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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度”贴吧找到两张周立波旧照片

热度 35已有 35256 次阅读2018-7-8 16:18 分享到微信

从“百度”贴吧找到两张周立波旧照片_图1-1


从“百度”贴吧找到两张周立波旧照片_图1-2


最近因为周立波,旧事重提,又热闹起来了。7年前所发生的事情,早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当年的博客文章也已删除,找不到了,但是从“百度贴吧”里发现有人转载我当年的博客文章,以及两张周立波的旧照片,现在再次贴在这里,与大家分享。(点击这里


照片里是我们和周立波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纽约一家餐馆(忘了是哪家),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并不很好,因为他穿着一件背心,光着膀子就来出席晚餐,让我感到他不尊重主人(莫虎和他姐莫利人)。至于周立波说我亲自去机场接他,纯属虚构。


时间大概是2011年夏末秋初,正是“桑兰案”进行了大约几个月之后。此案因为要价21亿美元,中央电视台也播放了有关案情,号召大家支持桑兰,全国几乎无人不知,周立波当然也不例外。我和他见面后自我介绍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比你出名,我是桑兰案的首席被告。” 至于说我利用和他见面的机会向他申诉桑兰案的案情,同样是虚构。


就因为我这句话,后来大家合影时,周立波把它写在一张餐巾纸上:“我不是被告,其它都是!!!”(指照片中的人物都是桑兰案的被告,就他一人不是。)也算是这次聚餐中的一个小小的幽默插曲。


参加晚宴的一共十来人,其中还有他自己带来的几位,根本不是他所说的三十多人,又夸张了。至于说他喝酒不如我,太抬举我了,我平时根本不爱喝酒,社交场合只是礼貌性的喝几口而已。


晚餐中他说了一句我至今不忘的话:“做好事是有风险的。”  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好,第二天写在我的博客里,没想到海明律师又拿来做文章,代表桑兰告他N亿美元。他无辜受到牵连,我还很为此感到负疚。


事后,媒体采访他如何看待桑兰要告他,他说:我不和病人对话。


(请看周立波对这次晚餐是如何叙述的。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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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4 个评论)

回复 tjgq 2018-7-10 05:23
看来莫虎够黑的,专吃华人同胞。
回复 金蓝 2018-7-10 02:25
南湾仔: 岳东晓是个牛人
感觉岳东晓对刘龙珠诽谤章姑娘父母的事很感兴趣,似乎在查证据,刘要小心了,也许岳会替章姑娘父母打官司也未可知。
回复 金蓝 2018-7-10 02:20
曾经湘桥: 记得老刘与周三的聚宴地是在名叫''敦城''的酒家,当年发布的像片背景记得是圆桌餐席.

这次的像片比当年的有趣些,因为这張照片更多显现了周的可厌可恶神情... ...
这有什么可厌可恶的,周原本就是滑稽演员,喜欢做怪腔怪调搞笑。
回复 南湾仔 2018-7-10 01:20
岳东晓是个牛人
回复 nathaliesun 2018-7-9 16:02
感觉老刘的逻辑思维能力比较差。如果这个枪毒品是周立波的,他不可能没有周立波的手印DNA,如果这个毒品是周立波的 他不可能没有周立波的手印DNA,反之 如果这个枪与毒品都是某某的,他不可能没有某某的手印与DNA。现枪与毒品没有任何人的手印与DNA,表明这个手枪被擦试过有人带着手套做了这一切,为了害谁呢 现在周立波是受害者。周立波认为有人陷害他很正常 不管这个人是否有动机。个人感觉周立波虽然痞子 但是本性善良人活得透明。从心理学的角度,他目前要瑕疵必报要一吐为快,因为他是受害者心里,是伸冤屈的心里。
回复 围观 2018-7-9 12:15
随笔: 莫虎诉周立波,一定会牵扯到唐爽,带出某某。莫虎胜诉的前提,这三个人一定要团结一致,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把柄握在对方手中。

