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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为何突然增加三个老外律师?

热度 20已有 26987 次阅读2015-3-3 02:20 | 律师 分享到微信

桑兰诉刘、谢、莫案,正打得热闹,桑兰突然调兵遣将,增加了三个老外律师,名副其实地组成《联合国》军团。这三位律师倒也不是陌生人,他们就是代表桑兰起诉海明的三位律师。

这一调动,看来并非出于徐晓冰律师的主意,对于徐晓冰来说,实际上有点丢面子。桑兰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不知道,可能连徐晓冰也是一头雾水。但是实际情况摆在那里,我们不妨根据情况予以分析。

我的估计如下:

第一、徐晓冰在代理桑兰案过程中,特别是进入取证阶段之后,的确多次违规。
之前,徐晓冰曾经援用所谓“Work Product Doctrine”理论来逃避被告律师的书面取证,被法官斥责为frivolous行为。后来是违反《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37条和第41条。这些违规行为,徐晓冰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关于第37条违规,法官在下达命令的同时,已经警告原告及徐律师,如果违反命令,可能被制裁。面对如此明确的警告,徐律师似乎没有严格引导桑兰不要触犯法院命令,相反,他允许桑兰用撤诉来对抗法院的命令。如果我的估计属实,那么徐晓冰没有尽责,实际是害了桑兰。在第41条的违规问题上,徐晓冰到现在为止还不肯认错,继续坚持他去年10月15日博客文章中的观点: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允许原告自动撤销诉状。见联邦民诉讼法41条。” 助理法官认为他违规,其法律依据也是第41条,可见徐律师根本没有读通这一条。如果主审法官最后判徐律师违规,那么徐律师同样是误导了桑兰。由于徐律师这一连串失误和挫败,我认为桑兰可能已经感觉到继续信赖徐律师对自己不利,因此不得不求助于其它律师。

第二、在法官的制裁和惩罚面前,桑兰和徐晓冰不可避免的出现利益上的矛盾。法院的惩罚是同时针对桑兰和徐律师两个人的。在徐律师的反对意见中,他究竟是在为自己辩护,还是在为桑兰辩护,这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桑兰的英文声明(Declaration, 法院文件编号210),我相信是别人起草后,由桑兰签名。这个声明文件错误百出,与其说桑兰是在为自己辩护,倒不如说是在为徐晓冰开脱,把一切责任揽到自己头上。这一点,和桑兰2011年到纽约后发表“这一切都是我的决定”的声明十分相似,看起来很勇敢,把责任都揽下来了,其实是在干一件大大的蠢事,因为她根本不知道那些英文文件中说了些什么,就把自己的名字签上去了。
徐律师在上述博客中也提到:桑兰独立作决定,不受其他人言论的影响。这“其他人”应该也包括她的律师。我理解徐晓冰的意思是“一切都是桑兰的决定”。桑兰既然在文件上签了名,就要承担后果,她可能开始警觉到这里面有问题。她需要求助于其它律师,因为其它律师与眼下的违规制裁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

第三、第37条的违规惩罚还是比较轻的,接下来的第11条违规惩罚的后果可能很严重,桑兰不会不知道,就连海明都希望莫虎快快启动。所谓Rule-11惩罚动议,主要是惩罚原告没有证据滥诉无辜。但是原告究竟有没有证据,桑兰和黄健都很清楚,特别是黄健,他在提供证据时,对律师隐瞒了(或者律师知道但对法院隐瞒)一些很关键的信息,一旦R-11制裁被法院所认定,徐律师势必被连累不轻,虽然他也难逃责任,但是他一定会为自己辩护到底,把主要责任推到桑兰和黄健身上。
我相信桑兰已经意识到后果可能对她自己非常不利,因此她有必要求助于其它律师,以应付
被告的Rule-11惩罚动议。还有一点,如果刘、谢、莫胜了Rule-11动议,很可能立即要求法院截留桑兰告海明所赢得的赔偿金,别说桑兰拿不到钱,就连律师能否拿到钱也成了问题,因此由海明案的律师来协助对抗刘谢莫案的惩罚动议,看来也符合这些律师的自身利益。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徐晓冰在被制裁的阴影下,他和桑兰的矛盾已经无法避免,今后难以正常为桑兰打官司。桑兰很可能解聘徐晓冰,不得不启用新律师来收拾残局。

