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华人应该如何对待“梁彼得案”
热度 42已有 35420 次阅读2016-2-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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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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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警员梁彼得(Peter Liang)案是否获不公平判决,在美国华人社会中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华人需要团结起来,用游行、示威、请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有人认为应该相信美国司法的公正,既然陪审团一致认定梁有罪,必然有其道理。
美国警察意外枪杀无辜的案件很多,被枪杀的多数是黑人,梁彼得案也不例外,被杀的不仅是个黑人,还是一个有多次犯罪案底的家伙。开抢的警员往往不是黑人,也许多数是白人,但这一次是香港华裔梁彼得。
有人认为此案根本就不应该被送进法院,因此迁怒于另外一位香港华裔陈倩雯(Margaret Chin,纽约市华人区议员),因为她支持检方把梁彼得告上法庭,依法处理,她也支持陪审团的判决。
2004年1月24日,纽约曾经发生过一宗非常类似的警员意外枪杀案,涉案的警员名叫Richard S. Neri Jr.,他也是在纽约布鲁克林某低收入居住楼内巡视过程中,开枪打死一名突然出现的Timothy Stansbury Jr. 。事后,该警员也曾经被告上法庭,但是陪审团最后判该警员无罪。
都是纽约的警员,都是在突发情况下开枪,都是意外杀人,为什么陪审团判Richard Neri无罪,而判Peter Liang有罪?尤其是梁彼得的子弹经过墙壁反弹后才打中对方,更是意外中的意外。
两个案件如此相似,而结论如此相反,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歧视华人吗?是因为华人老实好欺负吗?
目前梁彼得最需要的,是找一位或多位真正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为他上诉,但不能“病急乱投医”。这样的律师在哪里?我认为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原康州警察局局长李昌钰博士。李博士一生中遭遇大量刑事辩护律师,他最清楚谁最好,谁不行,何况他本人也是最优秀的刑事证据专家。梁彼得案爆发后不久,李昌钰正好在拉斯维加斯我家作客,我曾经向他查询是否愿意为梁案出力,他表示很愿意,但是遗憾没人找他。他估计纽约市警察局已经有自己的律师为梁辩护,不想别人插手。
Stansbury被枪杀时的纽约市长是布隆伯格,现在的市长是白思豪,这两位市长的不同,很可能造成纽约市警察局对这两位警员的支持程度是不同的。今天的纽约市警察局是否全力支持自己属下的梁彼得警员,是否愿意聘用最优秀的刑事律师为梁彼得辩护,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关键。
如果需要请愿,请愿的对象应该是纽约警察局,如果需要示威,示威的对象应该是纽约警察局。但是我认为不要政治化,不要轻易把事情归结为“歧视”。要知道被杀的也是美国的少数族裔。支持梁彼得的华人社区应该尽快联系李昌钰博士,请他协助出谋划策。(李昌钰现在正在台湾旅行,月底回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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