到目前为止,以我对三人品行的了解 ...
法官发的一个 Order to Show Cause 。内容是因为原告未能在遵守加州法院规则 3.110(B), 将要制裁刘龙珠律师。
详见岳东晓博客 :http://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36286
回复 mgzww999 2018-7-9 11:19
如果周所说属实,某某给莫虎和唐爽钱的关键不是钱的来路,而是涉嫌贿赂被告的律师和证人。如果莫虎同时也是某某的律师,这笔钱是律师费,莫虎必须出具证据。按周的说法,给钱的方式不像是律师费。如果莫虎是某某的律师,他同时又是周的律师,他必须向法庭说明,这也涉嫌利益冲突。某某给周立波的钱则是另外一个性质,那是在案发前,可以解释为朋友交往,周立波也可以怀疑是下套陷害的开始。某某可能不会出庭,他可以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出庭,但他的身份就难以保密了。不明白唐爽为什么没事找事自己跳出来,使自己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沉默的权利。

莫虎在案件审理期间把被告和案件关联人某某一起请来,这也涉嫌违背律师守则和案件相关人员规避的要求。
回复 随笔 2018-7-9 08:23
莫虎诉周立波,一定会牵扯到唐爽,带出某某。莫虎胜诉的前提,这三个人一定要团结一致,因为每一个人都有把柄握在对方手中。

到目前为止,以我对三人品行的了解,这是个最不靠谱的“钱”同盟,莫诉周最终及有可能以三人中某人反水,互相掐架结束。3的排列是6,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可以发生不同的6场诉讼,只是谁诉谁,说不准。如果再加上周立波那张嘴,就更热闹了。这个过程中又不知要掺合进来多少新律师,千万不要再加入中国律师,不然这圈圈架就没日结束了。

当事人告自己的律师,律师告自己的当事人,证人告律师,律师告证人,证人之间互告。

要知道,周还有一个被另一个律师索赔1000万美元的案子,不知是不是已经了结。如果再掺合进来。

http://www.chinanews.com/yl/2017/06-11/8247592.shtml

美国华人律师刘龙珠正式向洛杉矶县法庭提交诉讼,告周立波诽谤、精神伤害,并索赔1000万美元。

周立波的持枪案已经变成了美钞大战,外加人品大秀,最终的结果,无非是美钞在这几个人之间的再分配
回复 随笔 2018-7-9 08:16
https://www.weibo.com/3153153010/Gp9ROqAaa?filter=hot&root_comment_id=0&type=comment

周立波老婆微博回唐爽
回复 李红松 2018-7-9 07:40
从朋友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周立波的涵养和修为了。
回复 shiling 2018-7-9 06:31
yandex: 你这种对他人动机的‘莫须有‘胡乱猜疑,没意义。有意思的是,刘什么时候开始不满莫的律师费账单的?为什么案件结束后才发难?之前有无对莫提起过费用过高的抱怨 ...
老刘对莫虎的诉讼不是还在打嘛,如何认定律师在代理诉讼中乱收费,具体依据“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哪些条款追责,这得看老刘现在的律师如何确认靶心或靶项,锁定证据并依规操作,并不是“愿打愿挨”这样简单认定。大律师收费高,并不能仅因为德高年劭,经验丰富这些,同样还得经得起质疑和拷问。桑案中,莫虎的做法并没有让雇主老刘有一个最终结论,这大概是老刘有苦说不出的地方,那么莫虎的收费依据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看戏党都看的不明不白吧。

网上的认为并不具有法律的意义,但不是一定没有可参考的部分。俺就认为莫虎在代理老刘对应桑兰的诉讼案中,有故意“拖延案件审理程序进程,干扰案件审理合法进行的嫌疑”。
回复 小虫 2018-7-9 05:34
yandex: 以前的ID 密码找不到了,注册一个新的上来。

1)周是如何知道刘/谢起诉莫虎,要求退部分律师费的?应该不是刘告诉周的--刘自己说和周没再有联系。也不可能是莫 ...
很好奇您原来的iID。您是哪一位,能自报家门吗?3年看戏党,对网友了如指掌?
回复 xiangrikui 2018-7-9 04:32
yandex: 以前的ID 密码找不到了,注册一个新的上来。

