,被告即便拒绝签收,传票也可以有效送达,只要符合法院所规定的送达条件。原告起诉后,可以委托专业的(具有法院授权)递送公司负责送达传票,并且开具证明,法院一样接受其为“传票有效送达”。

现以鄢军告胡洁为例,看看法院的传票是如何送达胡洁的:

原告的法院传票应如何有效送达被告?_图2-1

上图:8月21日法院签发给被告周立波与胡洁的传票,
通知被告已经被起诉,要求被告在收到传票后21天内回应,
如果不回应,法院可能作出对被告不利的裁决

原告的法院传票应如何有效送达被告?_图2-2

上图:一位传票递送人Thomas Arleo所开具的送达证明,
他在证明书中写道:
“2018年8月22日,我将传票正本贴在被告住址的大门上,
并于2018年8月22日用邮寄方式将传票的副本寄到被告的住址。” 
此证明书经公证人公证

原告的法院传票应如何有效送达被告?_图2-3

上图(红色线框):8月23日法院记录传票已于8月22日送达,
并指定被告必须在9月12日前应诉。

原告的法院传票应如何有效送达被告?_图2-4

上图:莫虎诉周立波案的法院传票送达证明。该传票是在7月31日送达的,
送达的办法也是(1)张贴在被告住址的大门上,(2)邮寄到被告的住址。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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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法院网(不需要注册,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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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3 个评论)

回复 The-morning 2018-9-2 09:45
ksliu: 如果法院认定这种送达方式有效,那么就是有效的。既然法院已经指定9月12日为被告的应诉期限,说明法院已经认定传票有效送达。 ...
莫周案,前天(08/31/2018)地区法院又一次更新了原告传票送达服务信息,同时也相应更新了要求被告回应的时间。
说明:
1. 原告确认第一次传票的送达服务在法律是有争议的,所以又送达了一次?
2. 这一次法院关于原告传票送达信息的更新说明,法院输入传票送达的信息并且制定一个 Answer日期并不是法院在法律意义上认定”传票有效送达“,而只是法院的文书程序。
好奇这次送达和送达的方式    因为周或周的律师有动作了?
是否也表示鄢军想认真推进告案?
回复 梨花 2018-9-2 00:01
https://www.toutiao.com/a6578664672252133895/
回复 xiangrikui 2018-9-1 20:19
周和胡在八月份在微博贴出,要和广州的一家传媒公司合作拍电影,贴图周胡和该老总,还有一个选美小姐。
结果这个老总是个曾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老赖,2018年4月份,还因为诈骗集资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完全不能理解周到底要干什么?
回复 现实很骨感 2018-8-31 19:04
随笔: 这是摘自岳东晓的博:刘对莫虎的主要指控的 misconduct (行为不轨)是:1)账目不清;2)重复收费;3)收费与合约不符;4)未能就 Rule 11 动议给出通知。而莫 ...
今天看到黄建的微博,实在看不下去。你可以去看看。他称他与周立波通了电话,周立波说当年他的原话是,帮助人是有风险的,被帮助也是有风险的。
回复 随笔 2018-8-30 22:43
mgzww999: 以后谁要请大律师代理,要想好两件事:一是你能否付得起律师费,二是你要对律师费有争议是否会被大律师告个倾家荡产。 ...
这是摘自岳东晓的博:刘对莫虎的主要指控的 misconduct (行为不轨)是:1)账目不清;2)重复收费;3)收费与合约不符;4)未能就 Rule 11 动议给出通知。而莫虎则说刘的指控完全是一派胡言(utterly baseless)。双方火药味十足。

