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的“海上水手号”邮轮,据说本次出事的就是它
上图:珠江口的“海天救援”大演练
有一次我搭乘邮轮出海旅游,由于轮上一位旅客突然发病,邮轮上的医疗条件无法救治,他们立即通知了岸上的医院,派直升飞机来接。为了节省直升飞机的飞行时间,整个邮轮在大海中停了下来,直到病人被直升机接走,才继续向目的地航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全船乘客没有任何怨言,大家都认为理所当然。
这次发生的上海游客落海事件之后,最令我惊讶的不是漂浮38小时奇迹般的遇救,因为这纯属偶然,而是整个过程中无人想到要去救她。发生女客失踪问题之后,船上不断用喇叭广播,要求大家协助搜寻,而且发动了两次挨门挨户的搜索,没有结果,其实已经可以判断是有人落海了。早上7点船到达上海后,公安部门再次进行搜查,还是找不到人,最后做出了“失踪”的结论。
奇怪的是,邮轮公司抵达上海前似乎没有因为有人落海而报警,公安部门也没有因为怀疑有人落海而要求有关部门出海搜索。我们的东海舰队经历了无数次海上演习,演习项目之一就是“海上救援”,如今有人落海了,英雄有了用武之地,竟无一人想到应该出海搜索,尽量援救生命。
第二天中午人被渔船救起后,根据渔船的报告,救人的地点就在上海附近的海域中,并非遥远的太平洋。
我们住在美国,经常看到因为有人失踪,几百几千人进行搜寻,出动直升飞机参加搜索,也是非常普通的事情。
如果我是当事人或她的家属,我会首先追责《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他们在船上搜索无果后,没有及时报警,要求警方协助搜索,也没有停船,更没有掉头寻找,而是继续开往上海。
我也会追责上海警方,明知有人在海上“失踪”,却没有采取任何搜救行动,甚至也没有通知海上过往船只注意海面动静。
至于东海舰队嘛,我希望他们不要忘记今后把搜救落海的普通老百姓也作为他们的工作任务之一,就好像解放军参加地震救灾行动那样。
上图:根据渔船的记录,她被救的地点在东经122度北纬29度海域,是在舟山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