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影业大亨韦恩斯坦的“性侵犯”和“性骚扰”丑闻案曝光以来,同类案件似乎突然大量增多,几乎成为一种时尚,叫做“Me Too”。只要有一个女性出来说自己是受害人,可能带动100个出来,大呼:“我也是!”
今天的新闻是美国国家体操队医生纳萨尔Larry Nassar在法庭上遭156个“性侵犯”和“性骚扰”受害人的指证,被判有罪,可能坐牢40-175年,等于是终生监禁了。(点击这里)
问题是:这些“受害人”为什么长期不出声,却突然一涌而出,同声指责?其中有些受害人曾经赞扬纳萨尔医生医术高明,并多次回到他那里去求医,如今却在法庭上痛斥医生,是何道理?
难道是美国的司法体制歧视女性,出了问题,使女性有口难言?非也!自从“性骚扰”成为一种罪名,并且有可能获得巨额的经济赔偿之后,美国法庭上的“性骚扰”案件有增无减,就连远在中国的桑兰,也知道这是一个敲诈的机会,想乘机捞一笔,她不惜编造谎言,起诉昔日曾经爱护和援助过她的人。但是谎言毕竟是谎言,桑兰所编造的“被强奸”和“麻脖子”说词,经不起质疑,最终成为网上笑柄及其自己终生难以磨灭的污点。
如果说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下,女性被侵犯之后无处申诉,不敢出声,我是不信的。我更相信司法体制被滥用,使很多男性被冤枉了。
男女之间的肢体接触,在两性相悦的情况下,是完全合法的,在反目成仇的情况下,就可以被说成是非法的“侵犯”或“骚扰”,究竟何者为真?很难说的清楚,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女方反应的时间,如果是当场翻脸,那么被侵犯和被骚扰就可能是真的,如果经过很长时间的沉默,尤其是若干年后突然拿出来说事,那么事情的性质就很有可疑。
即便像IMF主席卡恩的“强奸”疑案,女方是个酒店服务人员,在被性侵后立即报案,应该是真实的,但事后也被发现有可能是她和男友设套敲诈。
女方在压力之下不敢说,不敢出声,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例如老板欺负女员工,女员工为了怕丢失饭碗而忍气吞声,这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女员工色诱男上级,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正因为如此,此类案件的真实情况如何,往往非常复杂,很难判断。
纳萨尔医生受到这么多女受害人的同声指证,他有罪是肯定的,但是纳萨尔毕竟只是一个医生,不是体操比赛的裁判员,受害人有何理由忍气吞声如此长久而不敢出声?也许正是因为她们长期保持沉默,反而助长了纳萨尔越来越大胆。
我要特别为全世界男人说几句公道话:今天的女人们,穿衣服越来暴露,越来越性感,我在拉斯维加斯所看到的某些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的美女,简直就是穿着泳装上街,甚至恨不得不穿衣服。作为男人,虽然大饱眼福,但是人非草木,如果想入非非,女方难道没有责任吗?法律上有没有一种行为叫做“引人犯罪”?我要为全世界男人喊冤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