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结婚合法了,一夫多妻制呢?
热度 20已有 24617 次阅读2015-7-22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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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否认“同性结婚”,也否认“多配偶结婚”(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如今,既然同性结婚可以打破传统,合法化了,那么多配偶结婚是否也可以合法化?《纽约时报》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质疑。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看看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有关“同性结婚”合法化的理由是什么。根据《纽约时报》的分析,大法官们在考虑这个问题时的焦点,不在于结婚应该是同性的还是异性的,而在于“婚姻作为基本权利”不能受到僵硬的历史传统的限制。大法官的考虑角度是“人的自主权和满足感”,以及是否有利于养育子女和社会秩序。看来,大法官的裁决还是有道理的,不是乱拍脑袋的结果。
既然如此,如果有人认为“多角恋爱”或“多配偶结婚”是他或她的自主权利,能从中得到满足,而又有利于养育子女和社会秩序,那么是否也可以合法化?
历史上的“母系社会”就曾经实行“一妻多夫”制,到了“男性社会”,才开始出现“一夫多妻”制。中国在历史上曾经长期实行“一夫多妻”制,即便是在今天的国际社会中,很多国家也还在实行“一夫多妻”
制。很多宗教不反对“一夫多妻”。基督教认为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而男人身上的肋骨不止一条。"一夫多妻”并没有影响对子女的培养,也没有搞乱社会秩序。相反,否认“多角恋爱”和“多配偶制”,倒是造成很多社会问题,例如“婚外情”、“私生子”和“小三、小四、小五......”等。娶几个老婆或嫁几个丈夫,应该是一种个人的选择和权利,一夫一妻可以是一种双方自愿的约定。
有人进行统计,世界上有1,231個不同大小的社群,其中186個奉行單配偶制、453個偶然奉行一夫多妻制、588個經常奉行一夫多妻制,另有4個奉行一妻多夫制。即便是在一夫一妻的社会中,离婚率也很高,再婚的也很多,实际是一种“接力型”的多配偶制。
“一夫一妻”制,其实是西方社会的发明,中国全盘照搬,既非“中国特色”,也未必符合中国国情,很可能是美国的阴谋。
这个问题过于敏感,我不敢多说了,否则被我家大当家发现之后,没准误会我有什么“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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