1)周是如何知道刘/谢起诉莫虎,要求退部分律师费的?应该不是刘告诉周的--刘自己说和周没再有联系。也不可能是莫 ...
美国的法院基本上都是公开的,法院网上都可以查得到的。有人查到老刘告莫虎玩忽职守。
回复 laz 2018-7-9 03:03
yandex: 你这种对他人动机的‘莫须有‘胡乱猜疑,没意义。有意思的是,刘什么时候开始不满莫的律师费账单的?为什么案件结束后才发难?之前有无对莫提起过费用过高的抱怨 ...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这话说的没有错。不少人往往容易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还容易把他人当傻子。
现代社会虽然好人多,但是坑蒙拐骗偷还是有的,往往让好人防不胜防。某某和某某、某某以及某某和某某,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别人评头论足其实大多都是猜猜而已。更有个别极端的人什么事都往歪处想,让人无语了?!
回复 yandex 2018-7-9 01:48
shiling: 莫虎在代理老刘的案子时,对案件本身用功的同时,对原告律师打压更甚(这有目共睹),有故意拖延案件审理程序进程,干扰案件审理合法进行的嫌疑。 ...
你这种对他人动机的‘莫须有‘胡乱猜疑,没意义。有意思的是,刘什么时候开始不满莫的律师费账单的?为什么案件结束后才发难?之前有无对莫提起过费用过高的抱怨?事前不提,事后才抱怨,这种行为难以获得理解和支持。我要是法官或仲裁委,就一句‘你早干什么去了’直接dismiss 掉刘的起诉。愿打愿挨,找后账可耻。否则刘现在聘用的追索莫的律师,心里也会看不起并提防刘:“明天你再起诉我,说我的账单不合理太黑心呢?” 海明便宜, 不仅不收律师费还请吃烧烤喝啤酒。
回复 shiling 2018-7-9 01:36
莫虎在代理老刘的案子时,对案件本身用功的同时,对原告律师打压更甚(这有目共睹),有故意拖延案件审理程序进程,干扰案件审理合法进行的嫌疑。
回复 Lmd 2018-7-9 01:30
周立波在玩火:耍嘴皮,鬼扯,那是娱乐时刻;现在是讲法律依据!
想炒热自己?还是?
回复 shiling 2018-7-9 01:00
计算机的“理性”,在于“遵循规则”,是(yes)非(no)逻辑,哪怕现在的运算具有了模糊分辨能力,依然是绝对的,不掺杂任何情绪和感情的支配。人的行为,又是什么做指导呢?喜怒哀乐,损人利己,超速行驶、故意违章违法……,有哪一件不是人干出来的?人性有善也有恶,与计算机只有“数理逻辑”和自动控制的权威天差地别。
   
当一个律师去“干涉”律法的程序时,如何判定是否违章或违法,这需要辨识,你说的“无赖”特点,枪或刀也具备的。汉字简化地区的标志不就是镰刀和斧头吗。呵呵
回复 yandex 2018-7-8 23:58
以前的ID 密码找不到了,注册一个新的上来。

1)周是如何知道刘/谢起诉莫虎,要求退部分律师费的?应该不是刘告诉周的--刘自己说和周没再有联系。也不可能是莫告诉周的,这又不是什么光彩事。周也不可能蹲在法院门口天天查看法院信息。

2)周和莫虎反目,与刘和莫反目,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当初自己认可接受莫虎的开价,也都是案件结束后觉得自己被宰了,觉得不值。莫虎在此两案中,要的数目,也许是黑了些,但他可以说自己的时间精力专业知识就值那么多钱,客户不同意应该拒绝聘请就行了。觉得吃亏了,以后有事不再聘请莫就完了。周和刘事后找帐,都属于无赖行为。
回复 x老白青z 2018-7-8 22:36
从老刘的文章里有点个人感觉,人在做天在看,对谁而言都是出来混都是要还的,因果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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