这一切都只是我根据情况所作的分析,事实是否真是如此,且看案情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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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9 个评论)

回复 West-East 2015-3-4 13:21
ImYoona: 人家在看着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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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活动时间2015-2-2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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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写这儿,人人都可看。
看好了。写东西,不怕有人看,就怕没人看。欢迎看,欢迎参加讨论。
回复 ImYoona 2015-3-4 10:09
ksliu: 桑兰提供的专家报告(根据年收入50万美元计算出索赔800万美元)争议更大,海明方律师也肯定会提出质询。
请教一下。我只看到了桑兰的两次口供,但第二次结束前说还要安排一次口供取证,不知完成了吗?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5-3-4 09:14
ImYoona: 哈,看喜乐的律师在追问海明如何和桑兰相识谁先联系谁的,要是有一天问喜乐同样的问题,回答一定更有趣。
我倾向于认为桑黄付不起喜乐那边几个律师出场的费用。喜乐风险代理或混合收费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喜乐早期有同情的因素,则猪姐的引荐功不可没。

由于桑黄满嘴跑火车把损失吹得天花乱坠,喜乐那边早期可能觉得从海明那里赢百万美刀机会很大,取证之后大概再不会这么想了
回复 ImYoona 2015-3-4 08:38
讨厌111号: 当年挖出大罗姐和猪姐,真是太厉害了!
哈,看喜乐的律师在追问海明如何和桑兰相识谁先联系谁的,要是有一天问喜乐同样的问题,回答一定更有趣。
回复 dianxiang 2015-3-4 05:48
West-East: 在桑答中, 有若干处, 不少地方,桑兰回答: 不知道,没读过,不懂英文。。。
我想:海明的律师是根据桑兰方提交的文本质询。

如过桑兰签了字的文件,她不知道 ...
海明律师、徐律师都是能熟练说、写中、英文,只要桑兰需要中文副本,桑兰的代理律师都可以翻译。海明律师楼聘请的工作人员也是大陆出去的,翻译成中文花多点时间,桑兰要多付些费用而已。"And the documents are in English, so I do not understand them."这些只是桑兰的借口而已。还有桑兰的四级英语是考过的,她读大学也没有提到过要补考英语。文件不明白的地方她不问,这只能怪她自己。
回复 讨厌111号 2015-3-4 01:34
ImYoona: 这应该算是这两个ID是同一人的比较过硬的证据了吧,反正我是信了
当年挖出大罗姐和猪姐,真是太厉害了!
回复 明月娘 2015-3-4 00:05
ImYoona: 人家在看着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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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这么回事。
回复 ImYoona 2015-3-3 23:35
PaybackIsABitch: 以前海胖胖也是这样笨笨的,不知道log out之后再过来偷窥方能不留痕迹 很傻很天真   
这应该算是这两个ID是同一人的比较过硬的证据了吧,反正我是信了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5-3-3 23:25
ImYoona: 人家在看着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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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海胖胖也是这样笨笨的,不知道log out之后再过来偷窥方能不留痕迹 很傻很天真   
回复 ImYoona 2015-3-3 23:14
明月娘: 那个犹太秃头律师老婆又是开洗脚房的。
人家在看着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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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明月娘 2015-3-3 22:14
West-East: 再说, 老刘跟莫虎也配和的好吧。
老刘不会被问得:“我不知道”,“我没读过”,“我不记得”,“不懂英文”。。。让律师急的在旁边直跳脚。
海明回答的有时有 ...
桑兰以前打官司有赞助,现在自己掏钱。黄经纪人再多请几个律师。
回复 West-East 2015-3-3 21:49
再说, 老刘跟莫虎也配和的好吧。
老刘不会被问得:“我不知道”,“我没读过”,“我不记得”,“不懂英文”。。。让律师急的在旁边直跳脚。
海明回答的有时有点逻里逻唆,但也没那没么漏。

