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面》全文公布了美国莫虎律师在纽约起诉周立波诉状的中文翻译稿(点击这里)。为了阅读该诉状的英文原稿,我到纽约法院网站进行搜索(点击这里),没有找到有关这个案件的任何资料。
老刘我既非律师,亦非法律专家,只能凭借自己粗浅的法律知识,根据《局面》所提供的中文稿(并假定其为英文原版的正确翻译),简单叙述此案的主要内容和个人分析,向关心此案的朋友们提供一些参考资料。有关内容应以诉状的英文原版为准。
《局面》贴出了莫虎给周立波的传票Summon,告知周立波你已经被起诉,必须在20天内回应,如果该通知没有直接送达周立波本人,那么必须在30天内回应。该文件没有显示法院的案件编号,但是显示法院的收到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
根据诉状的中文翻译稿(以下简称“诉状”),莫虎是在美国纽约州纽约郡最高法院New York State New York County Supreme Court起诉周立波,罪名是“诽谤”,原告是莫虎律师,被告是周立波。
诉状称被告周立波是中国著名喜剧演员,有很高的知名度,身份是中国公民,为了申请美国“永久居住权”(绿卡),耗资430万美元在新泽西购买住宅,并为了以“杰出人才”为由申请EB1-1签证,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举办了一次有2800观众的演出,此外,周在纽约曼哈顿用现金和妻子、子女的名义,购买了三套豪华公寓,作为投资,有租金收入。
莫虎认为美国法院对莫虎有管辖权,而且因为本案的相关事项都发生在纽约,因此在纽约起诉周立波是适当的。
诉状称莫虎本人是美国著名律师,有41年的执业历史,曾经担任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享有良好声誉,由于周立波的种种诽谤言论,造成对莫虎的名誉、精神和经济损失,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诉状列举了周立波公开发表的各项“诽谤”言论,并指出周立波的诽谤言论是“恶意”的。
为了解释周立波诽谤莫虎的动机,诉状称周立波的“枪毒案”,以“采集证据不当”为由撤案,并没有涉及案情本身,周立波为了在舆论法庭上洗脱“任何和自己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推论”,将自己描述为“某某阴谋诡计和律师收受贿赂而遭受陷害”的受害人。莫虎还指出,周立波这样做的另一目的,是为了避免中美两地的法律后果,因为他正在等待美国永久居留权的申办结果。
诉状称莫虎与周立波代理合同所议定的收费办法是“固定收费”,否定了周立波所称“律师都按小时收费”的说法。20万元为法庭开审前的服务费用,至于开审后的费用在合同内并没有确定,由双方另行议定。这是针对周立波指责莫虎“乱收费”的回应。
诉状称,由于“莫虎拒绝接受周立波对辩护策略的无理要求和期许”,导致周立波撤换代理律师。
莫虎7月14日向法院提送诉状,同日向周立波递送传票,周立波是否已经收到,是否应诉,委托哪家律师代理,现在还不知道。
初步分析,周立波的确公开说过不少攻击莫虎的言论,而且说的比较极端和肯定,这些言论现在被莫虎抓住,有可能成为“诽谤”的证据,而周立波要证明这些说法并非诽谤,要拿出大量证据证明自己所言属实。
有一个疑问,莫虎的代理合同似乎是和胡洁签订的,周立波似乎对于该合同内容全不知情,而胡洁不是当事人。她应该无权签订律师代理合同。这个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