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昨天(8月28日)印度外交部的新闻公报
今年6月16日发生的中、印边界“洞朗事件”,经过两个多月来的“对峙”,双方都表现了极大的克制,终于获得“和平解决”。
本次冲突,首先是印方军队“越界”所引起的,但是中方也明白,印军入侵的企图不是为了侵占领土,而是意在阻止中方在洞朗地区的筑路工程。
双方虽然对峙了长达两个半月之久,所幸既没有人体接触,也没有互扔石块,更没有开枪,只是“和平对峙”,耐心等待事件的“和平解决”。大家已经看出,双方都不想打仗。
耐心等待终于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这个结果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昨天,印度外交部发表新闻公报称(大意):“几个星期来,印度和中国就洞朗事件保持了外交上的沟通,印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同意解除边境人员的对峙。” (点击这里)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对中方而言,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展示坚定维护领土主权与合法权益的决心,中国军队也采取了有力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中方保持高度克制,多次通过外交渠道与印方沟通,表现了以和平手段解决事件的最大诚意。”(点击这里)
从双方的共同说法中不难看出,事情最终获得解决,是“外交沟通”之后的结果。
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问题双方媒体报都没有明确报道,那就是中方的筑路工程究竟有没有因为这一事件而停止。如今印度军队退出了,筑路工程是否照常进行?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答记者问中承认:“鉴于现场情况已出现变化,中方将根据现地情况作出必要调整和部署。” (点击这里)她所称的“必要调整和部署”又指的是什么?
我个人的分析和推理:中、印双方通过“多次外交沟通”所达成的协议是:印军退出洞朗,中方暂停筑路,恢复该地区在事件发生前的状态。
中方曾经提出,印度必须首先撤兵,双方才能开始谈判,现在看来,中方没有坚持这一要求,“外交沟通”在印军撤离前已经进行了“多次”,只是双方都没有公开。
印度企图达到“双退出”的目的,这个目的显然没有达到。印军撤出后,中方人员在洞朗地区继续巡逻驻守。对此,印度无法反对,因为事件发生前的状态就是如此。
不论我的逻辑分析是否合理,是否属实,事情和平解决了,令人欣慰。此事的和平解决,应该成为今后同类事件解决方案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