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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虎律师要求法院严惩桑兰和徐晓冰

热度 25已有 29954 次阅读2015-5-17 19:48 | 桑兰诉讼, 惩罚, 滥诉 分享到微信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莫虎律师向法院递交动议,根据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要求法院惩罚桑兰及其律师徐晓冰的滥诉行为。莫虎在动议中说,四年来,桑兰及其律师出于不正当的动机,在没有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起诉刘、谢、莫等被告,对于这种滥诉行为,莫虎要求法院判桑兰及其律师赔偿被告方的律师费用,作为惩罚。

根据我的统计和付款记录,我方的律师费用,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大约80万美元。

美国法律要求我们在向法院递交Rule-11惩罚动议前,给予原告为期21天的“安全港”,如果原告在这21天内无条件撤诉,可以免受惩罚。 莫虎在4月23日按照规定向徐晓冰发出“安全港”通知,期限是5月14日。桑兰及其律师没有在“安全港”到期前做出任何反应,
5月15日莫虎向法院递送了惩罚动议

唯一的反应是5月12日徐晓冰律师宣布辞职。我们不清楚徐晓冰为何辞职,但是他选择这个时机辞职,看来和惩罚动议的压力有关,可能激化了他和桑兰之间的矛盾。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安全港”期内,徐律师要求无条件撤诉,桑兰拒绝,徐律师不得不辞职,以明责任。

我方提出惩罚动议后,按照过去的经验,法官势必要求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发表意见,经过一番辩论后,法官才会作出判决。现在徐晓冰已经辞职,今后对我方惩罚动议的答辩是否仍由徐晓冰代表桑兰?或允许下一任律师答辩?或桑与徐分别答辩?

徐晓冰律师提出辞职前,在桑兰诉海明案中代表桑兰的律师已经宣布参于本案,他们是《席勒律师事务所》的席律师 (Schiller)和高律师(Golaszewski)等三人。莫虎提出惩罚动议后,高律师出面写信给法官,在反对我方惩罚动议的同时,声称如果需要,席勒律师事务所将负责对我方动议作出反应。
  

我方动议的惩罚对象,是桑兰和徐晓冰律师,不是高律师或席律师,理应由徐晓冰本人答辩。如果法官允许别人答辩,那么如果将来法官作出强制性惩罚决定,徐晓冰是否接受?徐晓冰律师在我方Rule-11惩罚动议结束前,看来不能随便撤出。

法院为了对徐晓冰的辞职动议作出决定,出现了一个不平常的举措。助理法官佛朗西斯和主审法官托雷斯商量后,决定由另外一位助理法官马思(Maas)负责做决定。佛法官和托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做?其中必有原因。目前马法官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律师在本月20日开电话会议,讨论徐晓冰辞职事。

莫虎律师要求法院严惩桑兰和徐晓冰_图4-1

上图:马法官通知全体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的命令


申明:本博有关桑兰诉讼案情的陈述,只代表作者个人对案情的理解和看法。有关本案的详情实况,请参考《法院网》(PACER)所公布的有关本案的文档资料(桑兰诉刘、谢、莫:11-cv-2870,桑兰诉海明:12-cv-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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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5 个评论)

回复 ksliu 2015-5-17 22:48
shiling: 马法官这个“通知”有点意思。俺觉得是不是有这样的意思:
1,讨论徐律师辞职的合理范围或确认合理。
2,讨论在这个案件在举证过程中,双方律师提证的规范原则。 ...
从文字上看,法官认为情况比较罕见(unusual),本次电话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处理徐晓冰辞职动议的程序。
回复 ksliu 2015-5-17 22:42
ImYoona: 老刘忘了和网友们介绍前不久撤回R11动议的事了
此前莫虎曾经发过R-11惩罚动议,徐晓冰律师写了长文怪责莫虎律师没有真正给他21天安全港,不符合程序,莫虎没有和他在程序上作无谓的争论,立即撤消动议。如今重新启动,严格按照程序,给足他21天安全港,这次徐晓冰应该无话可说了。
回复 ImYoona 2015-5-17 22:04
West-East: 没学习好,尽忙着吵架了。
TA 同学,再给咱们温习辅导一遍。
还是由当事人来介绍合适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2:04
tobuto: 也许是我的理解有误,然而--

如果高席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为什么Rule11的安全港通知和Rule11动议没有把高席列入?
如果高席不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 ...
时态的问题。
“如果高席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为什么Rule11的安全港通知和Rule11动议没有把高席列入?” ;
=》过去不是,现在是了。Rule11 是对过去的行为。

“如果高席不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他们又有何立场写信给法官对Rule11动议提出异议?”;
=》过去不是,现在是了。。所以有立场了。

我也让你绕晕了。法官也是, 看老刘最后一句“
“目前马法官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律师在本月20日开电话会议,讨论徐晓冰辞职事。“
回复 鸡生蛋 2015-5-17 22:02
West-East: 大陆客啊, 你说的有点道理。律师不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杀人防火的案子也有律师代理。
但美国的法院是有游戏规则的,律师更是要尊守。
律师的职责就是规范他的客 ...
偷渡客呀,说话要有证据,接受了案子一定有很多庞杂的事,能不能打下去律师深入案子后当然会有个判断,比如老刘之前就披露过,徐连桑兰都找不到。当年海明也和桑黃闹了很多不愉快。没有证据显示律师的辞职是因为惩罚动议。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57
ImYoona: 老刘忘了和网友们介绍前不久撤回R11动议的事了
没学习好,尽忙着吵架了。
TA 同学,再给咱们温习辅导一遍。
回复 tobuto 2015-5-17 21:54
West-East: 我的理解是,至今高席是桑兰诉海明的律师。滥告不滥告, 能不能动用rule 11 是海明和海明律师的事。
在此之前,他们还没有介入桑兰和刘谢的官司。如果介入了,要 ...
也许是我的理解有误,然而--

如果高席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为什么Rule11的安全港通知和Rule11动议没有把高席列入?
如果高席不是桑诉刘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他们又有何立场写信给法官对Rule11动议提出异议?

