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一个群居的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因此必须受到各种约束,不能为所欲为。“法律”就是一种约束,“纪律”也是一种约束。除了“法律”和“纪律”之外,最近又增加了一个“规矩”。虽然说“规矩”早就存在,不是现在才有,但是如此强调“规矩”,而且犯了规矩还要受到制裁惩罚,则是前所未有的。
什么是“规矩”?也许可以理解为“法律”和“纪律”以外的各种约束。如果说“法律”和“纪律”都是白纸黑字写成文的,那么“规矩”也许就是那些不成文的规定,其中有褒义的,即那种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例如讲礼貌、讲卫生等,也有贬义的,即所谓的“潜规则”,例如社会上一些“送礼”、“打点”和“孝敬”等不良习俗。
美国的“小费”制度就是一种潜规则,表面来看,“小费”是非强制性的,是自愿的,但人们的习俗使得小费已经形成某种不成文的规则,例如去餐馆吃饭,小费的一般标准是18%-20%,如果给15%或10%,就是不满意或者出手小气,如果给25%,就是非常满意或者出手阔绰。这些规矩没有任何文字规定,只是生活经验。一些国家没有小费制度,例如新加坡和日本,那里的人来到美国,不得不周围打听,吃饭、打的、住酒店都要给小费,应该给多少?这使得很多人包括我本人在内,都觉得很麻烦。例如入住酒店,行李员帮助我搬行李,我当然知道要给小费,但是如果酒店的公关主任亲自招呼我进房间,我该不该给小费呢?给多少?
如果犯了规矩,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升官发财,必须花钱打点,这就是某个时期内流行的潜规则,如果你不懂,升不了官,也发不了财,甚至受到排挤,这还不要紧,如果潜规则变了,你不知道,为了升官发财而去花钱打点,结果你进去了,怪谁?
每个家庭,都有各自的规矩,有些很严格,有些则很随便。一些老式的家庭,小辈对长辈要早晚请安,公、婆吃饭时,儿媳妇必须站在一旁伺候,就好像女佣那样,而新式的家庭,则大家不分老少,坐在一起用餐。难怪很多人都主张小家庭,不喜欢大家庭。
说来说去,我不喜欢不成文的“规矩”,不喜欢“潜规则”。我喜欢一切都明文规定,有据可依,至少要讲讲清楚,减少各种不必要的猜测和咨询。但是我也知道,这办不到,至于什么叫做“政治规矩”,那就更加玄乎了。
上图:昨天中纪委的宣布,把“违反政治规矩”列为钟世坚各项违规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