桑兰,光帮她整理堂供,理顺了那一堆草,都是千万千万美金的。今天的不知道, 昨天的记不住,前天的没影。后句说的否了前句的。5个?10个也不够。
回复 West-East 2015-3-3 21:33
仔细想, 五大律师也有点道理。
两起官司:
桑刘: 老刘这边,莫虎加一个律师, 或助理律师, 2位。
桑海:MS. McCARTHY,+ 其实海明自己也是一个律师。他中英文都行,还熟悉桑案。也可以算2位。2+2 = 4

桑兰那边,排出了五位。其中徐律师,已经是跛脚鸭。不知是不是 不但不能帮桑兰,还得拖个下水打R11. 不帮不拖也是:5 - 1 = 4
回复 明月娘 2015-3-3 21:19
2011跟你死磕: 某些时候拖也是一种诉讼䇿略,拖到一方弹尽粮绝!
俺估计官司还没打完,桑黄就该拜拜啦。 小美谁来领养?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5-3-3 17:24
linton: 这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从11年到今年都快四年了,我不懂美国的司法程序,不知什么时候才完结。
某些时候拖也是一种诉讼䇿略,拖到一方弹尽粮绝!
回复 ImYoona 2015-3-3 17:24
West-East: 我记得,桑方对法院的提证要求一直要求延期。我的话不准,知道的请指正。
对,桑兰去年四月生孩子是一个原因。至于去年以前,我觉得换主审法官算一个原因,新法官过了大半年才对助理法官的报告和建议书做出法令。还有桑兰四次修改诉状和被告多次提撤诉动议和制裁动议也是原因。

我感觉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法官的工作进度没有期限规定。LAO过去说过法官经常休假,特别是资深的假期特别多。
回复 West-East 2015-3-3 16:59
linton: 这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从11年到今年都快四年了,我不懂美国的司法程序,不知什么时候才完结。
我记得,桑方对法院的提证要求一直要求延期。我的话不准,知道的请指正。
回复 West-East 2015-3-3 16:58
ImYoona: 嗯,还有这句 (p8)

And the documents are in English, so I do not understand them.
在桑答中, 有若干处, 不少地方,桑兰回答: 不知道,没读过,不懂英文。。。
我想:海明的律师是根据桑兰方提交的文本质询。

如过桑兰签了字的文件,她不知道,没读过,不懂英文。。。是谁的责任?
不懂英文,桑兰的律师应该提供中文副本吧。她的律师有责任:make sure she understands what she signed. Otherwise, misleading + misguiding, 误导。

没读过就sign 吗?桑兰自己要读,没有中文要求中文文件,在北京找个翻译太容易了。读不懂的要问。
不知道, 自己交上去的文件,自己不知道,谁能知道?
桑懒,懒到了极点!

“Under investigation”;
给老刘个一千万,给海明八百万;
Time Warner, 亿; 酱豆们,万。。
被告们,你们自己给娘娘算去。我举告,你提证。
回复 linton 2015-3-3 16:47
很想听博主抽空评论柴静的新片《苍穹之下》,不是评论环境污染,因为这已是老生常谈了,而是评论这部片子所引起的现象。那些骂柴静的人不知怎么让我想到桑兰,反映了国人的一种思维特点,你只要一做事,就可能有瑕疵,他们不看人家的巨大付出,却鼠目寸光只盯着那点纰漏吹毛求疵,揪住不放。想起海外著名评论家芦笛形容国人的一句话——一脑袋浆子,一肚子坏水。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5-3-3 15:32
linton: 这案子怎么拖了这么久?从11年到今年都快四年了,我不懂美国的司法程序,不知什么时候才完结。
我低头看了看我的ID,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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