高席确实是桑诉海的代理律师,然而,桑诉海案同桑诉刘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案子。
难道桑已经授权高席代理她的一切法律事务码?
我很迷惑。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54
鸡生蛋: 搞不懂这个案子为什么总是针对律师?提告应该是原告的事情,律师只是个代理,证据方面应该也是原告负责。为什么倒像徐晓冰万恶不赦,成了主要的攻击对象。只要是 ...
大陆客啊, 你说的有点道理。律师不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杀人防火的案子也有律师代理。
但美国的法院是有游戏规则的,律师更是要尊守。
律师的职责就是规范他的客户尊守程序。客户不懂法,律师懂。
不照游戏规则,不服从法院指令,律师有责任。
叫你提证据你不提,就你听证你不来,拿法院开心?桑徐已经被罚了两万了。

“我认为几任律师的辞职和莫虎的惩罚动议无关。“;
没有莫虎的宝剑悬在头上,能打的下去,干嘛辞职?
回复 ImYoona 2015-5-17 21:44
老刘忘了和网友们介绍前不久撤回R11动议的事了
回复 鸡生蛋 2015-5-17 21:40
搞不懂这个案子为什么总是针对律师?提告应该是原告的事情,律师只是个代理,证据方面应该也是原告负责。为什么倒像徐晓冰万恶不赦,成了主要的攻击对象。只要是立了案,就一定有律师接案,徐不接有张接,张不接有李接。无论如何律师不涉及道德层面问题,因为这是他的职业。那些攻击徐的人脑袋里是什么逻辑?

本人法盲,如果莫虎惩罚徐的动议又“以失败告终”(好像徐说的),那莫虎就真是水货律师。

我认为几任律师的辞职和莫虎的惩罚动议无关。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38
ImYoona: 安全港是法定给予对方以撤诉来避免R11惩罚的机会。
啊?那这安全港还不是让被告给折腾个半死,到时拍屁股走人,一点事没有?
回复 ImYoona 2015-5-17 21:31
West-East: 徐能撤吗,撤了吗? 不是说要莫虎同意和法院同意?
安全港是法定给予对方以撤诉来避免R11惩罚的机会。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30
ImYoona: 有道理,不知法官会不会把他们一分为二区别对待,算徐律师是靠安全港撤了
徐能撤吗,已经撤了吗? 不是说要莫虎和法院同意?
都能这么金蝉脱壳,一波一波的来,那不是谁也罚不着,拿法院当了儿戏。
回复 samfbh 2015-5-17 21:20
角力的方位可能转移或上升了。
回复 ImYoona 2015-5-17 21:14
PaybackIsABitch: 徐律师的妙计如下

辞职,把拒绝无条件撤诉的责任推给桑兰。徐因此逃脱制裁

喜乐声称刚接手制裁事项,对撤诉不负责

唯一需要负责的桑兰躲在中国,制裁决定奈何 ...
有道理,不知法官会不会把他们一分为二区别对待,算徐律师是靠安全港撤了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08
PaybackIsABitch: 徐律师的妙计如下

辞职,把拒绝无条件撤诉的责任推给桑兰。徐因此逃脱制裁

喜乐声称刚接手制裁事项,对撤诉不负责

唯一需要负责的桑兰躲在中国,制裁决定奈何 ...
Rule 11 是制律师的吧?如果制下来,徐是跑不掉的。初非他海归?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06
PaybackIsABitch: 从席律师和高律师的参与看,桑黄确实有点永不屈服的味道

一直搞不懂,桑黄给喜乐付了钱没?
这个,我想要付的吧。洋人律师不会白打。桑黄不缺钱。

这个,我倒是“支持“  ”永不屈服“。
怕的是,桑兰来到个歉,老刘就像放了海明和杨大记似的,握手言和,轻轻放过了。
我支持把桑兰黄键告到底。原来只是怕事主劳民伤财。现在知道老大财多的是。让莫虎打理,一告到底。
桑兰本来就是老刘放出来的妖精。今天老大再出江湖,降了这个魔怪。我觉得老大是老英雄。降不下来,是老….
回复 West-East 2015-5-17 21:04
tobuto: 为何Rule 11的惩罚对象不包括高席二位律师?
为何安全港的通知没有发给高席二位律师?

他们这段时间没有出面,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干系。 只要他们是桑在本案中 ...
我的理解是,至今高席是桑兰诉海明的律师。滥告不滥告, 能不能动用rule 11 是海明和海明律师的事。
在此之前,他们还没有介入桑兰和刘谢的官司。如果介入了,要看他们的行为合不合法院规范。我猜高席可能比海徐专业点。
回复 明月娘 2015-5-17 21:02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任律师出面干预第二任律师惩罚动议,迫不及待。高潮不断,看客欲罢不能。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5-5-17 20:50
徐律师的妙计如下

辞职,把拒绝无条件撤诉的责任推给桑兰。徐因此逃脱制裁

喜乐声称刚接手制裁事项,对撤诉不负责

唯一需要负责的桑兰躲在中国,制裁决定奈何不了她

烂人们再次使出了贱招,贱招有可能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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