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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怕打官司:走近美国的司法体系

热度 28已有 57132 次阅读2015-11-12 00:38 分享到微信

不要怕打官司:走近美国的司法体系_图1-1

上图: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为当事人“自己代表自己”所编印的指导手册(下载全文

很多人一听打官司就怕,因为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打输了官司要赔钱,甚至要坐牢。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告过,因此当桑兰(还是自己曾经救助过的人)到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我们夫妇,并索赔XX亿美元时,我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首先想到的当然是请教律师,委托律师代理。

美国的法院,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诉讼立案的门槛很低,任何人只要肯支付三、五百美元的注册费用,就可以向法院递状子起诉别人。美国的司法体系,虽然对于任 何被告在没有定罪之前都必须假定其无罪,但是这回我们也领教了另外的一面,即美国的司法体系对于任何原告也假定其所言属实。因此在桑兰起诉我们的初期,即 便我们有过硬的证据,法官也不予考虑,法官只是根据原告所提的表面证据来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程序。例如诉讼的事项已经超过诉讼期限,法院就不予受理了。所有的诉讼都有时效限制,只有两种例外:“谋杀案”和“一级强奸案”。

美国的司法体系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聘请律师代理。当事人如果决定自己代表自己,这在法律上叫做Pro Se(参考阅读)。 法院为了向Pro Se的当事人提供服务,都设有专门的Pro Se办公室,提供司法程序上的指导意见,但不提供法律意见。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而没有经济能力,法院可以提供免费律师。如果你不懂英文,法院可以提供翻译(是否免费不清楚)。总之,法院尽量减低穷人的诉讼成本,这一点值得赞许。

我在网上查了查,由于律师费越来越高昂,如今Pro Se的案例越来越多。根据资料,这种情况在美国有普遍增加的趋势,2006年美国加州的Pro Se案件已经超过全部案件的2/3。当事人不懂法律未必等于一定会处于劣势,法律问题有法官把关,而美国的法官一般是比较公正的,打输了不满意还可以上诉。对于一些案情简单的民事诉讼案,我认为自己代理自己是一个好主意。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律师代理会有很多方便和好处。

我们聘请莫虎律师代理我们的案子,虽然支付了很高昂的费用,官司打到今天也还没有结论,这些钱是否都浪费了呢?我们不这么看。

桑兰起诉我们之初,只是民事诉讼,但是不到一个月,突然转为“一级强奸”刑事案件。用刑事案件来增加民事诉讼的压力,以求达到有利于原告的和解赔偿,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但是接受报案的检察官并不知道有这个背景。从表面看,强奸一个未成年人,又是残疾人,真是罪大恶极。桑兰报这种刑事案,的确是把我们往死里整。莫虎知道问题的严重,直接向检察官反映了桑兰民事案的背景,提请他们要警惕,这对于他们最后拒绝桑兰的报案,起了重要的作用。报刑事案这个恶毒的主意虽然可能来自海明,但是去报案做假证供的是桑兰本人,桑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段时间内,阿森按照原定计划拉家带口到美国纽约度假,并没有被桑兰的刑事报案所吓倒,体现了他敢于面对的男子汉气概。

莫虎两次向法院提出Rule-11(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11条)“惩罚动议”,要求惩罚原告及其律师的“滥诉”行为,但是都没有成功,法官没有做出惩罚的决定。法官认为案子本身还没有结论,是否惩罚需要“押后考虑”。

律师做动议是要收取费用的,我们是否花了冤枉钱了?我们认为这两个动议都物有所值。第一次“惩罚动议”的结果是海明律师辞职、道歉、赔钱。第二次“惩罚动议”的结果是徐晓冰律师辞职,虽然他没有认错、道歉这一段,但是他为了避免自己受罚,写密信給法官,把责任推给他的当事人。他的密信后来被法官公开。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美国的司法体系高度透明,除了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私密受到保护外,其它一切都必须公开在法院网上。高度透明的结果就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司法的公正。我说美国的法官一般比较公正,不是因为法官个人素质好,而是因为有这种体制上的保证,一切都放在桌面上,大家看得见,法官如果不公正就自己砸饭碗,当不成法官了。