老刘看来是命大的,只是被莫虎骂了一句,没有反告老刘“污蔑”加上老刘家的大house。
回复 mgzww999 2018-8-30 21:52
小虫: 这次是一场大戏,结束也可以拖几年的。不可能挂在门上的案子就轻易赢?大家都是虚张声势,律师其实早就知道结果。周立波也是不会赢,去咬老虎?付出更多的律师费 ...
以后谁要请大律师代理,要想好两件事:一是你能否付得起律师费,二是你要对律师费有争议是否会被大律师告个倾家荡产。
回复 mgzww999 2018-8-30 21:47
The-morning: 在哪看到那两套公寓是在胡洁女儿名下的,那么如果莫/鄢胜诉,那两套公寓怎么作为周的财产拍卖?
即使那三套房产都是周胡名下的,但莫鄢都没有提出质押保全程序, ...
律师告客户肯定有损律师的声誉,那么律师是否可以自己告自己赔偿损失呢?
回复 mgzww999 2018-8-30 21:42
随笔: 一听莫虎要1000万就想起桑黄几个亿的官司,桑黄海漫天要价主要还是造声势,莫虎是估算好了周家几套房子价值后才出手的。有心人!
以后,那些有房地产的主顾找老 ...
这么说熊熊是桑兰的学生了?可惜只学到1/210。
回复 随笔 2018-8-30 21:36
The-morning: 在哪看到那两套公寓是在胡洁女儿名下的,那么如果莫/鄢胜诉,那两套公寓怎么作为周的财产拍卖?
即使那三套房产都是周胡名下的,但莫鄢都没有提出质押保全程序, ...
我觉得这根本就是杞人忧天,周莫案老莫凭哈赢?即使能赢部分,输的可能比赢的要多。让王局这个搅屎棒一搅合,通过唐和某某的嘴,佐证了诉状中大部分周的“诽谤”是事实。庭外和解,退部分律师费应该是莫最好的选择。
回复 随笔 2018-8-30 21:15
mgzww999: 桑兰案时大家不都这么想的吗?不知老刘自己掏律师费不眨眼时是否也这么想,也不知律师是否误导老刘最后可以让让桑兰付律师费,用这种方法也可以变相制裁她。结果 ...
一听莫虎要1000万就想起桑黄几个亿的官司,桑黄海漫天要价主要还是造声势,莫虎是估算好了周家几套房子价值后才出手的。有心人!
以后,那些有房地产的主顾找老莫打官司不得三思而行。
回复 The-morning 2018-8-30 19:50
mgzww999: 熊熊和君君都盯着周立波的三套房产,如果周把变卖把钱汇到美国之外,或者转增给他们的孩子,熊熊和君君胜诉也是白忙乎一场。 ...
在哪看到那两套公寓是在胡洁女儿名下的,那么如果莫/鄢胜诉,那两套公寓怎么作为周的财产拍卖?
即使那三套房产都是周胡名下的,但莫鄢都没有提出质押保全程序,应该出售乃至过户都是没有法律障碍的。
回复 mgzww999 2018-8-30 19:38
熊熊和君君都盯着周立波的三套房产,如果周把变卖把钱汇到美国之外,或者转增给他们的孩子,熊熊和君君胜诉也是白忙乎一场。
回复 mgzww999 2018-8-30 19:36
The-morning: 被告赢case的话,应该可以要求原告承担律师费的。王局背脊骨痛,暂时扛不动搅棒。
桑兰案时大家不都这么想的吗?不知老刘自己掏律师费不眨眼时是否也这么想,也不知律师是否误导老刘最后可以让让桑兰付律师费,用这种方法也可以变相制裁她。结果怎么样呢,百万律师费还不是全是被告出?现在的官司虽然比桑案好看,但荒唐的程度根本无法和桑案比。
回复 The-morning 2018-8-30 18:36
小虫: 这次是一场大戏,结束也可以拖几年的。不可能挂在门上的案子就轻易赢?大家都是虚张声势,律师其实早就知道结果。周立波也是不会赢,去咬老虎?付出更多的律师费 ...
被告赢case的话,应该可以要求原告承担律师费的。王局背脊骨痛,暂时扛不动搅棒。
回复 小虫 2018-8-30 18:31
随笔: 法院也不会要多少就判多少?莫虎说周造谣让他已经损失了1000万美金(大概不到1个月的时间,他是用的过去完成时)。也要有证据吧,莫虎一年挣多少钱,上多少税? ...
这次是一场大戏,结束也可以拖几年的。不可能挂在门上的案子就轻易赢?大家都是虚张声势,律师其实早就知道结果。周立波也是不会赢,去咬老虎?付出更多的律师费,为了20万律师费。可能要损失双倍的律师费结束?可以预计;最后大家身败名裂。那个王局怎么没有声音了?
回复 随笔 2018-8-30 17:53
小虫: 告周立波的人都知道周立波不住在这里,这种告状能够赢官司吗?大家可以乱告了?我不相信法官会判周立波输了?可以赢周一千万。这个世界要乱了? ...
法院也不会要多少就判多少?莫虎说周造谣让他已经损失了1000万美金(大概不到1个月的时间,他是用的过去完成时)。也要有证据吧,莫虎一年挣多少钱,上多少税?弄不好,偷鸡不成蚀把米,再扯出更多烂收费的案子来。
回复 The-morning 2018-8-30 17:43
ksliu: 如果法院认定这种送达方式有效,那么就是有效的。既然法院已经指定9月12日为被告的应诉期限,说明法院已经认定传票有效送达。 ...
用替代送达的前提是如果实施当面送达存在着不可克服的障碍,或是被告通过隐匿逃避等手段来故意避免当面送达的实施,法律或法院规则会授权采取某些其他的送达手段来达到给予被告充分告知的目的。而周案似乎没有这种“故意”或“障碍”。

我不认为法院程序化地updated case 信息就意味认定相关案子传票的送达方式是无可争议地合法的。否则也都没有送达程序合法的争议一说。Again,如果被告不应诉或不质疑传票送达方式的法律有效性(传票送达方式就没有争议)其法律上的瑕疵就会被自动被忽略。
我还认为即使法院缺席判决了案子,被告还是可以用传票送达方式的合法有效性对抗不利判决的, 因为美国民事诉讼法非常重视送达程序的原因是在于希望通过给予被告充分告知及应诉机会来贯彻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原则。
回复 随笔 2018-8-30 17:42
ksliu: 由别人代表签收传票,也是有效送达方式的一种,如果周立波采用这种方式,必须正式通知法院或原告。他在微博上说的话,是说给网民听的,无法律效力。在法院的记录 ...
原告被告搞乱了,有人告我,我还要正式通知法院让他把传票送到哪?到底是谁告谁?
回复 小虫 2018-8-30 17:41
随笔: 一个人根本就不住在这个地址,你就是把他的信箱塞满了传票,把整个房子贴满了传票,三岁的孩子也明白,他根本就收不到传票。这堆传票不就是一堆废纸。

我真的觉 ...
告周立波的人都知道周立波不住在这里,这种告状能够赢官司吗?大家可以乱告了?我不相信法官会判周立波输了?可以赢周一千万。这个世界要乱了?
回复 The-morning 2018-8-30 17:32
ksliu: 由别人代表签收传票,也是有效送达方式的一种,如果周立波采用这种方式,必须正式通知法院或原告。他在微博上说的话,是说给网民听的,无法律效力。在法院的记录 ...
鄢告的就是周的微博言论.那微博言论也是说给网民听的,但被鄢告引用作“诽谤”提诉了。法律没有双重标准,那么传票送达的微博喊话也应该是合法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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