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采访了“某某”,似乎就快引爆“核弹”,“某某”的神秘面纱就快可能被揭开,但是周立波既然已经刨了人家的祖坟、揭了人家的隐私,又偷录的人家的音,严重得罪了他口中的“狠角色”,如果“某某”决定露面,他还能对周立波说什么好话吗?
各方的“口水战”打到今天,各种说法都有,围观的朋友们,似乎有些迷茫,有些人把注意力集中到唐爽虚荣失实和学术价值之类的问题上去,等于走入“岔道”,越搅越乱,有些人产生偏见,不愿意就事论事,把理性的讨论变成你死我活的争吵,实在没有必要。
老刘我喜欢看问题“简单化”,我认为任何复杂问题都有一个或几个关键性的要点,这个要点也就是问题的主要看点。
周立波现在所面对的,不是美国法庭,而是“舆论法庭”,这个法庭对毒品的态度是“零容忍”,因此对周立波而言,其主要看点在于毒品究竟来自何方?是“某某”的故意栽赃陷害(周语)?是胡洁女儿的?是周立波自己的,但来自唱京戏的范某人(唐语)?是唐爽的(胡洁公开的“某某”录音)?目前我们只知道:(1)检方确认唐爽和毒品无关,(2)毒品在周立波的背包中被发现,但是没有验出周立波的DNA。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目前无解。
对唐爽的主要看点在于,在于周胡夫妇是否在案发后曾经逼唐爽做假证(唐语)。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实证,除非唐爽也偷偷录了音,目前看来没有。
对唐爽的另外一个看点在于他是否被“某某”所收买(周语),周立波说他有三个证据:35000美元,10万人民币,成都的房产,唐爽全部否认。现在看来,周立波承认“某某”给唐35000美元只是听说,没有看见;胡公布的手机短信,没有证实唐爽收了,只证实有这回事但唐爽说没有收;而“某某”给唐爽在成都买房,更是没有任何证据。如此看来,周立波不仅没有唐爽被收买的证据,反而涉嫌诬陷唐爽。即便唐爽得过“某某”的好处或资助(如同唐爽曾经得到过周家的好处和帮助),也不能就说明他被“收买”了。
对莫虎的主要看点在于那30000美元,周说“某某”给了,莫虎已经否认,看来周立波也是没有目睹,因此胡洁才打电话去核实,她说莫虎承认有。这个问题目前也无解,除非胡洁也录了音,但是看来没有录,否则现在应该拿出来了。
对于“某某”,我的看点有二,一是毒品是不是他的,从胡洁公开的秘密录音来看,如果没有经过加工,那么“某某”涉嫌曾经企图栽赃唐爽;二是他是否对周栽赃陷害,现在看来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和动机。至于“某某”是否财产来路不明,是否和贪污犯有关等等,都不重要。
毛主席说:纲举目张。以上这些,就是我看问题的“纲”或“重点”,其它看点当然还有很多,但我认为都比较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