所以我认为打官司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动脑子。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一切要讲法律,既然我们住在美国,参加了这场“游戏”,就要搞清楚“游戏规则”。我们不需要成为专业的律师,但是法律知识必不可少。我们不懂英文,可以到成人学校学英文;我们不懂法律,一样可以到成人学校去学习法律知识。肯不肯学,完全在于我们自己。

生活在美国,千万不能害怕打官司。与人发生纠纷时,不需要骂人,更不需要打架,把争议交给第三方去仲裁,这是解决争议的好办法,而接受第三方的裁决,就是我们所需要提倡的“运动员精神”。我们应该感谢美国有一个比较公正的司法体系,使得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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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5 个评论)

回复 West-East 2015-11-13 12:49
ImYoona: 美中网几年前如果能趁多名法律专家讨论桑兰案的余兴邀请他们开办个法律园地倒是不错,象海明律师在纽约报纸上常介绍的房东房客纠纷处理和案例也满实用的,可惜他 ...
(老刘 + 好学生如你 + 律师的老爸)可以了.
> 比(海明+大棚)强。
也比岳非强吧。
人,太利欲熏心,又偏执,有多少知识技能都没用。
回复 ImYoona 2015-11-13 12:38
West-East: 你认真好好学。学好了,给喜乐花园的园友们当义工 + 律师的老爹。我们有事就不愁了。
美中网几年前如果能趁多名法律专家讨论桑兰案的余兴邀请他们开办个法律园地倒是不错,象海明律师在纽约报纸上常介绍的房东房客纠纷处理和案例也满实用的,可惜他们都走了。现在这里都是些外行
回复 shiling 2015-11-13 01:46
有点黑: 几年官司打下来,唯一的胜方莫虎。
在想,如果当初老刘不应诉,结果会比现在的结局更糟么?
对方没有证据的告诉,有没有必要雇请律师仓促应对? ...
前期是两个不懂事加两个混蛋瞎搅和,老刘应对没错。倒是那些起哄架秧子的弱智实在是可爱,真正的看戏党点评一下,这无可厚非。这出戏里配角路平与老刘家的到底有啥恩怨情仇,一直都没交代清楚,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这出戏看到现在,刨掉那些纷扰,不像是打官司,倒像是打冤家。法律条款成了手中的拨火棍吹火筒。海明,路平这类货色倒像是被桑兰扎了筏子。不知道网友们有没有这个感觉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20:58
ImYoona: 帮老刘总结一下:不要怕打官司,如果你符合下面三点之一:
1)你很有钱
2)你没钱
3)你脑子好英文又好又有空能自学法律 ...
你认真好好学。学好了,给喜乐花园的园友们当义工 + 律师的老爹。我们有事就不愁了。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20:54
ksliu: 我认为Pro Se条件有三:
Rational(理性,不是胡搅、蛮缠、狡辩)
Intelligent(智慧,来自肯动脑子思考)
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熟悉情况,知道自己在 ...
证据,证据, 证据!
每一条立论要有逻辑,有证明。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20:33
ksliu: 恶人告状,如果是民事诉讼,完全可以自己应诉,对方往往是因为知道你怕花钱请律师才告你,目的是要你为节省律师费而赔钱和解,现在看到你自己应诉,连律师费也省 ...
打完这官司,您又多长了一项特长:律师顾问。
活到老,学到老。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20:32
不说不痛快2011: 老刘的这个案子4年半了,还没有了结,也太慢了。不知是不是民事诉讼的判决过程都这样缓慢?
是呀,这也是我的问题。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20:31
看烂贱碰瓷大戏: 刘先生就当80w$投资拍戏了,精彩
你看戏 花钱买票了?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19:15
ImYoona: 1)能不能突击下把不多的钱都花了不就沾了?
2)即使想Pro Se,也可以找个律师约个一小时咨询。把你的案子和他讲一下,准备些问题征求他的意见。也就几十块到 ...
1)真是好主意。那倒是可以短期实现又不花力气的 沾了。
花光了以后呢?谁保证能:
a. 一定赢官司。b.法官判大,大笔钱。c. 这大笔钱收得着。
没有(a&&b&&c),睡大街?

