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狠话:不能有“灰色收入”
热度 28已有 159063 次阅读2015-1-20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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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 隐形收入, 变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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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
习近平的这番话,不仅适用于军官,也适用于全体政府官员。在我看来这是一句真正的“狠话”,难怪有人说,公务员的“好日子”已成过去,“滋润”不再,看来反腐已经反到全体公务员头上去了。
什么是“灰色收入”?我理解是那种介于“违法”和“不违法”之间的收入,虽不违法,也不合法,还有一些是特权下的“变相收入”和“隐形收入”,例如以低于市场价格买房或租房,和各种名目下的奖金和津、补贴等。“灰色收入”的涉及面广及几乎全体政府官员。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是贪污受贿的温床和土壤,如果不取消,贪污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其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就是冲着“灰色收入”来的。例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费旅游”等“三公消费”,就是政府官员“灰色收入”的一部分,我敢说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但是今后这种收入都要被取消了。对于晚晚有宴请,已经吃喝惯了甚至已经修炼成“酒仙”的官员,没有酒喝比什么都难受。对于“公车私用”惯了的人,今后上下班、接送孩子、购物出游、寻亲访友等等,都只能用私车,如果没有私车,那就必须去挤公交,那个难受,我们都明白。至于“公款旅游”,凡是接待过国内来团的,都知道其中奥妙。
前几天,一位国企高管朋友来加州参加会议,会议一完就必须赶着回去,日程安排非常紧凑,他抱怨说根本没有时间周围看看,唯一的机会是晚上去了一趟
“奥特莱特”(Outlet)。对于国企高管而言,他们不仅灰色收入没有了,据说还要削减正常工资,惨!
逢年过节、生日、婚丧、喜庆、乔迁等,官员习惯于收取礼金、礼物,这些都是灰色收入,今后不准了。过去官员在社会上习惯于白吃、白喝、白玩、白拿,就连官员
的司机、秘书,甚至老婆、孩子,也能跟吃、跟喝、跟玩、跟拿,这也是灰色收入,今后也不准了。单位发奖金、发东西、各种额外的福利措施、补贴等,今后都会受到严格限制。
“灰色收入”和“违法收入”之间,没有什么明确的分界线。想当年,送两条香烟外加一个名牌打火机,对方可以高兴半天,后来胃口越来越大,近年来,如果送礼不是名牌,宴请没有鱼翅、鲍鱼、燕窝、茅台,就不够档次,我们这些华侨回国一次,请客送礼负担太重,以至于都不得不减少回国。如今逢年过节,企业对官员送礼,往往都在几百到几千甚至一万之间(每人),如果是参加婚礼、葬礼,礼金往往在几千到1万甚至10万之间(每次)。什么叫“送
礼收礼”,什么叫“行贿收贿”,看来没有什么严格区分。一个普通官员,要在礼金上积累个上百万、一千万甚至一个亿,似乎不是难事。
抓贪官会得罪人,取消“灰色收入”,那就得罪全体公务员了。习近平有此决心,我钦佩,但是积重难返,“灰色收入”能否完全取消,可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这比抓几头老虎要难多了。
近日出现公务员涨薪大潮,据说一些地方加薪的幅度高达一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了抵消一部分“灰色收入”,但公务员工资再怎么涨,毕竟有限,如果真能杜绝公务员的“灰色收入”,对于反腐败将产生长远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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