2)幸好,没有官司要打。
去court 的经验就是:"认罪“了,speeding ticket 就减半. 现在不减了,也不去了。
“偷税漏税”, 如果说的是老刘这号财主,要动动脑筋看能不能诉点钱过来。
没有钱的,。。。
回复 ksliu 2015-11-12 18:26
linton: 是呀,我也这么想,你们是付得起律师费,如果是普通人,还不倾家荡产了,那该如何对付恶意诉讼呢,不理睬行不行?当然如果没钱,賊也不告了。可如果一个人有两百 ...
恶人告状,如果是民事诉讼,完全可以自己应诉,对方往往是因为知道你怕花钱请律师才告你,目的是要你为节省律师费而赔钱和解,现在看到你自己应诉,连律师费也省了,怕你了。
回复 linton 2015-11-12 14:22
是呀,我也这么想,你们是付得起律师费,如果是普通人,还不倾家荡产了,那该如何对付恶意诉讼呢,不理睬行不行?当然如果没钱,桑也不告了。可如果一个人有两百万美元,贼又惦记着,那该怎么办?请便宜的律师,或是自己辩护么!
回复 有点黑 2015-11-12 13:59
几年官司打下来,唯一的胜方莫虎。
在想,如果当初老刘不应诉,结果会比现在的结局更糟么?
对方没有证据的告诉,有没有必要雇请律师仓促应对?
回复 ksliu 2015-11-12 13:48
我认为Pro Se条件有三:
Rational(理性,不是胡搅、蛮缠、狡辩)
Intelligent(智慧,来自肯动脑子思考)
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熟悉情况,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回复 ImYoona 2015-11-12 13:36
West-East: 那三不沾的呢?
不够很有钱,又不是没有钱,英文好不到要跟法学院的过招,没空学通法律。。。
1)能不能突击下把不多的钱都花了不就沾了?
2)即使想Pro Se,也可以找个律师约个一小时咨询。把你的案子和他讲一下,准备些问题征求他的意见。也就几十块到一两百块的花费罢了,律师能指个方向对Pro Se也会很有帮助。
回复 ksliu 2015-11-12 13:33
不说不痛快2011: 老刘的这个案子4年半了,还没有了结,也太慢了。不知是不是民事诉讼的判决过程都这样缓慢?
这里面有桑兰方的原因:她四次更改诉状(前后五个版本),两次更换律师(前后三个律师),一次拒绝出席我方口头问话(被判罚款),一次自动撤诉(法官至今没有批准)。
回复 hua1496 2015-11-12 13:22
但是,桑案,对被告极不公正!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5-11-12 13:17
老刘的这个案子4年半了,还没有了结,也太慢了。不知是不是民事诉讼的判决过程都这样缓慢?
回复 West-East 2015-11-12 13:14
ImYoona: 帮老刘总结一下:不要怕打官司,如果你符合下面三点之一:
1)你很有钱
2)你没钱
3)你脑子好英文又好又有空能自学法律 ...
那三不沾的呢?
不够很有钱,又不是没有钱,英文好不到要跟法学院的过招,没空学通法律。。。
回复 ksliu 2015-11-12 12:50
ImYoona: 哦,那你就准备放弃提撤诉动议的机会直接和被告对簿公堂了。

从你的案子看,莫律师几次提出撤诉动议指出很多诉由不合法律规定,然后对方答辩最后法官决定受理不 ...
在Pro Se情况下,被告同样可以提撤诉动议,只是提法不同而已。例如(1)时间太久了,可能超过诉讼回溯期限,请法官审查其诉讼有效期;(2)对方证据造假,例如那两句诽谤言论我没有说过,请法官审查其来源;(3)我有证据,请法官考虑..... 等等。这些问题只要提出来,就算提错了,法官也会负责作出答复。

从这里可以看出,有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例如你必须知道有“诉讼有效期”这回事(这是常识),至于有效期该多长,如何计算(专业知识),可以不知道。
回复 ImYoona 2015-11-12 12:32
ksliu: 如果我以Pro Se身份打官司,我一般不会去碰法律,既然我不是律师,即便有法律常识,也不专业,绝不碰我自己不懂的事情,因此法律上的问题,我留给法官把关,我相 ...
哦,那你就准备放弃提撤诉动议的机会直接和被告对簿公堂了。

从你的案子看,莫律师几次提出撤诉动议指出很多诉由不合法律规定,然后对方答辩最后法官决定受理不受理哪些诉项。但是假如被告不提撤诉动议的话,那法官会按法律规定来决定受理不受理哪些诉项,还是直接就受理所有诉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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